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的计划,刚才这个不是开场白。我要讲一个专题:绝对性、相对性专题。这个专题我有上、中、下,我刚才只是把上一讲的三句话补充一下,但是已经花了一个小时,我现在只能把专题的上砍掉,不讲了,但是我全部写出来了,有上、中、下,以后有机会再讲。

我们现在换一个脑袋,讲经文,进入第七章经文。第七章经文比较长,大概有三十几节,今天我想最多讲到16节,两个自然段。讲这个经文,基本是按照第一条(步)、第二条(步)讲,所以第一条、第二条讲完以后,我们才开始进入第三点(步),第三条的问题是说,到底要不要赶出娶继母的。第一条、第二条读完以后,你还是不知道。明白吗?现在知道了?我们试试看。

7:1 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男不近女,男和女之间不发生性关系,或者说没有性需求,其实挺好的。注意,圣经中这段话的小标题不是圣经作者写的,不是保罗写的,是后人加上去的,我已经体会好多次了,是根据后人,特别是编辑或者出版者对原文理解的一个小结,只提供我们参考,不要把它当做圣经原文,不等于圣经。

这一段标题,中文是婚姻的问题,英文是“Principles for Marriage”,即婚姻的原则。其实当我认真读圣经时,我发现这里说的只是婚姻中男女及夫妻之间的性需求这个事实。其实这个题目并不恰当,这里讲的,至少这里开始的,也许后面会延伸出来,起点只是讲婚姻中男女之间的性需求,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人类事实,开始说一个人类的基本事实或者基本弱点是相关的,它只是讲这个事。这样我们就容易了解保罗到底讲什么,而不是不够清零的以为他在讲(婚姻),我们就奇怪,他怎么不讲婚姻,难道婚姻就是性关系吗?这个问题就出来了。人家没讲婚姻这个题目,人家只讲婚姻这个小东西,那一类问题就可以停住了。那类问题很多,婚姻之间难道只有性关系吗?男女之间不是还有爱的吗?不是还有感情、情感、经济、社会,还有属灵吗?怎么不提?这些问题全不讲,因为保罗没想在这里讲,他在这里只讲这个事,同意吗?这只是夫妻婚姻关系中一个非常狭窄的领域,绝不代表婚姻中夫妻关系的全部,譬如说其他的还有心理的互相呵护、互相陪伴、互相尊重的需求;再譬如说经济的,提供物质保障,两个人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经济单元可以养孩子;譬如说情感的,爱的需求,孤独的陪伴,上帝要我们生育、繁殖,这个也是需要男女一起的,传宗接代;譬如说社会伦理的,抚养父母、带孩子、孝道;譬如说政治的,婚姻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单位,政治的、组织的等等。新约圣经里还特别强调了,婚姻属灵的功能是教会的一个预表或者功能,保罗只覆盖婚姻里男女关系一个很窄的性需求这个领域。我讲这个话都是读出保罗的真实意思,对不对?不要把自己的意思加进去,或者把教会里人家告诉你的东西加进去。我发现,这些话题都被保罗暂时忽略了,满足夫妻之间的性需求,他只讨论这个问题,或者从这个问题开始进入婚姻的话题。

这方面与他在前一章里讨论的话题有直接关系,我们要找逻辑了,为什么他会突然提这个呢?保罗前面提到身体不是为了淫乱,我们淫乱是跟身体的性需求有关。所以这个话题其实是这样带过来的,前后文这样带过来的。同时也是因为,满足男女之间的性需求,确实也是上帝在安排男女婚姻关系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也就是说上帝造人也是有这个需求,所以上帝建立一个婚姻制度,以婚姻关系让这种需求得到满足,也不是保罗特别夸张的,或者拿一个不相干的东西来讲,是很重要,从基本人类需求来讲的。前面讲的食物,后面讲的性需求,这两点是最基本的,所以他从这里开始,也是很恰当的。

因此,对此保罗直爽地提出自己的认识,保罗对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个认识,看法,什么看法?保罗意思说,假如你没有这个需求的话,保罗说出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是好的。我再重复一下,显然保罗还是讲这个事,不是讲婚姻当中的其他事情。注意到这一点非常重要,消除我们脑子里的许多第一性问题,让我们进入保罗思维。

为什么保罗是这样的看法?他的立场、观点,为什么是这样的?在后一句里,保罗逻辑地解释了他的思路。你看这个思路,保罗说没有性需求it is good ,it is ok?也许没有更好,为什么?他后面就解释这个点。

