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吴博士 解经式讲道实录

【录音文件:180615林前第10章1-13上

10:1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For I want you to know, brothers, that our fathers were all under the cloud , and passed through sea, 10:2 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and all were baptized into Moses in the cloud and in the sea, 10:3 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and all ate the same spiritual food, 10:4 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and all drank the same spiritual drink. For they drank from the spiritual Rock that followed them, and the Rock was Christ. 10:5 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Nevertheless, with most of them God was not pleased, for they were overthrown in the wilderness. 

当我还没有从保罗的宣告“我是自由的,无人管辖”里回过神来;保罗的教导“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还在我的耳边回响,却发现保罗的思路已经转向对历史的沉思了。犹太先知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入旷野,过红海、云柱、火柱、天降吗哪、磐石出水”,这段惊心动魄的历史被记录在旧约《出埃及记》和《民数记》里。让我们看看保罗如何用5节经文将其勾勒出来。

保罗怎么用五节经文勾勒出旧约历史?我们感到好奇。

我发现,在保罗勾勒的图画里,同时隐藏了4个层次的信息。

第一个层次是第1节经文:“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 其中有两个关键短语:“在云下”和“从海里经过”,分别对应了《出埃及记》里记录的两件重大事件:“云柱”和“过红海”。 虽说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神迹,但严格地说,它们仍属于“发生在犹太人历史里、人肉眼可见的真实的物理事件”。且让我把第一层次叫作“神迹”的启示。

事件发生在犹太人历史中,犹太人经历过,而外邦人没有经历过。犹太民族在某个时空点真的经历过,记录下来的都是当事人用眼睛看见,而不是灵里看见的东西。也就是说:云柱、过红海、海分开、如同在岸地上行走、这些都是肉眼可见的物理事件:海水真的分开;岸地真的突出来;磐石出水,巨大的磐石被敲后真的出水,可以供应几百万人在旷野里(出水不是小泉水,而是可以供应几百万人在旷野里的水源);天降吗哪,吗哪真的从天而降、真的可以摸着、真的可以吃、真的有营养。这些都是物理事件,都是神迹,平时不大发生。但是即便这样,这些还是物理事件,只是不平常,很特殊,所以是神迹。重点在于,它们都是肉眼可见的物理事件。

第二个层次是第2节经文:“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其中有三个关键短语:“在云里”、“在海里”、“受洗归了摩西”。请注意,虽然犹太教规里的“行沐浴礼”,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洗礼,但其意义与基督教的“受洗”(baptism),非常不同。另外,《出埃及记》里没有关于摩西带领犹太人“在云里、海里受洗”的记载。《使徒行传》7章司提反那篇历史回顾的演讲里,和《希伯来书》11章犹太历史回顾,都没有早期犹太人“受洗归了摩西”的说法。据此,我认为,经文10:2传达的,与经文10-1传达的不一样,是一个“发生在犹太人历史里、人肉眼不可见的真实的属灵事件”。

对应一下:第一节经文讲的是发生在犹太人历史里肉眼可见的真实的物理事件,第二节经文讲的是肉眼不可见的真实的属灵事件。区别在哪里?第二节记载由摩西带领犹太人在云里(不是在云下)、在海里受洗,保罗的这个记载当事人看不见,没有看见;保罗认为真实发生。我认为是这一点将二节经文区别开来。为什么要区别开来?后面我会解释为什么保罗认为属灵事件在当时已经发生。

提请读者注意,关于经文10:2,大多数传道人偏向于用“属灵预表”加以解读。比如说,“摩西的杖”是后来的“十字架”的预表;“红海的水”是后来的“耶稣的血”的预表,等等。“预表”的意思是指“这件当时发生的事情的意义是指向未来发生的某件事情”的“记号”;我的解读是这个记号不仅指向未来,也指向当时事件背后的属灵真实。所以,与“属灵预表”的解读是不一样的。

什么是“预表”?预表是说当时发生的事情其实是个记号,其真实意义是,指向未来某个事情。我的意思是,这个记号不仅指向未来,也是当时一个看得见的东西,指向当时一个看不见的东西;这个记号不仅指向未来,同时也指向当时发生的属灵事件。

