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白:可以把读《林前书》看作是一次不断自我突破的登山,在10章里有两座险峻的山峰。一座是十章1节到13节,保罗引导我们的眼光,穿越事情层面,探寻事情(恶事)背后的黑暗之渊。英文“desire evil”的直译应该是“贪恋恶”。它虽然不是一件“事情”,却借着它把人与人所行的“恶事”连接起来。保罗要我们不仅看见所行的“恶事”,更要看见把我们与“恶事”相连的、保罗称之为“贪恋恶”的“东西”。—- 我们也许会想,这个“东西”是不是我们平时能感觉到的“动机”(motive)呢?因为“动机”不属于“事情”层面,却是“事情”背后的驱动者。如果我们按照圣经的教导,及时明辨自己的动机是善或是恶的,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行出恶事呢?这会不会就是保罗说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的意思呢?

我发现,上述思路并不是保罗的思路。保罗使用动词“贪恋”(desire),而不是名词“动机”(motive),区别看似微小其实是很大的。名词“motive”会把我们的眼睛带到人的身上:我的(或他的)“动机”是不是有问题?是善的还是恶的?而动词“desire”把注意力引向了人自身以外的某个“东西”;这个“东西”不仅不在事情层面上,甚至有可能是一个独立于人自身之外的某个“存在”。

经过这样的梳理,线索越来越清晰了。保罗要把我们的眼睛从物质与时空的今生体验里,活生生地拉扯出来,带向了一个更高的领域,即属灵的世界,让我们的注目点超越“人界”,向“灵界”跨跃。—- 在这个意义上,我说,10章14-22经文,是另一座巅峰。—– 亲爱的读者,你准备好了吗?

10:14 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Therefore, my beloved, flee from idolatry.

这是一句落俗套的经文。如今我的耳朵都听麻木了。不过,我承认,当我初读圣经(特别读旧约)时,确实有过强烈的印象,就是圣经启示的神,非常嫉恨人拜偶像。用圣经的话讲,就是我们的神是一个嫉妒(jealous) 的神。感觉起来如此小气,几乎都要让我看不起他了。—– 现在我知道,我用这样的心思去想神,我一定是大有问题的。我真正需要思考的是,人“拜偶像”这件事情,为什么对人来说是如此有害?盼望今天的经文会给我们一些亮光。

好吧,让我重新回到保罗的逻辑之流。在说了“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的话以后,保罗紧接着说,“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读到这里,我忍不住猜想,“拜偶像”会不会是一个路标?如果我们沿着“拜偶像”的路标前行,我们就进入了“非出路”呢?—– 此刻我联想起了《创世记》4:7经文:“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难道伏在路牌后面的,正是那位“恋慕”我们的“它者”?“你若行得不好”的意思,是指我们的眼目被“拜偶像”路牌吸引了,从神给我们的“出路”上移开?

10:15 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I speak as to sensible people; judge for yourselves what I say.

请问,在保罗的意思里,他当时的听众,还有现在的我们,是明白的,还是不明白的?如果是明白的,他为什么说“好像”?如果是不明白的,他为什么说是“对明白人说的”? —- 嗯,根据后半句“你们要审察我的话”来看,我认为,保罗的意思是:你们原本是明白的,却会时不时地犯困;当你们犯困而迷糊的时候,你们就不会“审察我的话”了。所以,只有当“你们要审察我的话”的时候,我才认为你们是明白人。OK.

我注意到,“审察”的英文是judge,即“判断”的意思。保罗的意思是说,你们要对我说的话作出自己的判断。如果当作耳边风,即便我说了很多,又有什么意义呢?同样的,如果你们不作“判断”,全部认可,统统接受,你们仍然不能算是明白人。所以,我求你们了,judge for yourselves what I say. 如果你们是明白人,这是必须的!是啊,明白人才会judge,糊涂人怎么会judge呢?

好吧,我们是明白人,我们来判断。可是,保罗啊,你要我们判断什么呢?是判断我在哪件“事情”犯错?判断我在这些“事情”上是怎样犯错的?我发现都不是。保罗要我们判断的“事情”,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请继续。

10:16 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The cup of blessing that we bless, is it not a participation in the blood of Christ? The bread that we break, is it not a participation in the body of Christ?

