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师徒两人的神学探讨,犹如长途跋涉,一会儿云山雾罩,下一时刻却天高气爽。从奥古斯丁三大概念(罪、原罪和自由意志)起步,沿着保罗留下的“二律背反” 式路标,拾级而上,沿途探索。今天,他们收获了一个蛛丝马迹:原来“原罪” 与“属乎血气”,指的竟是人被“抛入其中”的“文化”!原来保罗在《罗马书》1:18—32 详细描述的,正是人的“原罪的文化”,或“文化的原罪”!可谓是移步换景,一步一惊叹!是啊,如果“原罪”是指人的犯罪必然性,那么,“救赎”除了让“必然性”逆转,还会是什么呢?如果人最初在“自由意志”里迷路,那么, 神对人的“救赎”,不正是让人有机会重新回到“自由意志”的起点,重新选择、重新开始吗?俱往矣,方舟外的逝者。可是,对众多的后来者来说,洪水的意义不正是洗涤污秽,痛改前非,开辟新路吗?——我要再次提醒读者,对话中的师徒两人仍然走在信仰的途中,他们的看见都是探索性和开放性的。读者如果愿意, 欢迎与我一起,加入他们精彩的旅程。

原罪、文化、救赎与大洪水

老师:可以继续了吗?

学生:当然,我一直在等你呢!

老师:还是从上次停下来的地方开始吧。记得上次对话的最后处,你重新引用了耶稣的话:“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然后你发问说,如果老我生命都已经死了,这句经文里的“可得赦免”又有什么意义呢?你记得吗?

学生:当然记得,这几天我们的对话还一直在我的脑子里转呢,搞得我寝食不宁。除了上面的经文以外,我还有许多问题。比如说,从《创世记》第 1—6章,亚当后裔的生命,从创世之初的“有灵的活人”,一点点演变,到了第 6 章, 神判断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我在思索,这一切到底是怎样发生的?“原罪”到底是什么呢?

老师:好吧,我们就从“原罪”开始。我认为,我们以前对“原罪”的理解看来是大有问题的,至少是不够精细、不够深刻的。因为,在一般理解里,“原罪”几乎成了某种类似“基因”一样的东西,通过人类的血缘繁殖,代代相传。可是,在这样的理解里,人就无需为自己的犯罪负责,反而是造人的神应该为人的犯罪负责了。这当然是大谬特缪。可见,在“基因式”的“原罪”概念里存在严重的漏洞。

学生:是的,我对此也心存疑虑。在这里,奥古斯丁的思想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把人的所有犯罪,甚至把人在神的帮助下的悔改和得救,都与人的“自由意志” 挂钩。因此,我们可以说,神是公义的,人是无可推诿的。可是,我总觉得,奥古斯丁没有把“原罪”概念讲清楚。如果人或得救或灭亡,都是出于“自由意志”, 那么“原罪”呢?“原罪”的作用是什么?还是压根就不存在“原罪”这个东西?

老师:嗯。你还要继续吗?

学生:对,我还有话要说。既然“原罪”指某种“犯罪必然性”,而且这种“犯罪必然性”还会通过人的血气代代相传。如果是这样的话,亚当后裔犯罪,为什么不能归因到这个“必然性”上去呢?我知道,这样一来,绕了一圈,又回到了“神的公义性”问题上去了。

老师:绕得好。不多绕几圈,我们怎么能够从人的智慧里出来,进入神的智慧呢?

学生(若有所思地):人的智慧?神的智慧?

老师:对。正是这个意思。在我们的思考里,有许多绕不出来的死结,其实都与我们把自己局限在人的智慧里有关。这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于人来说, “原罪”是千真万确、不可战胜的“必然性”;那么,对于神呢?也是不可战胜的“必然性”吗?

学生:老师的意思是,当思考“原罪”时,我们要引进神的维度。

老师:对。否则我们只能绕来绕去,始终不能进入神的视野里,始终在人的眼光里打转转。今天,我们一起引进神的维度,来解开这个死结吧。

学生(兴奋地):好啊!好期待!“原罪”到底是什么?先让我尝试表达吧。我认为,“原罪”概念包含两个基本要素:1. 一种使人从里到外的“犯罪的必然性”;2. 一种可以“通过人的血气代代相传”的属灵疾病。

老师:讲得非常好。请继续。

学生:简言之,可以称之为“原罪二要素”:“犯罪必然性”与“代代相传性”。第一个比较直白,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带有“原罪”,那么,这个人就不得不犯罪,尽管他也许可以克制一时,或精心伪装,或努力斗私批修、修心养性, 但终究会失败。这就是“犯罪必然性”的意思。

老师:嗯。请继续说下去。

学生:第二个“代代相传性”,意思是说,“原罪”这个属灵疾病不是发源于本人,而是起源于“他人”。这里的“他人”,一般理解是指人在血气上的“祖先”。一代一代往上推,可以推到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自从他们偷吃禁果后,“原罪”就借着他们的血气,不可阻止地传给了他们所有的后裔了。老师,我这样理解对吗?