因此,在我的解读里,经文10:2对应一个“发生在犹太人历史里、人肉眼不可见的真实的属灵事件”。也就是说,这个属灵事件在当时的物理时空里,已经真实地发生了。只因为它是一件肉眼不可见的属灵事件,因此没有被当时的摩西用眼睛观察到,也因此没有被摩西用文字记录下来。一直到保罗见证了“基督并钉十字架”的救恩以后,认真回顾犹太人这段历史时,才在圣灵的帮助下,看见一个发生在当时的属灵真相,并用清晰的文字补充表达出来。换言之,保罗在10:2表达的属灵事件,在当时的犹太人身上就真实地发生了。保罗挑选短语,“在云里”和“在海里”,恰当地传达出了他的看见:这不是一件真实发生的物理事件,而是一件真实发生的属灵事件。

这里“在云里”和“在海里”,所用介词不一样;第一节是“under the cloud”,第二节是“in the cloud”。为什么“in the cloud”?这事在云里发生,即在天上发生,他指的不是在地面发生肉眼看见,然后记录下来;乃是肉眼看不见,在空中发生的,即在灵里发生。保罗选这个词传达出他认为:这是肉眼看不见的属灵事件在当时发生。我们再问:当事人是否也领受到了?不见得。当事人经历到了,但不一定领受到那么明白,这是可能的。有些事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当时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基督教里很多启示是后来才明白的。所以,你要体会这个当时发生和预表是不一样的。

经历了但不一定领受,不一定能从灵里看清楚,像保罗那么明白。所以我特别强调保罗是在看到十字架基督后再回顾这段历史,在圣灵的帮助下才看到的,这几个条件全部是必须的。保罗确实在遇到耶稣后,在领受基督的救恩后,回过头来大约十几年读旧约,这时候他才看见。当事人当时不一定有像保罗一样的看见,因为当事人也要经历之后,回过头来才想起原来是这样的,不能马上消化。大部分教会对大量这样的事件都用预表的形式来解释,其实这样解释出来的东西和预表出来的东西是非常不一样的,需要慢慢体会。第一个解释是耶稣当时就在那里,预表是指耶稣后来才发生的;不是指向后来发生,而是当时就已经发生。

我们可以继续追问,保罗的文字“受洗归入了摩西”,到底指什么呢?对此,我愿意引用使徒约翰在《约翰福音》一章(1:17)里的表达:“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所以说,“受洗归入了摩西”的准确含义是,神藉着摩西把属灵的律法赐给了上帝的选民;也可以这样说,犹太民族在他们共同体的历史经验和文化与信仰传统里,接受了上帝的律法。且让我把第二层次叫作“神律法”的启示。

“受洗归了摩西”是什么意思?“受洗”这个词在新约里有很特殊的含义,基督徒受洗,接受圣灵成为基督徒,在属灵里发生巨大改变。这里的“受洗归了摩西”和基督徒的受洗是一个意思吗?我的解释:不是一个意思,因为这里是归了摩西而不是归了耶稣。“归了摩西”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可以用约翰福音讲清楚,约1:17,“律法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当时“归了摩西”的准确含义是:上帝的律法是藉着摩西传到犹太人。犹太人通过摩西领受了上帝的律法,这个事情其实是很特殊的,这是上帝主动发起,只给他的选民犹太人,上帝没有发起这事给全人类他所造之人。保罗在《罗马书》里也启示律法是属灵的、圣洁的,所以整个行为不仅是让你知道律法条文,而且也将律法条文背后的圣洁属灵的东西借着这样的举动、这样的事件,传到犹太民族共同体里。犹太民族不仅指当时那些人,也指他们的后裔以及后裔的后裔,都通过这段经历一代一代传过来,他们都接受了。在这一点上,外邦人没有这个经历,一直到我们遇到教会、遇到圣经以后,活水才接过来,律法就是上帝的话语,上帝的话语就是道。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归于摩西”虽然是局限在律法层面,但是律法层面本身也是来自神的道,是来自神的生命,是属灵的。因此是个重大事件,我将这个层面的启示叫作神关于律法的启示。神终于启动了一件历史事件将律法传给了全人类,以这种方式传,是经过摩西的手。

