专题讨论三:“挪亚醉酒”和“咒诅迦南”之二
好吧,让我们全体冷静下来,扪心自问吧,什么是公平?在《圣经》里,常用另一个词来表达,就是公义,英文是:righteousness。于是,如果我们愿意在神面前自卑,我们需要把我们在神面前的高傲的挑战:“神啊,你这样公平吗?”转化成谦卑的自我质疑和探索:“人啊,你知道什么是公义吗?”人知道吗?我们知道吗?我知道吗?你知道吗?牧师知道吗?有谁知道吗?
是啊,仔细想想,人所知道的,说到底,就是“以律法为本”的公义观。离开了良知的标准和律法的逻辑,关于公义,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凡符合神的律法的就是公义;凡不符合神的律法的就是不公义。难道不是这样的吗?——这是我们上一篇遗留的问题。对此,我们曾用了一个有趣的比喻:公义相对于律法,如同无限数相对于有限数。我们对无限数的理解,必须“以有限数为本”; 离开了有限数的概念,也就没有无限数的概念。可是,如果我们把无限数概念, 套用到有限数的运算规则里,错误就发生了。试问,任何一个有限数加一,一定大于该有限数;无限数加一,也大于无限数吗?可见,最基本的加法规则,在无限数面前失效了。我们的问题也是一样。当我们坚持用根深蒂固的律法的规则, 去思考人生里的公义命题时,我们就开始抓狂,陷入“非启示”的黑暗里了。
(九)“公义”属于谁?
看来,离开了《圣经》的启示,人无法真正理解公义。对此,耶稣曾用了一个生动却发人深思的寓言故事,就是《马太福音》20:1—16“葡萄园工人的工价” 的比喻。(建议读者去阅读《圣经》原文。)在故事里,有工人质问家主说:“我们整天劳苦受热,那后来的只做了一小时,你竟叫他们和我们一样吗?”家主回答说:“朋友,我不亏负你,你与我讲定的,不是一钱银子吗?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拿你的走吧!我给那后来的和给你一样,这是我愿意的。”——请问,家主在这里用的道理是什么?仍然是律法的道理:我不亏负你,你与我讲定的,不是一钱银子吗?却在对话的结尾, 让质疑者哑口无语: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注意,这个弯是如何转过来的?因为家主用了一个短语:“我的东西”, 其中的核心词是“我”:我是家主!如果你承认“我是家主”,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你自以为“义”的质疑,只是掩盖你出于眼红的罪而已。
我要引用的第二个例子是《马太福音》21:23—27 耶稣进了殿,正教训人的时候,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来问他说:“你仗着什么权柄作这些事?给你这权柄的是谁呢?”耶稣回答说:“我也要问你们一句话,你们若告诉我,我就告诉你们我仗着什么权柄作这些事。约翰的洗礼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来的?是从人间来的呢?”他们彼此商议说:“我们若说‘从天上来’,他必对我们说:‘这样,你们为什么不信他呢?’若说‘从人间来’,我们又怕百姓,因为他们都以约翰为先知。”于是回答耶稣说:“我们不知道。”耶稣说:“我也不告诉你们我仗着什么权柄作这些事。”
请问,记述中的祭司长和民间长老心中的纠结是什么?是耶稣和施洗约翰的权柄的归属。如果是从天上来的,祭司长和民间长老唯有服从;如果不是,他们的认知就与百姓的冲突了,因为百姓认为是从天上来的。于是,原先“你有没有权柄”的律法问题,转换成了“你是谁?”的主语身份问题。律法只是有限的道理而已,站在律法背后的那一位才是“无限者”。由此看来,在这里解决混乱的思路,与“葡萄园工人的工价”的例子,如出一辙。推广开来,我们对生活中“公义”的质疑和挑战,说到底,都是对公义归属权的质疑和挑战。公义到底属于(来自)人,还是属于(来自)神?
(十)“公义”来自哪里?
写到这里,我想再次引用《以赛亚书》45:8 诸天哪,自上而滴,穹苍降下公义,地面开裂,产出救恩,使公义一同发生,这都是我耶和华所造的——记得我第一次读到这节经文的时候,我获得了很大的亮光。这节经文说,公义来自天上,救恩反而是从地里产出。这与一般基督徒的第一反应,也与我的第一反应, 恰好是反过来的。我们的想法是,公义在地上,只是不完全而已;而救恩却来自天上。可是这节经文却说,地上的人没有公义,有的只是律法而已。换言之, 人对律法的有限认知,全部加在一起,还是一个有限数;而作为无限数的公义, 只能来自天上的启示。
对我来说,这节经文里的另一个诧异,是关于“救恩”。我们会说,救恩来自天上。这节经文说,不是,救恩产于地上,但要与天上启示的公义一起,才会真正在地上“发生”。好比说,如果地上的人固守在自己对公义的残缺理解里出不来(其实这样的残缺理解就是我们的律法思维),那么,“救恩”就不可能在他里面“发生”!哇,《圣经》写得多么清楚啊!