两个问号,都是关于基督教圣餐的。保罗说,你们判断吧,“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啊呀,保罗向我们发出挑战,要我们作出独立的、非人云亦云的判断,原来是这件事!居然是这件事!怎么会是这件事?

我承认,这确实不是一件平常的事。作为基督徒,我们都有过在牧师的带领下,经历这个很特别的、有点神秘兮兮的、宗教味道很浓的“圣餐礼”。—- 好吧,让我想一想。圣餐时握在我手里的杯,难道不是一个普通的杯吗?我们喝下去的酒或葡萄汁,难道不是从附近店里买的吗?我们咽下去的饼,难道不是普通的饼吗?难道说,是圣餐时的氛围,比如祷告、圣歌、牧师的话语,有什么特殊?

保罗说,你们判断吧!可是,判断什么呢?保罗说,判断这件事: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嗯,我们杯里所喝的,不是基督的血;我们擘开的饼,也不是基督的身体。这是无可置疑的。对此,你如果有怀疑,你一定是脑子有毛病的。

不过,在我看来,这句经文里唯一有点神秘的词汇,是出现了两次的“同领”一词,英文是“participation”,即“参与,有份”的意思,对应的动词是“partake”。在经文10:18里,participation的中译用了“有份”一词。—– 看来,保罗要我们判断的是,在我们参与圣餐的经历里,是否与基督的生命、事工和爱有份?

我们也许会说,是的,我们与兄弟姐妹一起,共同参与(partake)了一个奇怪的基督教圣礼。保罗说,是的,你参与并经历了。现在,我要你判断一件事,在你的这个经历里,是否“与基督的生命、事工和爱有份”呢?—– 这个问号也可以扩展为:在你地上所有的经历里,是否“与基督的生命、事工和爱有份”?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如果你接受保罗的挑战,你认真需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 你有判断吗?
  • 你的判断是什么?
  • 你是根据什么作出这个判断的?

10:17 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Because there is one bread, we who are many are one body, for we all partake of the one bread.

保罗好像没有就他给我们的问题提供任何提示,就说到有关圣餐的具体细节了。而且,这节经文的结构有点拗口。我愿意用中译和英译分别重读一次。

中文:可以读成: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所以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此,在中文的表达里,有两个并列的结论:我们虽多却是一个饼;我们虽多却是一个身体。

英文:句子里有两个“因为”(because,for):直译是,因为这里只有一个饼,所以,我们虽是多人,却也是一个饼;也因为我们都是分受了这一个饼,所以,我们人虽多,却是一个身体。因此,在英文里,“我们虽多人,却是一个饼”是推理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最后的结论是一个:“我们人虽多,却是一个身体”(we who are many are one body)。—–可是,这个结论真是太奇怪了。请问,我们怎么会是一个身体呢?奇怪,奇怪,真奇怪!肉眼无法接受。理性也无法接受。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请看保罗是如何给我们解释的?保罗用了两个“因为”:1.因为这里只有一个饼;2.因为我们都分享了这一个饼。请问,保罗的话奇怪吗?不奇怪,因为我们一看就知道了,保罗只是用了人类语言表达里一个常用方法,叫作比喻(或类比)(metaphor, or analogy)。保罗的意思是,可以用“饼”比喻“主的身体”;用“共享一个饼”类比“我们共享一个主,同属主的身体”的属灵事实。也就是说,这里的“饼”和“擘饼”,以及“杯”和“喝杯”,都只是一些“符号”(Sign)而已,指向另外一些我们已经被明确告知的“事情”。

那么,请问,保罗要我们判断什么呢?判断比喻里“记号”所指吗?判断这个比喻是不是恰当吗?都不是。因为关于圣餐里记号的所指,主耶稣自己已经给了门徒明确的说明,对此保罗在《林前书》11章里还会有很好的归纳。换言之,当我们接受了比喻的含义,即用a比喻b,我们仅仅是“学习”了这个比喻的知识而已。我们只用到“学习”的能力,没有用到“判断”的能力。

显而易见,保罗在经文10:16里我们要独立作“判断”的,不是关于这个比喻的知识,而是关于这个比喻所指的,是否在我们经历里有所应验?即在我们的经历里,是否有“参与和共享(partake)了基督的生命、事工和爱”的见证?—- 这里的经历,仅仅指我们参与圣餐的经历吗?当然不是,可以指我们此生在世界里的全部生命经历。