第三个层次是经文10:3-4:“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首先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四节经文副词“都”重复出现了5次(“都吃了”;“都喝了”;加上前面的“都在云下”;“都在海中”;“都在云中、海里”);对应的英文all也反复出现了4次。然后就是这里的三个关键短语“吃了一样的灵食”、“喝了一样的灵水”、“那磐石就是基督”,对应了“天降吗哪”和“磐石出水”的历史典故。如果用“属灵预表”来解读,“灵食”和“灵水”分别预表新约圣餐里“掰饼”与“喝杯”;“磐石”预表“耶稣基督”。

“灵食”这个词是指当时一个神迹,天降吗哪;“灵水”这个词是指当时的一个神迹,磐石出水。当时有二个神迹,我们用预表的方式来说这二个神迹分别对应预表后面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当耶稣设立基督教后,他用“掰饼”与“喝杯”仪式来将人与他生命的相交,通过这个属灵的圣礼确定下来。这个圣礼中的两个东西当时都已经发生,当时发生的这两个神迹是预表后面。我的解释:这不仅仅是预表,不仅指向后面,还指向当时已经发生的事情。

但仔细一读,我发现这里还有一个短句:“随着他们的灵磐石”,英文是:They drank from the spiritual rock that followed them”奇怪了摩西记载了“云柱”(与“火柱”)带领他们行走在旷野的奇事,却没有记载“磐石跟随他们走”的事情啊!保罗为什么如此写呢?是不是也是一件被摩西忽略了、却被保罗的灵眼看见了的真实发生的属灵事件呢? 亲爱的读者,这正是我的意思。在保罗的“看见”里,“那磐石就是基督”不是对未来事件(耶稣)的预表,而是对当时事件的真实描述:在肉眼不可见的属灵真实里,那磐石(也就是基督)一直跟在他们的行军里,活在他们之中。基督在他们当中作了什么呢?对此,使徒约翰回答得好:“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当时犹太人亲身经历的“天降吗哪”和“磐石出水”,都是基督恩典的活的见证。

注意到“They drank from the spiritual rock that followed them。”首先是“磐石(rock)”,加上“灵磐石(spiritual rock)”,然后是“灵磐石跟随他们(spiritual rock that followed them)”. 想象一下当时是摩西用杖敲这个岩石,岩石就流出水供应他们。他们并不是围着岩石不动而是继续走,他们行走时岩石并没有跟随他们,岩石还在后面;他们再走,再有岩石;他们再要喝水时,再敲打那个岩石,那个岩石再出水。在这种情形下,保罗说:这灵磐石是跟随他们的,当然不是指岩石跟随他们,因为灵磐石就是基督,所以是基督跟随他们。基督跟随他们是眼睛看不见的,但是当时基督真的跟随他们,为什么?岩石的水,走到哪里,哪里出水。基督做了什么呢?基督做的和摩西领受律法是不一样的,基督教的历史见证了恩典和真理与他们同在。“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为什么跟着“真理”?为什么不仅是“恩典”?当他们需要时,可以白白地享受恩典;讲到最后的最后,我们认识恩典的神是个真相,真理和恩典是挂钩的。我们总是将神看成律法的神,真相是神是恩典的神,神的恩典超越了律法,这是整个人类认识神最难的地方。我们为什么老是律法思维?因为很难跨过去,被表面的、律法的遮蔽,跨不过去;或是不能相信恩典的神,真理是指:更高层次真实是神是恩典的神。当时没有跟随(follow)这个词,是当时摩西没有记录,但是保罗记录了。意思是恩典的神与他们同在,恩典的神就是耶稣基督。

是啊!回过头来,我们才发现,人类从伊甸园里一路走来;犹太人从旷野里一路走来;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过去一路走来,时刻相随的基督“恩典”多么的可贵,基督“真理”多么的奇妙!且让我把这第三层次叫作“神恩典”的启示。

我们回顾自己的过去,也发现当时神的恩典就与我们同在,否则我们过不了那么多难关,这个后来认识到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个层次是经文10:5:“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一个沉重的转折语“但”(nevertheless),几乎就是历史的总结了。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神不喜欢他们?他们不都是神从全人类中特别选出的子民吗?他们不都亲身经历过、并在经历中领受了神三个层次(神迹、律法与恩典)的启示了吗?神为什么不喜欢他们?