进入第二节,他虽然认为此事满足性需求,无所谓,没有都可以,他虽然这么说,甚至都可以不要,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否定婚姻制度的价值,他还解释了这件事的一个意义和价值。他虽然说是没关系、无所谓(It’s better to not have),但是他后面跟上一句话是反过来的,倒是肯定了它的价值,这个读懂吗?意思说其实是有价值的,因为可以避免淫乱。所以保罗的思维是一边说甚至都可以不要,一边解释不是说为什么不要,而是说其实有(have)也是很好的,因为可以避免淫乱,他是这样的逻辑。所以你听成“可以不要”,其实他真的意思是“可以要的”,因为它有好处,他没有否定。

7:2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But because of the temptation to sexual immorality, each man should have his own wife and each woman her own husband.

这是第二节,你要很清楚,为了避免淫乱的发生,或降低淫乱发生的概率,因为有夫妻的还可以淫乱,所以是降低这个概率。这完全是基于人类事实的大白话,这就回到刚才讲的,人类这方面是有弱点的,所以是个大白话。假如你这样的话,其实这方面的跌倒、错误,可以大大避免,大大降低。保罗说的是大白话,怎么听不懂呢?你不是活人,你变成了死人吗,你变成了假人吗,居然听不懂大白话?你是个真人,你是个活人,你是听得懂的,他讲的是大白话,都是基于基本事实的,他说it is good,可以降低犯错误的概率。

在这样的说法里,保罗把婚姻与家庭制度的诸多价值,单单局限在满足男女双方性需求这一件事情上,是过于简单的,这就是刚才赵牧师提出的问题,但是这个解释是他目前只讲这个,他的话题没开到其他地方去,他每开一个话题都可以讲很多很多,你这样理解就可以了。但是从避免淫乱的角度说,这里的推理是恰当的,符合逻辑的。我注意到,淫乱这个题目保罗非常重视,这就是为什么从这个地方开始切入,这与律法、诫命跟成就上帝国这个大的题目密切相关。这就是前面一章,第六章的主题,他说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这里指的是淫乱这个事,指的身体这个事,是这样连过来的,所以这个地方本身是很重要的,他从这个地方切入,在婚姻诸多的领域中的这个地方切入,也是合乎逻辑的,也是合乎前后文联系的。第二节讲完了。

7:3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这是保罗继续沿着满足双方性需求的思路,谈及夫妻的行为之道,是一种劝告式的建议。保罗的议论符合伦理和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保罗建议说你必须这样,其实我们的理解,也是非常有逻辑,非常合理的,也是大白话。

7:4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这句话我读完,发现这是一个非常现代的观点,男女平等观点。在那时候可能还没有,这是跨越时代的,对不对?强调的是人对自己身体的主权,当然也与前面第六章讲的身体为主,主为身体这个重大启示有关。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因为婚姻而成为对方身体的主人,不会是因为我跟你婚姻,我就成为你的身体的主人,我可以控制你的身体,而倒是身体是自己的主人。

前面说我们该合宜的态度对待对方,后面又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体,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体,乃在妻子。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你自己都不是你自己的主人,倒是丈夫是有权利主张你,但背后的原因都是主,这个推论是这样。不是说我交给你,我当成奴隶,因为前面已经说过,身子为主,主为身子。所以保罗前面那个拉到主耶稣的高度,你没掌握住的话,后面这个经文你很可能读成我身体是归丈夫的,丈夫身体是归我的。即便你的身体是归丈夫的,丈夫的身体是归你,也是一个平等概念,这个已经很重要了,因为这个平等是来自于前面那句话,都是主的。你要体会一下。所以这个体会的关键是,你要把前面拉到那么高,都是主的,身子是主的,主为身子的,这是一个巨大亮光。这个我们一般是想不到的,身子以为就是我的,最多是我的,现在说还是丈夫的,我还不能有自己的,人只能在这个层面;保罗是对称的结构,丈夫的身体是妻子的,妻子的身体是丈夫的,这是对称结构;人类在这个地方,男女不平等是不对称的,无论是女权还是男权反正是不太对称的;这个对称的来源,是因为后面有一个主。所以这个地方我们觉得,我们经常会读不懂保罗的思想,是因为我们的高度不像保罗的那个起点,高度是很高的,同意吧?所以,人无论如何不会因为婚姻成为对方身体的主人。这句话读起来好像是我成为对方身体的主人,其实不是;主人的话是互为主人,它不是这边主人、那边奴隶,不是这个结构;在婚姻里面不是男的是主人,女的是奴隶,或者女的是主人,男的是奴隶,它是个平等结构;平等结构的来源背后是主。这个体会一下。

7: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这句经文有点长,我的默想是,前半句是上一章的顺理成章的推论,互为主人,平等,不是你说了算的,不要亏欠。但突然插入两个,你的眼睛就亮起来,你们有时候没注意,插入两个意想不到的概念,猜猜看哪两个概念?

