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6 who has made us sufficient to be ministers of a new covenant, not of the letter but of the Spirit. For the letter kills, but the Spirit gives life.

这是我对三章6节经文的第二次跟读。我要就上一篇关于旧约执事职分的自问自答作补充默想。我把上一篇遗留的疑难问题归纳为四个:

1. “旧约执事”怎么可能像撒旦那样用神话语(字句)欺骗人叫人死?

2. 神为什么容许他们这样做长达几千年而不阻止?

3. 那些担任“旧约执事”的人自己能得救吗?

4. 若能得救,他们是如何得救的?

我发现,我们若分清楚了“旧约执事的职分”与“旧约执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许多问题就会变得简单而有头绪了。

“旧约执事的职分”(the ministry of …)—— 指神设立“旧约执事”岗位的工作与责任。

“旧约执事”(the ministers of …) ——指那些被神特别使用担任“旧约执事”岗位的人。摩西是他们中的一个伟大代表。

在此,转录我在上一篇里的一段话:“担任旧约执事的人,都是替神工作的人。他们教导人遵守神的律法,并宣告,凡活不出神的律法的人,必出于土归于土。灵魂必不得救赎,必没有永生。”  

在《罗马书》里保罗曾对“律法的功能”与“旧约执事的职分”有过一段精辟的总结:

“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马书》3:19-20)

在《林后书》里保罗进一步敏锐地指出,旧约执事的能力是出于“字句”。保罗这一看见深深扎根于犹太教“律法的字句来自神”的属灵信念。作为上帝的选民以色列人先祖最初是以话语(字句)的方式,直接从耶和华神那里领受了律法的信息。神兴起历代犹太先知们让他们将神的律法,特别是严格的法律条文和宗教礼仪,以文字的形式,不厌其烦地代代抄录,口口相传,形成了《旧约》的文本,如今传遍了世界的万族万民。《旧约》里记载的犹太民族惊心动魄的历史,见证了“旧约执事”们口中传讲的神祝福与咒诅的字句,都具有来自神的力量,都是轻慢不得的。

这样看来,上帝设立“旧约执事”的岗位,让担任“旧约执事”的人负责把上帝律法的信息,完整地、不打折扣地向世人传达。保罗坚信,不是传律法的人“旧约执事”叫人死,而是神的话语“律法”本身宣告了“律法之下的人必死”的信息。这样一来,上述问题1-4也就迎刃而解了。

问题1. “旧约执事”怎么可能像撒旦那样用神话语(字句)欺骗人叫人死?—— (答)断然不是!“旧约执事”没有欺骗人,更没有杀死人。“旧约执事”传达了上帝律法的旨意。他们是传递福音“死的香气”的忠实仆人。

问题2. 神为什么容许他们这样做长达几千年而不阻止他们?—— (答)此话谬也。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18)。可见,“旧约执事的职分”至今仍然有效,直到末日审判的那一日。

问题3: 这些做“旧约执事”的人能得救吗?——(答)当然能。因为神为所有的罪人,包括“旧约执事”,提供了救赎之道。

问题4:若能得救,他们是如何得救的?——(答)与普世的罪人一样,旧约执事的得救之道,也不在律法之下,而在律法之外的救恩之道。对此,保罗在《罗马书》里也有一段精辟的概括:“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罗马书》3章21-26节)阿门。

那么,(自问)这是不是说,新约执事的职分是向世人传达“基督福音生的香气”的信息,而旧约执事的职分是向世人传达“基督福音死的香气”的信息?因此,前者叫人生,后者叫人死?

好问题!(自答)不是的!如果是的话,那么旧约执事与新约执事的能力,就没有区别了,都是“凭字句”的能力了:一个是凭上帝“死的字句”的能力;另一个凭着上帝“生的字句”的能力。但保罗不是这样说的。保罗说,“旧约执事”的能力出于字句;“新约执事”的能力出于圣灵。换言之,“旧约执事”按照神的旨意凭字句“叫人死;“新约执事”按照神的应许,凭圣灵“叫人活”。阿门。

原来如此。

可是,且慢。(继续自问)新约执事传达“圣灵叫人活”的福音字句,也不能“叫人活”吗?(自答)不能。因为保罗说得很清楚,叫人活的不是字句,乃是圣灵。(自问)难道圣灵不是通过圣灵的话语叫人活吗?(自答)不是的。我们原以为圣灵是通过圣灵的话语叫人活的,但圣灵借着保罗的口明白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保罗说,“6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圣灵。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圣灵是叫人活”。可见,圣灵不是通过祂发出的字句叫人活的,而是通过祂自己直接作用于人而叫人活的。(自问)且慢。“圣灵通过祂自己直接作用于人而叫人活”,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自答)这句话的意思是,圣灵不是通过祂发出的字句叫人活的,而是通过字句以外的方式叫人活。…..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如果你发现我的自问自答已经在原地打转了。那么,是的,你说的是事实。因为我跟读保罗的字句到这里,发现保罗的字句就是这个意思!这也正是保罗在经文3:6里要表达的全部意思。对此,我不能随意加上别的意思。比如,我不能说,圣灵是通过圣灵的话语(字句)让人活。因为我发现这恰恰是保罗借着这节经文明确否定的意思。

可是,请再慢一点。(继续自问)马丁路德把基督教的救恩归纳成“因信称义”。难道罪人不是因“信”基督福音的“话语”而得救吗?(自答)不是的。如果是“信”基督福音的话语(比如说,“圣灵叫人活”)而得救,岂不等于说,这“话语(字句)”叫人得救吗?这样的“信”,岂不恰恰又陷入了“字句叫人死”的陷阱里?…..