他们不是亲身经历过神迹、亲身领受过摩西律法、亲身领受过了神的恩典了吗;他们不是吃吗哪、喝灵水了吗?他当时吃吗哪、喝灵水时非常明白这些当然来自神、来自爱他的神、来自带他出埃及的神。所以说三个层面的启示他们全领受,相比之下,外邦人没有领受,秦始皇没有领受,唐太宗没有领受,神的选民待遇是不一样的。那么问题来了,他们都-都-都,即all-all-all,三个层面都领受了,怎么会神不喜欢?这是很大的转折。既然他们好事都拿到了,不仅亲身经历过神迹,而且也都领受过了,为什么神不喜欢?!

我发现,保罗在这节经文里,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请看英文: Nevertheless, with most of them God was not pleased, for they were overthrown in the wilderness. 直译是:然而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神并不喜欢,因为(for)他们在旷野倒毙了。

这里的英文意思是:因为在旷野里倒毙了。

注意,后半句的起头不是“所以”(so),而是“因为”(for)。因此也就解释了我的疑问,神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在旷野里倒毙了”。换言之,神不喜欢他们在旷野倒毙了。神原本给了他们出路的,他们居然在旷野里倒毙了。因为他们这样的结局,神不喜欢他们。因此,且让我把第四层次叫作“神慈爱”的信息:我希望你们都得救。

这里挺重要的。怎么会得出我希望你们都得救的结论呢?因为神不希望他们在旷野里倒毙,他们在旷野里倒毙的结局神很不高兴。神希望他们有些人倒毙,有些人不倒毙?还是希望他们都不倒毙?像这类问题我们要自问自答。圣经启示的神,从来没有说神给有些人救恩,不给有些人救恩,所以神不可能让有些人倒毙,有些人不倒毙。圣经启示是让这些人都得救,这个结论从整本圣经来说站得住脚;圣经没有启示给某些人开出路,不给某些人开出路。所以事实是神给他们开出路,希望他们都能逃出来而不是倒毙;后面的经文也证明神不希望他们倒毙,而是希望他们都能从出路逃出来。神不希望他们倒毙是藉着For这个词解出来的,这个大结论与整本圣经是一致的。假如你将For解释成“所以”而不是“因为”,那么问题就来了:神不喜欢他们,所以他们倒毙了;神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干了坏事,神不喜欢他们,所以他们倒毙了。这整个线条就是律法思维!不单单是因为这个For,我将其推翻掉,是因为原来的逻辑就是律法思维。这里“For”是“因为”,而不是“所以”,况且这里也不是抓住一个词,而是要和整本圣经启示一致。

细心的读者也许注意到了,我们原先的问题,“为什么神不喜欢他们?” 顺理成章地转化为一个全新的问题:“他们为什么会倒毙在旷野”? 这正是下一节和10章其它经文的核心。

这里很重要。神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倒毙了。 他们怎么会倒毙呢?后面经文是讲这个问题。

10:6 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Now these things took place as examples for us, that we might not desire evil as they did. 

哪些事?指保罗在下面经文里所列举的四起犹太历史中的重大恶性事件。如果有人问一个“神正论”的问题:既然上帝是全能、全知、全善的,为什么会让这样的恶事发生?对此,这节经文给出了回答:these things took place as examples for us,即提供例子,好让我们引以为戒。什么戒呢?回答: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that we might not desire evil as they did),直译是叫我们不要像他们一样贪恋恶事。什么样的恶事?下面就是例子。

这样读就将经文10:6作为总纲,经文10:7-10是四个例子。中文层次不是很清楚,而英文层次很清楚。不要-也不要,中文好像是指五件事;而英文是指四件事,英文没有“也”。

10: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Do not be idolaters as some of them were; as it is written, “The people sat down to eat and drink and rose up to play.” 