老师:把人类“原罪”源头追溯到第一人亚当,这符合保罗在《罗马书》5:12—14 的表述: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我们可以因此把保罗看作是第一个对“原罪” 现象作出说明的人。

学生:嗯,保罗是发现“原罪”现象的第一人?

老师(没有理睬,继续自己的思路):但是,请注意,保罗的这段表述,当然也包括了你的表述,有一个容易让人产生糊涂甚至错误的地方。

学生:什么地方?

老师:就是“代代相传性”。请问,“原罪”是通过什么途径“代代相传”的?学生:我会说,是通过“血气”一代一代往下传的。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受了创 6:3 的启发: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了。而且,我还受到《约翰福音》1:13 的启发: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可见带着“原罪”的生命是从“血气、情欲和人意”生的。

老师:讲得非常好。那么,为了避免含糊甚至错误,我要继续问你一个问题。在你的理解里,《创世记》里的“血气”和《约翰福音》经文里的“血气、情欲和人意”,是指什么呢?

学生(陷入沉思):嗯……

老师:是指身体因素吗?比如说,某种与身体里 DNA 类似的物质性的东西? 我们在前面讨论过,这种对“原罪”的“基因式”解读,会带来许多理解上的困惑。其中最大的逻辑漏洞,就是把人犯罪的责任推给了创造人的神。

学生:老师说得甚是。确实有这个漏洞。

老师:要堵住这个漏洞,其实并不困难。只要对《创世记》里的“血气”和《约翰福音》里的“血气、情欲和人意”概念,有一个更加准确的理解就可以了。

学生:老师讲得对。请让我思考一下再尝试表达。老师(耐心地):好。

学生(思考后):是啊。在《圣经》里,“血气、情欲和人意”的含义,从来都不仅仅指身体的物质因素,还包括了人的全部心理和精神属性,比如人的意志、欲望、思维、价值取向、习惯偏好、心思意念,等等。如果我们这样去理解, 那么,“血气”这个使“原罪”得以代代传递的媒介,当然就不是指身体属性,而是指人的心理、精神、社会和文化属性。

老师:对,你表达得非常到位。我们可以说,“原罪”这个属灵的疾病之所以得以代代相传,并不是通过我们不假思索、凭想象的、某种类似 DNA 的物质性的神秘东西,而是通过非物质的、不神秘的,却是我们平时最熟悉、最普通、每一个人都“生在其中、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心理的媒介完成的。

学生(十分震惊地):什么?“原罪”是我们的“文化”??

老师:对!更准确地说,“原罪”的存在方式是“文化”。通过“心理、精神、社会和文化”的方式,人类中的个体缠绕纠结在一起,构成了称之为“国家、社会、民族、世代”的整体。于是,“原罪”犹如传染病一般,在人的群体里弥散传播,就好像一箩筐里的水果,不分大小老嫩全腐烂了一样。

学生(沉默无语):嗯。

老师(继续自己的思路):现代哲学、心理学、人类学的研究也都证明了, 人无法离开社会群体而单独生存;人也无法没有精神交往而孤独生存。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把人的这种“生存性”,叫作“被抛入性”,即人没有选择地“被抛入世界”而生存。我们可以把这个“被抛入性”,理解成“原罪”的“先天性”, 也是不可抗拒的“必然性”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就理解了大卫为什么说“在母胎里就有罪”,因为我们先天注定要出生(“被抛入”)在一个充满“原罪”的国度和文化里。

学生(若有所思地):啊?原来“母胎里就有罪”,不是指“基因”有罪, 而是指母亲与婴儿所处的“文化”有罪?慢一点,老师。在我原先的理解里,“原罪”是一种人脱离了神以后的生命状态,在“原罪”状态里,人必定会犯罪,即“犯罪必然性”。这种“犯罪必然性”是每一个人天生就有的,所以它具有先天的属性。这是我的理解。现在,一下子跳到“原罪”是“文化”,我有点跟不上。如果说, 人的文化里有罪,我可以理解,但说“原罪”就是文化,这样的表述,令我吃惊。