顺便补充一点,我认为,这个“我们此生在世界里的全部生命经历”,包含了三部分组成:

  • 1,我们在圣灵的带领下读经、领受上帝启示的经历;
  • 2,我们在现实世界里的全部生活经历;用保罗的话说,就是神赐给我们每个人的“所分和所召”的;
  • 3,我们不可避免地经历了对(1)与(2)之间张力的体验;正是对这个张力的体验里,我们内在生命得以更新,也因此可以对保罗(独立判断)的挑战,作出每人各自的回应。

看来,保罗真正问的是,在这个由上述三部分有机组成的、属于我们个人的生命经历里,我们是否开始有了“参与和共享基督的生命、事工和爱”的真实体验?

保罗说,如果你开始有了这样的体验,你就会明白我说的“同领基督的血、同领基督的身体”(即“与基督有份”)的意思了。对于这些人,人与基督的灵连接,就不再是头脑知识,而已经有了真实的生命体验了。换言之,对于那些没有上述体验的人来说,也就不会对“人与基督的灵相连”有真实的明白,最多也只是一些皮皮毛毛的头脑知识而已。

10:18 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Consider the people of Israel: are not those who eat the sacrifices participants in the altar?

先让我们把这节经文的文字意思弄明白。注意:这里在“以色列人”前特别加了前缀“属肉体的”,所以是指还没有“与基督有份”的犹太人。这个概念当然可以扩大到“没有在基督里重生的全世界的旧人”。咋一看,会觉得这节经文与前面的经文之间有点跳跃,突然从基督徒的圣餐,跳到了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吃祭物的事情上去了。其实是有道理的。且让我慢下来,细细分析。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以色列人的献祭和祭物,当然是献给耶和华神的,与外邦人献祭拜鬼是有区别的。其次,以色列人的献祭,是出于回应神律法的要求,并且也会严格按照律法的规矩(包括吃祭物,哪些可吃、谁可吃、如何吃等)进行的。从文字上看,这节经文里,保罗没有泛泛地问,参与宗教祭祀的宗教徒们在祭坛上有分吗?或者,参与犹太祭祀的犹太教徒们在祭坛上有分吗?而是单单问,未重生的犹太教徒吃祭物在祭坛上有分吗?—- 对此,我的想法是,保罗尽量保留与当时语境的一致,既教会里有人就基督徒是否可以吃祭物提出了疑问,所以他愿意继续紧扣“吃祭物”这个具体事例。经过经文10:19的过渡,到了经文10:20,保罗的主题扩大了,把外邦人的献祭也包括进来了。

我认为,经文10:18的核心信息,是保罗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却实际的问题:人是如何与灵界相交的?用这节经文里的文字说,就是参与献祭人是不是“在祭坛上有份”(participants in the altar)?更具体地说,保罗问,那些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难道他们真的没有与灵界相交的经历吗?保罗的意思是,是的,他们与祭坛是有份的。为什么呢?且听保罗继续解释。

10:19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What do I imply then? That food offered to idols is anything, or that an idol is anything?

这里的观点,保罗在《林前书》8章里已经论述过了:祭物和偶像都不算什么。对此,不仅如保罗一样的基督徒会“阿门”,甚至现代无神论者也会赞成。—- 因此,“拜偶像”这件事情,纯粹从物质和事情层面看,当然也算不得什么。以为它“算得了”什么的人,其实都是自己被自己(错误的信念)骗了。

可是,既然如此,保罗为什么在经文10:18里说,那些从事祭祀活动“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其实都在“在祭坛上有份”的呢?

也就是说,表面看起来,经文10:19的结论(都不算什么),与经文10:18的结论(在祭坛上有份),似乎是矛盾的。—- 保罗说,稍安勿躁,我们会继续给你们解释。好吧,我们耐心地读下去。

10:20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No, I imply that what pagans sacrifice they offer to demons and not to God. I do not want you to be participants with demons.