众:撒旦/祷告。

祷告,撒旦,为什么这里是意想不到的两个概念?因为我们原来的活人、真实的人没有这样的概念,怎么祷告那么重要,撒旦根本见也没见过。所以在我们的第一性反应里,没有这两个概念,突然出来了这个概念,这就是张力出来了。注意到吗?你不要以为,他说祷告,他说撒旦,你就对、对,好像你也有祷告、撒旦,你从来没有祷告、撒旦的概念,不要把这些忘掉了。所以你读不出张力来,是你把自己骗了,你以为自己也每天祷告,每天想撒旦的事情,你压根就没想撒旦的事情。

意思是说,事关祷告就是神,祷告要跟神交流,和撒旦的时候,婚姻里的男女责任都可以放到次要地位。他不说了吗?假如为了专心祷告,你可以分房,假如是为了对付撒旦,你可以分房,是这个意思吗?原意是这个意思,对不对?假如涉及到神跟撒旦这种大问题的时候,婚姻之间互相履行责任,要满足对方,都降下来,没那么重要,这个意思是很明白的。但是他讲的不是那么粗暴,所以保罗是很厉害的。他讲这个重要,除非两相情愿。当然,在处理上,要小心,不要粗暴,要两相情愿。两相情愿,不要粗暴,其实就又回到罗马书14章,体贴软弱弟兄,体贴软弱的伙伴是一样的,你要照顾他的情绪,这个地方不能粗暴,虽然你在真理上。如果说祷告代表与神关系和信仰生活,撒旦代表可能的灵魂灭亡的结局,那么保罗在不经意间把一个相对不重要的题目与人在此生里最严肃的话题拉到一起。我们不是说我们的相对性跟绝对性怎么碰撞吗?这里就碰撞起来了,一边是极其绝对严肃的,一边是无所谓的,只是最好是这样而已,拉起来碰撞了。

7:6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保罗说这件事非同小可,不能忽略,假如碰到神、撒旦,救恩中的事情的话,这个事情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又非常微妙,不可粗暴,所以保罗说这不是命令,而只是一项出于保罗的善意可行的建议。这个地方我们联想到,即便事关救恩,神用的方法也不是粗暴的,神也是在自由意志的前提下,来循循引导启示,而不是粗暴的。即便在这个事关救恩的事情上,也不要拿着救恩来打人,神也不这样做,神用的方法是温和的,圣灵的方法是gentle的,是不是?

7: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 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这句话很明白,他再次强调,虽然我们讲的话题与严肃话题有关,但它毕竟还是一件相对的事情,所以他的建议也只是一个相对性的建议而已。注意,这就是为什么你读下来一直觉得这也可以、这也可以,因为他讨论的话题就是相对性的话题。但相对性的话题,并不是跟救恩严肃的话题完全脱节的,是挂钩的,但是这个挂钩是非常微妙的,不是靠粗暴的。有点体会到吗?有点感觉到了?

相对性说,一个这样,一个这样,个人领受不一样,都是相对性的,我是神这样造我,极端一点我是一个同性恋者,我根本就不喜欢跟女人在一起生活,有时候神是这样造的,居然还是有一些基因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一切,难道同性恋就不能得救吗?神这样造我的话,难道我就不能得救吗?没有这样的说法,是不是?所以这些地方是神造人不一样,神赐我这样,我是情愿不要老婆,或者我觉得有老婆,我做神的工作做得更好,这都属于相对性的。包括个人的结论、个人的经历,都是相对性的。

7:8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又是一个相对性的建议,他们像我更好,他们不像我也行,是不是?没有说你必须像我,那是粗暴。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意思是说,你像我,不嫁娶,这个问题没有;你要是不像我,你不嫁娶,你就会欲火攻心,你一天受不了,你就会犯错误,假如这样的话,你就不要把刚才像我的建议放在心上,不必拘束,也再次重复前面的意思,不要拘束,我只是一个善意的建议,也许你跟我不一样。这些都是相对的。没问题吧?很清楚。