老师:当我说“原罪”就是人的“文化”,我的完整的意思是,脱离了与神的连接的人,就是属乎血气的人,这样的个体的人,就一定会犯罪,即“犯罪必然性原理”;因为人的社会性,这些属乎血气、必然犯罪的人也必然通过人的心理、精神、社会和文化的纽带抱成一团。于是,就出来这样的世界图像:“血气的人” 必然组成“血气的群体”和“血气的文化”,而根据哲学家伽达默尔的话来表达, 所有个体的人都必然地、无可奈何地、毫无例外地、先天地被人所处的社会“前见”(也就是“文化”)所塑造。于是,血气的文化,生出血气的人。这就是《约翰福音》1:13 说的:“这等人”是“从血气生的”“从情欲生的”“从人意生的”, 恰恰“不是从神生的”。

学生:我好像明白了一点。对人来说,人无法选择我们“生在其中”的社会和社会“前见”。但是,老师,在伽达默尔的哲学里,“前见”不是中性的吗? 老师:哦,这是因为,站在哲学家的立场来看,“前见”可以是中性的,甚至是合乎人的道德的,当然也与人的“文化多样性”相关的;但站在神学家的立场看,所有“属乎血气的人”的所有“前见”,都是一样的“属乎血气”。这是“哲学家”与“神学家”眼光的区别。我们在默想《圣经》真理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神学家的眼光。

学生:这样的解读非常有新意,我很受启发。也与我们的自身经历相符合, 因为我们确实活在“有罪”的文化和属乎血气的“前见”里面。我们过去对“原罪”的理解里,总逃不了某种非理性的神秘主义宿命论的嫌疑。老师,这样看来, 我们要在“原罪二元素”的基础上,再加上一条,要变成“原罪三元素”了。

老师:哦,怎么说?

学生:“原罪三元素”:1. 犯罪必然性;2. 代代相传性;3. 心理、精神、社会与文化的媒介性。

老师:非常好,赞一个!即人的“原罪”在本质上是通过人的“心理、精神、社会与文化”得以“存在和传播”的。“属乎血气”把个体的人与群体的人绑在了一起,共同产生的属乎血气的文化,就是“原罪”。

学生:对。有了第三条,我们就再也无法把“原罪”的责任,推给神了。大漏洞堵住了。其实,在《罗马书》1:18—32里,保罗一层一层剥,一点一点挖, 正是关于人的“原罪”状况的真实刻画。保罗说的,正是人“罪的文化”,或“文化的罪”!请注意整个段落的最后一句:“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多么犀利,多么深刻,多么明白啊!保罗真的说了,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因此,正是“原罪的文化”和“文化的原罪”,置人死地。

老师:这样看来,在关于“原罪”的理解上,我们经历了三个阶段:1. 某种先天的“犯罪基因”。2. 某种“犯罪必然性”。3. 某种具有先天的、犯罪必然性的人的整体的属乎血气的“文化”。

学生(兴奋地):太丰富了,从“原罪三元素”,再到“原罪”概念理解的三阶段,老师总结得太好了。第一阶段的理解错误地强调了“身体性”;第二阶段的理解过分强调了“哲学性”,显得空洞遥远;只有第三阶段的理解,才把“原罪”的存在和传播本质,与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日常体验拉近,甚至可以说融合了。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圣经》里,经常把“世界”看作神的义愤和谴责的对象。这里的“世界”当然不是指物质性的世界,而是指人的“心理、精神、社会和文化性”的世界。也就是脱离了与神连接的、属乎血气的、“原罪”的世界。难怪,在《圣经》里,上帝对个人的谴责,往往直接与国家、社会、民族, 乃至整个世代的人连在一起,道理就在于此。

老师:非常好的联想!

学生(安静下来、极其严肃地):太可怕了!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 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难道就是这样一个“原罪”的“文化”,让挪亚世代里数以亿计的男女老少,除了挪亚一家以外,全都窒息而死??

老师(不语,陷入沉思):是啊,对这种“具有先天的、犯罪必然性的人的群体产生的属乎血气的‘原罪’的‘文化’”,个体人的免疫和反抗能力,是极其极其有限的啊!

学生:慢下来,老师。你用了一个词:极其极其有限。你的意思是说,虽极其极其有限,却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人仍然有能力,尽管是非常微弱的能力, 从“原罪”的控制下突围。老师是这个意思吗?