嗯,保罗的意思是,外邦人所献的祭(sacrifice they offer),实际上是献给鬼(demons), 而不是献给神的。

我认为,上述结论,同样适合“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推理如下:

为什么不是祭神?我们知道,“属肉体的以色列人” 没有与基督的灵相交;基督的灵就是神的灵,所以他们没有与神的灵相交。因此,虽然在他们的主观意识里是在祭神,但他们认识的神是“律法的神”,所以他们祭的是律法的神,不是真神,而是假神。(希伯来书说,“律法的神”是真神的影子)。

为什么说是祭鬼?因为保罗接着说: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注意:保罗当时的讲话对象,只要是在基督里重生的基督徒。重生基督徒尚且可能拜鬼,说不重生的犹太人拜假神就是拜鬼,也就不奇怪了。

可是,在这里,我遇到了理性认知上的困难: 因为从客观上看,所有人的“拜偶像”,从纯粹物质和事情层面看,纯属虚无;那么,“灵界的鬼”是怎样通过这些虚无之事,与“拜偶像”的人相交的呢?

请注意,我不是问,拜偶像的人是否与鬼相交了?因为这个问题保罗在这里已经给出了yes的回答。我问的是,这些“拜偶像”的人与鬼相交这件事,是如何发生的?

换言之,我从保罗的话里“知道”了,“灵界的鬼”确实进来了。但这样的“知道”仍然只是头脑的知道而已。如果我们还“知道”了“灵界的鬼”是如何进来与人相交的,那么,我们对这件事情的认识,才算是突破了头脑知识,真正有了生命的经验了。

那么,请问,我们是否有与灵界相交的经验吗?—– 对此,我本人的第一性反应是:绝对没有。从来没有。我从来没有遇见过真实世界里的鬼(不是观念世界中的鬼)。

那么,对我的否认,保罗会怎么说的呢?保罗说:不对,你有过与灵界相交的经验,我曾给你指出来,你也都同意了。我说,保罗啊,你在说什么啊?你什么时候给我指出过?我什么时候同意过啊?保罗说,就在刚才,在经文10:16里。在那里,我问你们:10:16 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还记得吗?我还曾要求你对我的问题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并特别提醒你,不要停留在头脑认识上,要根据自己真实的生命体验作出判断。你们难道都忘了?保罗还说,难道基督不是一个灵界的存在?你们与基督相交的经历,难道不是与灵界相交的经历?你们怎么能说自己没有与灵界相交的经历呢?

哦,亲爱的保罗弟兄,我服你了。你是对的。我们都同意了。不仅在头脑里同意,也在生命见证里同意。我们的生命已经见证了,基督与我们有份,我们与基督的生命、事工和爱有份。对此,我们不仅“领受”了真实的生命见证,还借着对圣经里话语的思考对此事如何发生有了清楚“知道”,并因此“相信”了这一切(基督关于圣餐的比喻)是真实可信的。

亲爱的弟兄姐妹,你服了吗?你也同意保罗说的吗?对这一切你也“领受、知道和相信”吗?如果是的,那么,你就会不难想象,保罗脸上此刻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似乎在说,这就对了,假若在别人,我不是使徒,在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 然后,保罗的神情很快又转为严肃,他接着说…..。就是下一节经文。

10:21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You cannot drink the cup of the Lord and the cup of demons. You cannot partake of the table of the Lord and the table of demons.

每次读到这节经文,我都会想,既然基督徒的生命不是一个完成时态,总是一个“老我”与“新我”的二律背反,那么,保罗为什么说不能(cannot)呢?但在继续默想后,我就明白了,这正是保罗的意思:你们一定会“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你们一定会这样的。因为二律背反是一个事实,因此,这也正是我警戒你们的地方啊!听着: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可是,保罗啊,既然基督徒生命中的二律背反是一个客观事实,我们岂能逃脱这个事实呢?你在这里的警戒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保罗说,哦,是的,这个“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的二律背反,不仅是我们“此刻”生命的事实,甚至可以说,是我们“此生”生命的事实。但是,也恰恰因为这个事实,我们“此刻”乃至“此生”的努力,就是突破这样的生命束缚,向神在基督里应许我们的、更美好的生命超越。难道不是这样吗?

如此看来,短句“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不是指属肉体的以色列人,也不是指没有得救的外邦人,更不是指活在欺骗里无神论者,而是单单特指我们:所有在基督里重生的基督徒!

于是,我们应该把保罗的话,“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听作主给我们重生基督徒发出的生命更新令;从原先的“吃鬼的筵席”的“非出路”,转向“吃主的筵席”的“出路”上去吧。那些走上神的“出路”上的人有福了!阿门。

10:22 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Shall we provoke the Lord to jealousy? Are we stronger than he?

