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弟兄,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的福音,告知道;福音你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Now I would remind you, brothers, of the gospel I preached to you, which you received, in which you stand, 15:2并且你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的,就必因福音得救。and by which you are being saved, if you hold fast to the word I preached to you–unless you believed in vain.

今天我们进入第15章。在写这节经文前,保罗已经足足写了14章内容。这些内容也就是保罗在这里说的,“先前所传给的福音”。因此,可以把这节经文看作是从《林前书》全篇的开篇对接过来的。保罗的语气前后非常一致,都非常正面与肯定。在经文1:6里,保罗说,基督作的见证,在你心里得以固,以致你在恩上没有一不及人的; 在这里,保罗说,福音你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可保罗对他的传道和他面前的听者,都很有信心与肯定。

可是,作为同一篇讲道的听者,2000多年后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心里并没有像保罗那样踏实。保罗弟兄啊,我不能确定的是,虽然听到了你所传说的内容,但这是否就等于我们都“领受了”呢?而且都已经“靠着站立得住”了呢?让我们暂时hold住这个疑惑不放掉,但愿保罗15章的经文会给我们启发。

我注意到,保罗15章的讲道,是从remind (提醒)开始。在英文里有三个“which”:which you received, in which you stand,and by which you are being saved,都是指“这福音”(of the gospel) 。与三个which相连的是三个动词:领受、站立、得救。三个动词的主语都是“你们”,即基督徒。我认为,保罗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基督徒与“这福音”之间的关联,是通过这三个动词而建立的。请注意,保罗用的三个动词的时态都不一样。其中“领受”(received)是“过去时态”;“站立”(stand)是“一般时态”;“得救”是“正在进行时态“(you are being saved)。没有一个是用“完成时态”。换言之,基督徒在日常生活里能否活出“这福音”,用这三个动词就概括了:

  • “曾经领受”—— 当我们第一次听到耶稣基督的名字和事迹后,我们在内心里产生的模糊却认真的感动,以及从此开始的一系列理性认知上的后续好奇,也许就算保罗这里说的“曾经领受”了;
  • “站立得住”—— 就是不再忘记这个曾经领受了的“这福音”,而是顺着好奇心的亮光,花时间去追寻隐藏在“这福音”背后的真相之光;
  • “正在被得救”—— 若上述从“曾经领受”那一刻开始的认知过程,没有停止; 若我们对“这福音”的认知(即悟性)不断深入和成长,我们也许就是保罗说的,“正在被拯救”的过程中了。

难道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与日常生活里的理性求知,不就应该这样自然而然地融合在一起吗?

我还注意到,在经文15:2里,有两个介词“if”(如果)与“unless”(除非)共同构成的一正一反的条件句:if you hold fast to the word I preached to you,unless you believed in vain. 按英文直译是,“如果”你们持守了我所传给你们的“道”(也就是“这福音”),你们就必走在靠“这福音”得救的路上(这是正面的情况);“除非”你没有做到前面的if….,那么,你们就成了徒然相信,“这福音”对你们来说,也就没有救恩的果效了(这是负面的情况)。换言之,基督徒若从由上述三个简单动词所描述的“信仰与日常生活里的理性认知过程相融合”的状态里偏离出来,就有可能进入了“徒然相信”的迷途了。

我们知道,圣经里许多地方都说了,你们不仅要听道,还要持守和活出神的道。比如《雅各书》1:22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 对于“持守和活出神的道”,教会一般解释是, “努力照着神的话去行”。那么,“持守这福音”也是“照着这福音去行”的意思吗?若是,“照着这福音去行”又是什么意思呢?

于是,以下4个问题就变得非常严肃了。

  1. 什么是“这福音”?
  2. 什么是“领受(received)这福音”的意思?
  3. 什么是“持守(hold fast to)这福音”的意思?
  4. 一个基督徒从“已经领受”,到“不能持守”和“站立不住”,最后成了没有救恩果效的“徒然相信”,是怎样发生的?

15:3 我当日所受又传给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的罪死了,For I delivered to you as of first importance what I also received: that Christ died for our si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criptures, 15:4 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第三天复活了。that he was buried, that he was raised on the third da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criptures,

可以说,在前两节经文(15:1-2)里保罗表达了“这福音”与基督徒日常信仰生活之间的关系(即三个简单的动词);而这两节经文(15:3-4)是保罗对“这福音是什么”最精练独到的表达。

我注意到,保罗再次用了过去时态的“领受”(I also received)一词,表达了这同一个福音保罗也是“领受”的。因此,保罗与众弟兄姐妹一样,在他们过去的经历中,(虽然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境遇里,以不同的方式),发生了一件共同的事件,就是“领受这福音”。正是这个共同事件,使保罗与教会团体之间有了对话的共同基础,即他们都已领受的“这福音”。

我好奇,若在当时的众门徒中,有人也像我一样向保罗弟兄提问说,保罗啊,我还不是很肯定自己是不是真的领受了“这福音”呢?对此,保罗会怎么回答呢?保罗会不会这样回答我说,无知的人哪!你可知道“这福音”是什么吗?你若知道了,你就会明白你已经领受了“这福音”了!——好吧,什么是“这福音”呢?