可是,请再再慢一点。(自问)我们以前理解保罗说的“字句叫人死”,局限在“神旧约律法的字句”叫人死。难道保罗的意思是“新约福音的字句”也叫人死?这个结论的圣经根据是什么?(自答)这个结论的圣经根据恰恰正是这节经文。因为,保罗没有说,什么样的字句会叫人死,而是说“字句叫人死”。句号。

可是,请再再再慢一点。(继续自问)耶稣曾吩咐门徒传福音,要把福音的信息(也就是话语字句)传给全地,让听到这福音信息的人得救。难道不是福音的信息(话语与字句)叫人得救吗?(自答)不是的。基督徒的使命是把这福音信息话语与字句)传出去。但在这福音里包含了“生的香气”与“死的香气”两部分。正如《林后书》2:16解释的,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自问)那么,在福音前,到底什么叫人死?什么叫人生呢?(自答)保罗的回答简短清晰:字句叫人死;圣灵叫人活。难道不是吗?(自问)保罗的意思是,若把福音仅仅当作话语与字句来领受,这等人就是死;若在领受了福音话语与字句后,让圣灵在我们必死的生命里直接做工,这等人就是生。是这个意思吗?(自答)是的,是的。正是这个意思。若不是这个意思,请问你还能读出不是这个意思的其它什么意思吗?

默想到这里,我再一次仔细核对《马太福音》里耶稣呼召基督徒大使命的经文: “18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19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20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马太福音》28:18-20)

我发现,耶稣说的“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中的中文“遵守”一词,对应的英文是“Observe”,既“观察”,接近“体验与见证”。因此,耶稣说,在所有听到福音的人里,凡遵守(既观察、体验与见证)耶稣教训的人都必得救。(自问)这是不是说“耶稣教训的话语叫人活”?(自答)哦,我认为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是这样理解的话,岂不又回到了“字句叫人活”的陷阱了吗?可见,正如保罗说的,基督徒传福音让人听了福音而得救,不是因为传福音的人有能力,也不是因为这福音的信息有能力,乃是出于三位一体神(圣灵)的能力,在得救的罪人心里做工,让这蒙福的罪人得以因信称义,重生得救。阿门。(请参考我写的《关于《马太福音》28章18-20节的默想》一文)。

最后,我要引用《马太福音》里一段耶稣的长篇讲道的经文。

10 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11 他却回答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吧!’”12 他们问他说:“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什么人?”13 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因为那里的人多,耶稣已经躲开了。14 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15 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16 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他在安息日作了这事。17 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18 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19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20 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21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22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25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 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26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27 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28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29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30 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31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32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33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35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36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37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38 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39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 (《约翰福音》5:17-40)

请注意,在这段经文里,耶稣明确地把圣经(话语与字句)与祂自己作了区分,并指出,不是圣经的“话语与字句”,乃是三位一体的神,赐人永远的生命。换言之,耶稣这里宣告的,正是保罗《林后书》所见证的:新约执事也就是所有的基督徒,并不是如世人表面所看见的那样,向世界传新约福音的“话语与字句”;也不是如某些宗教徒以为的那样,传一套基督新教的神秘仪式;更不是步犹太教徒的后尘继续推广“靠行为称义”的旧约教义。哦,都不是的。新约执事的职分是,宣讲基督徒(包括了每一个基督徒自己的),作为人类新族类,向全世界作的见证,并教训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去认真地凭良心“观察、体验与见证”上帝的灵,如何在每一个得救的人身上,做那不可思议的救赎的工,以见证“字句叫人死;圣灵叫人活”的伟大真理。

哦,凡看见了,相信了,并在自己的生命里,见证了这真理的,这人就有福了!阿门。

在结束这篇默想以前,我发现还有三个非常有趣的延展性问题需要我继续思考:

1.保罗说“字句叫人死”,仅指上帝话语的字句有力量叫人死,还是指世界上所有的字句都只能叫人死?

2.为什么上帝的字句以及所有人都的字句都有力量叫人死,却没有力量叫人活?

3.没有新约福音字句的亮光,旧约时代的人如何得救?

我打算暂时hold 住这三个颇具挑战的问题。在下一篇里,我们会继续回到保罗《林后书》三章研读经文3:7-18。然后在经文的亮光里希望以后有机会再来讨论这三个问题。(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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