保罗说,请千万记住,我们的神是嫉邪的神。如果仍然满足于“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们必会惹主的愤恨,成为神倾泻怒气的器皿。受造者岂比造物主还有能力?岂能阻挡他永恒的旨意?

在进入10:23以前,我愿意就上述读经默想作9点补充说明。

  • 1.   为什么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与鬼相交的经历?

我们概念中与鬼相交的经历,大多数是农村里传说的那些“鬼附身”的事。现代人确实越来越少这类事件的第一手经历。但我个人认为,“鬼附身”事件在现代城市里没有绝迹,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其中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日趋普遍的忧郁症等现代精神和心理性疾病。患者的许多临床表现,包括偏激性思维、攻击性言语、自残举动等,背后都有鬼(demons)的影子。对此,我们必须警惕。除此之外,我还认为,对大部分所谓精神和心理健康的现代人来说,他们与鬼相交的最常见方式,不是通过精神和心理性疾病,而是通过普遍接受现代无神论主流文化的思想意识。换言之,撒旦以无神论为化妆附了我们的身,占据了我们的心思意念。只是我们错把无神论意识当作我们自己的意识,或当作现代文化的产物。其实它就是现代的鬼。

  • 2.   为什么经文10:20里的鬼用复数(demons)? 鬼与撒旦是什么关系?

鬼属于灵界存在。因此,它的存在方式,不局限在物质时空里。它可以在不同的时空点里同时出现。因此,鬼不受单数或复数表达的限制;它既不是单数,也不是复数;或者,既可以用单数来表达,也可以用复数来表达。在这个意义上,上帝亦是如此。天使亦是如此。—– 那么,鬼与撒旦是什么关系?我的回答:撒旦是鬼的单数表达;鬼是撒旦的复数表达。它们其实是一回事。

  • 3.   保罗说,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这里的“拜偶像”是指人行为的事情层面,还是指人行为的心灵层面?

“拜偶像”既指人外在可见的行为和事情层面,也指人内在不可见的心灵层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的“心灵”一词,指人内在的“心思和意念”(mind and desire,即所思所念)里发生的事。我认为,正是在人的“心思和意念”层面,人与“灵界存在”(神和鬼)相交有分。换言之,“灵界存在”通过人的“心思意念”进入人的经验;人可以在自己的日常经验里体现到,并且理解了这件事情的发生和如何发生,无需用其它神秘主义的方式来解释。至于偶像的形式,对于现代的无神论者来说,更多是人本主义名下的世俗美好事物,如各种主义、理想、事业、爱情、财富等,“有限”的人企图通过对这些偶像的追求满足人内心里对“无限”的渴求和欲望。

  • 4.   “灵界存在通过人的心思意念进入人的经验”。请问,这样的说法,有圣经根据吗?

有。请参考《罗马书》8: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英文是:For to set the mind on the flesh is death, but to set the mind on the Spirit is life and peace。这节经文里的“死”和“生命与平安”都是对着永恒的灵界说的。这节经文启示我们,把相对有限的此生经历,与绝对无限的永生结局相连的,不是别的,正是我们平常不起眼的内心“所思所念”(to set the mind on)。注意,保罗在《林前书》10章里抓住不放的概念“desire evil”里的desire, 其实就是人心所之“念”。

另外,圣经启示的“话语”(即“道”)的概念,也与人的“所思所念”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思”与“念”概括了人的“心思意念”里的两大要素:“思”与认知有关,“念”与意志有关;它们都是人天生的生命特征和能力。二者也都可以用“话语”来表达:“思”是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念”;“念”是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思”。因此,可以这样说,“灵界”是通过“话语”进入人“此生”的经验和存在;也是借着“话语”被人体验并表达出来的。在这一点上,神如此。鬼亦如此。

  • 5.   人遭遇灵界,是否与人心思意念里的主动意识有关?

这个问题的意思是,是不是因为人主动思念“灵界”,所以才让“灵界存在”得以进入人的心思意念?如果人不主动思念“灵界”,人也就不会遭遇“灵界”?对此,我不同意。理由是,一个无神论者(即不承认有灵界存在的人),仍然无法不与撒旦相连(见6)。

  • 6.   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就不会有与灵界相交的经历。这样的说法对吗?