于是,保罗把他所领受、并传给众人的“这福音”,用最精练的文字记录下来,即经文15:3-4的文字,以便于后世的“听者”(我们)可以反复研读,并往返重复地不断领受。这次,我在仔细研读经文以后,有了如下九点默想,愿意与弟兄姐妹分享。

一、关于“这福音”,保罗是从“基督”和“罪与死”的连接开讲的。在保罗的表达里,“这福音”之所以是好消息,不是因为别的,乃是因为神通过基督解决了人生的两大难题:罪与死。神的方法居然是“基督照圣的罪死了”。用更加直白的话来讲,就是基督解决罪与死的办法,就是他自己为你们的罪死给你们看看见这个事实叫保罗大吃一惊,他曾感叹说,“神就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书》1:21)

二、“这福音”一共由两节经文组成,因此也分成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经文15-3)包括三个概念:1. “基督”;2.“按照圣3.“的罪死了”。其中“基督”概念(即神派来的救世主“弥赛亚”),直接来自犹太人旧约的启示;而“罪”与“死”虽然是世人的直接人生体验,但把罪与死连在一起的思想,也来自犹太人旧约的启示。因此,可以说,“这福音”的前半部分是三个“启示性真相”。若离开了旧约的启示,人无法真正理解“这福音”的深刻含义。

三、在“这福音”后半部分(经文15:4)里,保罗传达了三个“事实性真相”:1.“埋葬了”;2.“第三天复活了”; 3.“又照圣与前半部分合在一起,“这福音”一共由六个基本真相组成。请注意短句“照圣经所说”出现了两次。它既是一个“事实性真相”,因为任何人只要认真读圣经,都可以去核对这个“照圣的是不是一个事实;同时也是一个“启示性真相”,因为任何人若不读圣经就无法知道这个事实。因此,我们可以说,“照圣是打通“启示性真相”与“事实性真相”的唯一通道。

四、这样看来,我们可以把“这福音”的前半部分整体看作“启示性真相”:即神在创世以先就预先为人类安排的一个救恩计划;而把“这福音”的后半部分整体看作“事实性真相”,是神的救恩计划在宇宙时空和人类历史进程中的真实发生。上下两部分似乎是天壤之别,却通过“按照圣经所说”这个上帝赐给人类的圣经,就天地相合连在一起了。

五、我发现,关于“这福音”的表达,保罗最大的贡献在于,他居然把“基督的福音”的概念,与发生在保罗时代里一件具体的“死人”事件连在一起。保罗宣告说,“这福音”即基督照圣的罪死了,如今已经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实现了。——让我联想到尼采的名句:“上帝死了”!可以说,犹太教的弥赛亚神的概念确实在耶稣身上死了。但天才哲学家尼采因为忽略了拿撒勒人耶稣“死而复活”事件的意义,而成了毁灭之子。可叹可怜!

六、 我发现,在保罗的表达里,“这福音”不再是人的宗教或一个神学体系,而是一个发生在人类历史中的一件活生生的真实“事件”(Event)。 ——让我联想到了,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说:“真理”是一个“事件”。我相信他的亮光最初也来自圣经的启示。在保罗的表达里,“基督”的概念也不再是一个旧约里形而上学神学概念,而成了人类历史上可以求证的历史事件,与人的见证连在一起。就此,保罗在《林前书》1:23-24 里曾感叹说,“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

七、我认为,“持守这福音”的含义,也就不再是平常说的“遵从某神学或伦理标准去行出来”。它的意思更靠近:请“记住”这个已经发生的“事件”,而不是动不动就忘记了,好像这个事件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并且,“持守这福音”还要求我们,努力“活在”由这一“事件”所显露出来的真理之光中。更重要的是,“这福音”启示我们,借着“圣经的存在”这一“事实性真相”,上帝的启示得以通过各人自己“阅读圣经”的实际体验,进入了每一个愿意认接受由圣经来的亮光的人的实际体验里。

八、保罗用自己的生命见证了,他正是这样一个愿意认真阅读并在经历中反思圣经启示的人。在反复阅读圣经(旧约)的人生经历里,借着犹太先知和旧约作者们的笔,神让保罗参与了一场与神之间“三管齐下”的神圣对话。在这场超越时空和有限性的对话里,在圣灵的帮助下,保罗写出了《林前书》15:3-4里的伟大文字:

我当日所受又传给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第三天复活了。”阿门。

九、一点补充:对上面提到的4个严肃问题,现在我尝试作直白的回答如下:

a) 什么是“保罗所领受并传给我们的的福音”?

——一个包含了6个基本真相的活生生的人类事件:即经文15:3-4。

b) 什么是“我们领受了这福音”的意思?

——就是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个由6个基本真相组成的“人类事件”。(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了,所以“领受”是过去时态。)

c) 什么是“持守这福音”的意思?

——就是“牢记”这一起由6个基本真相组成的“人类事件”。(因为是基督徒每天的日常功课,因此“持守”是一般时态。)

d) 基督徒从“已经领受”,到“不能持守”和“站立不住”,最后成了“徒然相信”。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

——我们虽然曾经知道了,甚至也记住了,却因为不甚明白,所以在理性上无法真正接受,以至于也无法真正相信;若我们长时间地活在这样的“无法相信”里却不自知,以为自己已经相信了,也不再作悟性认知上的努力了,最后滑进了保罗说的没有救恩果效的“徒然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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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huang2015@iclou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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