7: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在这里保罗引用了一句《创世记》的经文,“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请问,我问你们,这是神的建议吗?是绝对性还是相对性?是绝对不可离开,还是相对不可离开?而且,当你说是绝对性的时候,意味着什么意思,当你说是相对性又是什么意思?当我读这些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出现这些问题,我把它记录下来,你必须也出现这些问题。这些问题带领我们思考比较深的问题,那就是关于绝对性、相对性。你不问这个问题,你的思维就不能往深走,到这第三点的时候,你是往深走的,你不再是就事论事。

所以我说,我脑子里就出现这些问题,我就想,如果是诫命,遵从与不遵从,与人的救恩有直接关系吗?你们不可与妻子分开,那我分开了,我离婚了,我还不是离婚一次,我离婚五次,是有这种人,八次都有,这种人是不得救恩吗?因为他离婚八次?这个问题我们都要想。保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当我们想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怎么想?瞎想,有很多人喜欢自己想。只有圣经启示,对不对?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这是经文跟着我刚才读了前面的经文,出来的一些问题,我也不愿意瞎想,但是我非常珍惜我的问题,我珍惜问题跟我瞎想是两回事。很多人是有了问题瞎想,把自己想的很累,脑子都破了,这是没用的,你想不出来的。但跟你没问题是完全两回事,明白吗?有区别。我就读到下面的经文,也许下面的经文给我亮光,也许下面的经文不给我亮光,我都会珍惜、保持我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也许是我在第一循环没这个问题,第三个循环有这个问题,所以我的问题也是往深走的,对不对?

7: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下面说,若离开了,不可再嫁,或者人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我的问题是,保罗有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这是诫命吗?这是绝对的吗?这是相对的吗?绝对是什么意思?相对是什么意思?保罗回答了吗?我认为回答了。保罗说可以离开,“若是离开”就是可以离开,假如是不能离开,保罗会说不能离开,离开你死定了,不行,离开你死定了,是这样的。保罗是很有爱心的人,“若是离开”,是可以离开,所以不是绝对的。我认为回答了:可以离开,因此是相对的。

这个地方我会有一个亮光出来,就任何一件事而言,没有绝对的,杀了一个人都可以得救,别说这种事,你可以联想的。所以,就事情本身而言,没有一件事是绝对的,同意吗?亮光进来了对不对?我离开妻子,或我杀人了,杀了我就不得救吗?所以就事情本身而言,就杀人这个事情本身而言,我们很多牧师还去给杀人犯,马上都要处决的杀人犯讲救恩,否则不是荒谬吗?我们这里已经有一个亮光出来,好像就事情本身而言,就事论事,不跟救恩相连,它只是相对的;但一旦跟救恩相连可能不一样,怎么相连我们先放着,我再带领你进入我的主题默想。

我的主题默想怎么出来?全是圣经这样启示出来的,不是瞎想出来的。保罗回答了,可以离开,是相对的,但是又出来一个新的概念,“不可再嫁”,离开是可以离开的,不能再嫁。那我再问,“不可再嫁”是诫命吗?是绝对的吗?是相对的吗?我可以无穷尽的问下去。按照我刚才的亮光,就事情本身而言,也是相对的。我再嫁我就下地狱吗?像这个问题的回答,你只要按照逻辑走,其实你的常识感觉也跟上来了,对不对?只要你自己不要变成一个宗教徒,一个将死的人。但是你又不能把保罗很强调启示性的张力忘掉,你说我可以乱来了,那跟救恩都没关系。怎么突然都没关系,又有关系,这个东西怎么连接,这是我们的问题,保持这个张力,对不对?所以我继续问,不可再嫁是一个绝对性的诫命,还是一个相对性的诫命,还是相对性的善意建议?绝对性、相对性在人的永恒命运里,分别意味着什么?我开始想大事情了,从小开始想大了,这个大的就是我们后面的主题要解决的问题。

7:12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这句话保罗真的明确说,这不是主说的,是我的一个善意建议。前面那个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还真是主说的,真是上帝说的;那个地方他没说不是我说的,他把旧约圣经引出来;这里他在发挥,衍生,他说了自己的话,为了区别,还特别说明一下;有些是顺理成章,我们可以拆出来,可以感觉到,但是有些他怕你们误解,就再说一下。说一个什么问题呢?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与他同住,你就不要把这个妻子休掉。这个话本身你也听出来有些条件,对吧?假如这个妻子此刻不信,但是她也不愿意离开,还是希望跟你在一起,你就不要因为不信把她休掉。这句话本身也是告诉你,这个建议也是相对性的,相对性是具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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