老师:对,这正是我在前面说的,思考“原罪”的时候,一定要引进神的维度,否则我们无法解开“原罪”的死穴。明白了吗?就好像神吩咐挪亚建造的方舟一样,方舟上边要留透光处,高一肘。方舟的门要开在旁边(创 6:16),神也在人的“原罪”的闭环上,事先安装了一把可以开启的金锁。

学生(大大惊讶地):一把可以开启的金锁?金锁就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可以开启“原罪”死穴的金锁??

老师:嗯。这些当然都是比喻。关键是,当我们思考“原罪”时,如果我们引进神的维度,我们就会看见,人类的每一个世代,从来就不是一个封闭的人的社会。恰恰相反,作为一个整体,人类始终都处于全能神的看顾和庇护之下。个体的心可以刚硬闭塞;整个国家、社会和世代可以黑暗无光,但《圣经》启示说, 神的眼睛从来没有离开,神的臂膀从来没有短过。这是《圣经》的启示。我的意思, 不是说人自己具有免疫和反抗“原罪”的能力,而是说,人总有能力通过转向神, 获得免疫和反抗“原罪”的能力。而这里说的“转向神的能力”,就是“自由意志” 的能力,是神事先在“原罪”闭环上安装的那把金锁。也许我们还可以继续延伸这个比喻:金锁的钥匙在神手里;人唯有通过“自由意志”,重新与神相连接。

学生:慢一点。这里的信息非常重要。我这几天一直在想,我们是经受大洪水洗礼之后走出来的人,那么,我们(挪亚的后裔)的起点,到底是趋死的病人, 还是完全的死人呢?我们当中难道没有像挪亚,或者犹太先知那样的人吗?挪亚和犹太先知们不是仍然活在与神的连接里吗?这些问题一直纠缠着我。现在, 我想明白了。

老师:你能说来听听吗?

学生:我是这样理解的,所有的人身上都有这把锁。如果锁没有被打开,这个人只能算是死人。如果锁被打开了,他就可能重新活过来。就那么简单。

老师:作为一个比喻,你这样说基本上是恰当的。让我们回到耶稣的那句话:“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果采用金锁的比喻,我们可以说,一切罪人,如果愿意在“自由意志” 里转向神,得到神的帮助,他就是一个“可得赦免”、金锁被打开的人;反之, 如果他在“自由意志”里拒绝救恩,也就是拒绝让神打开他的金锁,他就是一个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的人。所以,对人来说,“亵渎圣灵”只是一件事情, 就是不思悔改,在“自由意志”里拒绝让神打开他的金锁。

学生(突然心有所思地):老师,你刚才的话,让我想起了一句我最喜欢的经文,是《以赛亚书》45:8 “诸天哪,自上而滴,穹苍降下公义,地面开裂,产出救恩, 使公义一同发生,这都是我耶和华所造的。”以前我曾想,《圣经》为什么不说“救恩从天而降,公义从地里产出”,而说“公义从天而降,救恩从地里产出”? 现在我突然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老师:哦,请赶快说。

学生(两眼放光地):因为人活在“原罪”里,在人当中无法有公义,所以《圣经》说,自上而滴,穹苍降下公义。但是,救恩呢?因为每一个人都始终怀拥一把金锁(“自由意志”),人也随时随处唾手可得来自上帝的钥匙,即由神而来的免疫和反抗“原罪”的能力。所以《圣经》中说,地面开裂,产出救恩。老师:说得好!《罗马书》10:6—7 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上帝为每一个罪人预备了“自由意志”,就像方舟上的窗和门;即便方舟外仍然洪水滔天,方舟里的人可以选择让光进来,与神相连。别忘了,对于挪亚的后裔,方舟就是这个世界。

学生:老师,我能就“自由意志”概念,再多说几句吗?我们知道,《圣经》里并没有“自由意志”这个名词。奥古斯丁很可能是第一个发明并使用这个概念的人。但是,我感觉,对于如此重要的概念,《圣经》里不可能没有明白的启示, 特别是在《创世记》里。

老师:很好的问题。我欣赏你在信仰思考时,努力从《圣经》出发进行默想。这个习惯很好。回答你的问题,我认为创 4:6—7 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 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看见了吗?经文用“你若……你若……”,说明神赐人选择的自由,并期望人在选择的经历, 包括错误选择的经历中学习和成长。

学生:是啊,原来神与该隐的对话,虽寥寥数语,含义却如此丰富!