不对。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同样会有与灵界相交的经历。因为一个人无论多么“无神论”,仍然不能逃脱他作为一个被造者的身份事实,所以在他的生命深层,仍然有不可拟制的“恐惧”(fear)和“欲望”(desire)。他即便因为接受了“无神论”而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神的观念,或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但在事实上,他已经把“无神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作为一种“宗教”活出来了。只不过“无神论”背后是“撒旦与鬼”,它是谎言的父,让无神论者时刻活在与鬼相交的方式里还懵懂无知,以为自己与灵界不搭边呢。

  • 7.   耶稣曾比喻说,人只是一个“空房间”。这个比喻与我们这里讨论的有关吗?

有关。在“空房间”的比喻里,并不是说,人的房间里没有家具摆设,而是说,房间的主人是缺位的;人自己不是房间的主人。虽然在人自我感觉里拥有房间里的一切,但因为人不是房间的主人,所以房间里的东西,到头来也不属于人自己的。如果我们把“人此生在事情层面上的经历”,比喻成“房间里的家具摆设”,那就意味着,人的经历,在永恒的意义上看,都是相对的。真正具有绝对意义的,是人这个“空房间”的最后归属:属于神,还属于撒旦,才是绝对的。

  • 8.   根据上述3,“拜偶像”这件事,无论从“行为和事情”层面,还是从“心思和意念”层面,都只是些“事情”而已。那么,根据“我们此生里遭遇的所有人和事都是相对性”的原理,“拜偶像”这件事也是相对性的。既然如此,保罗为什么对“这件事”如此重视,好像它是一件绝对的、直接与人在永恒里的结局划等号似的?

对此,我可以把“拜偶像”这件事,比喻成我们在行路中遇到的一个路标。这个路标其实也构成了我们旅途中的一道风景。注意:真正的问题不是路标自身,而是路标的指向,以及它在我们内心激起欲望。就其本质而言,任何一种“拜偶像”行为,总与人生命体验里最深层的恐惧(fear)和欲望(desire)相关,即对于死的恐惧,和对于永恒的盼望。两者结合就产生了人企图突破“有限”向“无限”超越的生命冲动。(所以有话说,所有的人都是宗教的动物)。换言之,人“拜偶像”,恰恰是人在最深层的自由意志选择上,从最需要依赖神的满足和安慰的地方,把探求的目光从神给出的“出路”上移开,转向了神以外“非出路”的路标,无论路标上写着的是什么,可以是高耸的丰碑,或人手捏的泥像,或美金,或名声。它们都可以被统称为偶像。一定是什么吸引了我们,可以是神以外的任何或美好或邪恶的东西。其实是不重要了。因为它们都只是相对的。那么,什么才是绝对的呢?是我们的目光从神的“出路”上,移开了。只有这个,是绝对的。

  • 9.   最后一个问题。在经文10:14-22里,保罗从劝诫我们不要“拜偶像”开始,到警戒我们不要“祭鬼”结束,却在当中插入两节“圣餐礼”的经文。请问,保罗这里的逻辑是什么?

谢谢,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保罗的逻辑其实很简单。既然“拜偶像”,就其事情层面而言,无论是祭物,还是偶像,都算不得什么,没有特别的地方,那么,它怎么会成了人鬼相交的通道呢?为了解释这里的奥秘,单有头脑知识是没有用的,需要人有与灵界相交的实际体验。事实上,不是人没有这方面的实际体验,而是人虽有体验,却不能明辨。也就是说,需要神的特别启示,人才能明辨这一体验。撒旦的工作,恰恰是遮蔽这个体验的真相。主耶稣给门徒留下的圣餐礼和教导,就是一堂关于“人与灵界(在这里是神自己)相交”的专题课。因此,保罗的逻辑是,给我们重温“圣餐礼”的课程,在明白了“与主相交”的实际体验以后,我们才发现,人与撒旦(或鬼)相交,也是一样的。换言之,“灵界”与人相交的方式,都是借着话语进入我们的“心思意念”。因此,我们与灵界相交的经历,也一样可以被我们的理性所认知,用我们的普通语言去表达,就好像圣经是用人普通语言写出来一样。这样看来,任何神秘主义的混淆和搅扰,盖出于撒旦欺骗的意念。(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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