(十一)“公义”与“咒诅”
现在,我要从另一个角度,即咒诅的角度,来继续思考什么是公义。前面我们说过,咒诅就是“无厘头”,这里说,公义作为无限数的比喻,也是“无厘头”。难道公义、咒诅是相通的吗?——且让我用《约翰福音》9:1—3 的经文来回答这个问题: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门徒问耶稣说:“拉比, 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
让我首先分析,耶稣门徒对“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的第一性反应是什么, 以及他们的问题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看到了吗?问号背后的逻辑,正是律法思维的逻辑。如果不是“这人”或“他父母”犯罪,那上帝岂不是“不公义”了吗?再说一遍, 人的公义观逃不出人的律法思维!这人“生来是瞎眼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符合律法逻辑的因果链?同样,在挪亚咒诅迦南的例子里,是否存在符合律法逻辑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上帝岂不是“不公义”了吗?
且听耶稣的回答: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请问,耶稣的回答到底说了什么?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耶稣的意思是,拜托了,不要在事情背后寻找符合律法逻辑的因果链。耶稣说,请不要这样看问题了。那么,该怎么看?该怎么思考呢?耶稣说, 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看到了吗?神的作为!
(十二)“咒诅”与“神的作为”
请不要停止,请继续追问:神的什么作为?难道我们看到的,不是神莫名其妙地让一个人生下来就瞎眼?不是神莫名其妙地让挪亚对毫无过错的迦南的后裔发“生而为奴”的毒咒吗?如果不是这人(和迦南的后裔)犯了罪,也不是他(和迦南后裔)父母犯了罪?那么,是什么呢?难道是“无厘头”吗?——是的,这正是耶稣的回答。公义是“无厘头”;咒诅也是“无厘头”。公义与咒诅在这一点上,是相通的。
当然,读者千万不要忘记,在上述的讨论里,有一个重要补充:就是人的全部“无厘头”,都是指在人的道理(即律法思维和逻辑)里。在神的智慧里,这一切“无厘头”却“大有厘头”!这正是神要借着“无厘头”的“先知的咒诅”, 来启示给人类的。那么,启示什么呢?
(十三)“先知”“先知的咒诅”与“启示”
且让我对上述小标题作一个说明。如果人类历史里不存在先知,也就不存在所谓“先知的咒诅”与“启示”,全部都成了人的咒诅和胡言乱语了。比如说, 为什么挪亚的咒诅,不是出于挪亚的血气,而是一个先知的咒诅?就成了我们必须严肃对待的、前提性的问题了。
第一个问题,先知指什么?——且让我引用唐崇荣牧师的一段话:先知不像我们字义所讲的“预先知道”。虽然在先知功能中不可能不包含这一方面神给他的特别的智慧,但是先知原来的意思不是这样的。先知不等于说一些将要发生的事情的预言。先知也不是闭着眼睛暗中念咒,未卜先知地告诉你许多你命中要发生的事情的那些人。《圣经》提到的先知,希伯来文的意思就是“上帝的口”“上帝的出口”,即“神的代言人”。
第二个问题,满足上述定义的先知,存在吗?或者说,在人类历史上有没有记录这样的先知存在过?——应该说,所有民族的历史上都曾记录了一些拥有预知历史能力的人,但严格地说,无论这些记录是真是假,他们都不算是先知。先知必须是直接替神开口对人类说话的人。按照这个定义,只有在以色列人的历史里多次记录了这样的“替神开口”的先知。注意,当我们论及人类一词, 指的是挪亚的三个儿子闪、含、雅弗的子孙。但明确记录了先知存在的人,只是闪族里一个小小的、由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和他的众多妻妾派生出来的血脉, 后人称为以色列民族。可见,在普遍意义上的人类历史里,先知是不存在,或不曾被明确记录的。换言之,先知只存在于(或只记录于)以色列民族的历史中。请特别注意,整本《圣经》的真实性都是基于先知的真实性上;没有先知的存在, 也就没有《圣经》的存在。因此,《希伯来书》1:1说: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在以色列人的众先知的名单里,《创世记》作者摩西是第一个拿笔记录了先知存在的先知。如果不把亚当的爱情诗算作先知的话语,挪亚就是摩西记录的第一个开口替神说话的先知了。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以色列历史里记录的先知是真先知,而不是以色列人胡乱瞎编的?换言之,如何验证先知的真实性?准确地说,如何验证“先知口里出来的话语,是出于神而不是出于他自己”?——这是一个合理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谈论先知就等于痴人说梦了。用挪亚的例子,为什么挪亚咒诅迦南的话, 不是酒后的胡言醉语,而是先知的话语?这对当时的人来说,确实无法绝对辨认,