老师:关于“自由意志”,我还想提醒你注意我们平常不易觉察,却是一个常见的偏差。

学生(好奇地):一个常见的偏差?

老师:是的,我们往往会不假思索地,把“自由意志”概念的主旨,理解成人如何在“自由意志”里作出正确的选择。其实不是的。“教导人如何作出正确的选择”不是“自由意志”概念的主旨,而是律法概念的主旨。“自由意志”概念的主旨,恰恰相反,是神容许,甚至鼓励,人在“自由意志”的错误选择里, 学习如何反思,学习如何与神互动,学习如何在反思和互动里成长,进入神的完全。

学生:对啊,老师在这里一连三次提到“学习、学习、学习”,是否也可以把自由意志的主旨,表达成“学习、学习、再学习”?

老师:一个非常好的表达。当然,“学习”的最高层次,是把人的四大件意向性转向神。哦,对不起,这里的“四大件”表达,是我在前面曾用过的,也许你忘了。

学生:我记住了的。就是人的“求知欲、好奇心、理性思维和求善意志”。是啊, 它们都与人的“学习性”有关,是人学习的最原始的动力。可是,世人都强调学习啊,我们“属乎血气的文化”也强调学习的啊,没有学习哪有文化的进步?

老师:是啊,人天生就是“学习型”的被造物。但是,我们“属乎血气的文化” 的学习,在开始的地方就脱离了与神的连接。这个地方就是“人学习的意向性转离神”。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带有“心理性、精神性、社会性和文化性”的属灵传染病。通过横向的空间广延性和纵向的时间历史性,在人类群体里慢慢传播开来,直至把几乎所有的人类个体都吞吃了。所有被吞吃的人,就好比看不见光、活在黑暗中一样,长久下来,就成了“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 的人了。

学生:(无语)

老师: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是谁杀死了洪水里的婴儿?是“原罪”!或者说,是那个我们称之为“原罪”的、脱离了与神连接的人的文化的整体。当大卫在《诗篇》51:5 里哭喊:“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大卫以最强烈的情绪和最极端的语言所表达的,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真相: 神啊,在我出母胎前,我就注定要出生在“原罪”的人群和文化里;等出生以后, 我又岂能逃出“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群体的悲惨命运!神啊,你是真实的, 只有你的出手相救,才会有我的永生盼望!

学生(处于极度的震撼中,长久无语。终于,胆怯地抬起眼睛,声音低到了几乎是自言自语):是啊,现在,在《创世记》第 6—8 章描述的大洪水里,我看不到其他,只看到了一个真相:方舟外面整个世代的人,包括襁褓中的婴儿, 都早在洪水来临以前,就已经被(或注定要被)“原罪”窒息吞食了;上帝用洪水作为清洗剂,把“原罪”的载体,也就是人的心思意念、文化、习惯、价值观等, 都从地上清除出去了。天哪,是我们搞错了。对那些在洪水里死去的人,神从来都没有惩罚的意念,从来都没有。对他们,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6:6),神自始至终只有深深的怜悯和无限的惋惜!

老师:是的。在这样的看见里,滔滔洪水是神律法的化身,但它不再是惩罚, 而是属乎灵的宣告和呼唤。尽管对那些在洪水中灭亡的人,方舟已经与他们无缘, 洪水是最后终结的宣告;对那些在未来里获得机会、重新开始的挪亚后裔来说,“洪水”与“方舟”永远并肩而立,就好像“律法”与“恩典”永远在一起,难解难分。

学生:(沉默无语)

老师(软弱地,抬起眼睛,看着学生):此刻,当我们阅读和默想《创世记》第 6、7、8 三章的时候,听哪,是先知施洗约翰声嘶力竭的呼喊: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弯弯曲曲的地方要改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为平坦(路 3:4—5)!

学生和老师:(一起陷入沉思,沉默无语)

(对话结束)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作者

bei.huang2015@icloud.com

相关文章

专题讨论四: “隐私”默想之五

(二十七)两个瓜:原来如此! 请读者思考一个...

读出全部

专题讨论四: “隐私”默想之四

在私下的微信交流中,有读者向我既幽默又严肃地...

读出全部

专题讨论四: “隐私”默想之三

在前两篇里,我与读者一起细致地分析了挪亚醉酒...

读出全部

专题讨论四: “隐私”默想之二

(六)一句话定义 在前一篇里,我引用了百度百...

读出全部

专题讨论四: “隐私”默想之一

(一)小题大作? 亲爱的读者,对“挪亚醉酒”...

读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