但对后人来说,却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因为后来的历史发展会验证先知话语的真实性。这一点非常类似于人类在 17 世纪发展起来的科学实证的方法:一个科学理论或假说,是不是真科学,除了尽量要求理论本身的内洽一致以外,最决定性的理由是符合实验观察的事实。辨识先知的话语也是一样,如果他的话语被后来的历史验证为真,就极大可能是真先知话语了。至于当时的人,甚至后来的人能不能理解先知话语自身的逻辑内洽性,倒是次要的了。
第四个问题,先知的话语到底启示什么?——当然,具体情况有具体的信息。但泛泛地说,至少有三个信息:1. 见证先知的话语真的是先知的话语。2. 见证先知背后的神是一个真神。3. 见证所有真先知话语背后是同一个神,他的所有的信息是真的,是信实不变的。——回到挪亚醉酒发预言的例子,尽管当时的人和后来的人,都觉得他的话,从律法的逻辑看是“无厘头”,但迦南后裔后来的历史,却见证了挪亚的话是先知的预言,因此也见证了挪亚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大先知。同时也见证了挪亚背后的神是一个真神。顺便地,也见证了写下挪亚先知事迹的摩西,也是一位真先知。继而也见证了摩西背后的神,也是一位真神。阿们。
第五个问题,为什么先知的话语总是以“咒诅”或“祝福”的方式发表?—— 且让我把这个问题留作下一个小标题。
(十四)先知的“咒诅”与“祝福”
为什么以色列人历史里记录的“先知的话语”,总是以“咒诅”或“祝福” 的极端方式来表达的?——对此,我有五点联想。
- 在心理习惯上,我们会把“咒诅”或“祝福”这两个词汇,与发话者的主观意志和偏好作过于紧密的捆绑。其实,如果发“咒诅”或“祝福”的是人,“咒诅”或“祝福”所传达的,当然也只能是人的主观意愿而已,因为人没有能力改变现实和未来。但如果发“咒诅”或“祝福”的是神,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神的话是带有能力的,说立就立,说废就废。神的话语的客观性是可以得到历史的验证的。至于神的主观意愿,永远是一句话:神是良善的。即便是咒诅的话语, 其背后的意愿也是良善的。因为神就是良善的。
- 有了上述对神本性的认知作为前提,我们在读到“咒诅”或“祝福”时, 就会自然地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先知的话语”的客观性上,即对未来之事的预见性上。这里可以用三岔路口的路标作一个近似的比喻。一个路标上写着“咒诅”二字,意思是说,前面小心,有泥潭;另一个路标写着“祝福”二字, 意思是说,前行,前面风光无限好。如果与读路标的人联系起来,就是,走上“咒诅”之路的人,你们有祸了,前面有万丈深渊在等着你;走上“祝福”之路的人, 你们有福了,十里飘香的葡萄园在前面迎接你呢!
- 如果我们继续用“路标”作为比喻,那么,“路标”的作用是什么呢? 我认为至少有三个。一是引导。引导人行在神的美善纯全的旨意里。二是印证。印证先知的话语是真实的;印证赐先知话语的那一位是真实的。三是启示。“启示” 需要“路标”和后来的“印证”加在一起,才是完全的启示:原来神是这样一位神; 原来神对人的心意是如此。这个“引导、印证和启示”的过程,正是人认识神的唯一正确的途径。
- 在更宽泛的意义上看,神留给人的“路标”,就不仅仅是“先知的话语”, 还可以包括更大范围的事与物。当神对挪亚指着天上的彩虹说“这是我与你立约的记号”,这里的“记号”与“路标”是一个意思。当保罗在《罗马书》1:20 中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 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整个天地万物都可以看作是神留给人的“路标”, 引导、印证和启示人认识神。
- 我的最后一个联想是,为什么先知的话语大多以“咒诅”或“祝福”的二元极端的方式来表达?是因为,在神的永恒创造的计划里,所有人的起点是一个, 即所有的人都是神所创造的、拥有神的形象和样式的、有血气的活人;但所有人在永恒里的终点,却有两个可能性:灭亡和重生。所有让人通向灭亡的路和力量, 都可以叫做“咒诅”;所有带领人走进重生的,都可以称为“祝福”。按照挪亚世代以后人类在原罪里的本性,所有的人都活在神的律法的咒诅之下,必然走在“咒诅”的道路上不回头,除非人借着由神的先知口里所出的话语,在“咒诅” 和“祝福”的双重“引导、印证和启示”下,获得重生。阿们。
在下一篇里,我要借着上述讨论的亮光,与读者一起,重新回到挪亚咒诅迦南的具体经文里。看看在这个例子里,神如何引导、印证和启示人认识祂。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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