保罗例举的第一件犹太人“贪恋恶事”的例子,是记载在《出埃及记》32:1-5里的“拜金牛犊”事件。“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在那次事件里,耶和华发怒,吩咐摩西当日击杀百姓三千。可谓是以色列历史记载里第一次群体恶性事件。

这是以色列历史上第一次这类性质的事件。这是什么性质?命令是从神直接发出,让摩西动手杀人,一天击杀三千人。在外邦人中有没有这类事件?神明确说过,叫地上某个君王,我让你将他们杀掉吗?这种事也许有,但君王不知道是神叫他做的,所以没有记录下来。因为摩西知道是神叫他这样做,所以将这件事记录下来,是神亲自下令,借人的手将人杀了。至少在以色列历史里是第一次记录这类事件,非常严重。一般查经解释“起来玩耍”不是一般玩耍,其是性丑闻、性放纵这类事,来证明这件事很严重。其实我觉得用不着,文字并没有这么说,这件事本身已经很严重,不需要说它为什么严重,后面发怨言也是一样的严重。为什么这么严重以至动手杀3000人?这个思维本身是律法思维。所以我认为,不用追究“起来玩耍”细节。

10:8 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We must not indulge in sexual immorality as some of them did, and twenty-three thousand fell in a single day. 

保罗例举的第二个例子记载在《民数记》25:1-9里,是摩押人利用女色引诱以色列人事件。实际上,这起事件的本质也与犹太人拜假神有关:So Israel yoked himself to Baal of Peor,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民数记》25:3)。“那时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9)。(这节经文说的,“倒毙了二万三千人”,是指一天内in a single day)里发生的死难人数。)

《民数记》是说二万四千人,这节经文说是二万三千人。我也查了,有些传道人说:这里加了一个条件,一天里就倒毙;而《民数记》里没有说一天里倒毙。关键是这里死的人更多:前面是三千人,后面是二万四千人。在圣经里明确说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所以从死的人数来讲比前面严重。保罗说:不要行奸淫,将奸淫抓出来。根据《民数记》的记录,当时女色其实是外邦宗教的妓女,来引诱他们,所以和拜假神是有关系的。

10:9 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 We must not put Christ to the test, as some of them did and were destroyed by serpents, 

保罗例举的第三个犹太人“贪恋恶事”例子,记载在《民数记》21:4-9。保罗把此事件定性为“试探主”(put Christ to the test),但在《民数记》21章的记载里,是这样的:他们从何珥山起行,往红海那条路走,要绕过以东地。百姓因这路难行,心中甚是烦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说:“你们为什么把我们从埃及领出来,使我们死在旷野呢?这里没有粮,没有水,我们的心厌恶(loathe)这淡薄的食物。” 保罗指出,对境遇的厌恶之心,其实就是“试探主”(put Christ to the test),其本质是挑战“神是恩典的神”信念的真实性。

犹太人的历史上被蛇所灭指的就是这件事。这件事的起因是《民数记》21章,他们遭遇困难,吃吗哪吃得有点厌恶了,我们当时在埃及的时候还有肉吃。在这个情况下,保罗把他们定性为(put the Christ to the test),即试探神。

【录音文件:180615林前第10章1-13中】

10:10 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 nor grumble, as some of them did and were destroyed by the Destroyer. 

旧约里记载的犹太人因发怨言,致使神发怒而遭灭命的事件有两个。一个是《民数记》13-14章里记载的“十二个探子”的故事。其中1个探子因不信神而发怨言,被会众用石头打死。另一个例子是《民数记》16章里记载的“可拉、大坍、亚比兰的叛变”事件。事件的起因是“可拉、大坍、亚比兰”及其余党,挑战耶和华神赐给摩西和亚伦的权柄,心中不服而发怨言,公开聚众闹事。事件结尾是:耶和华神发怒,可拉等250人被“脚下的地开了口”,活活吞灭了。

类似神迹,突然地下开了口,让其他跟他们没关系的人离他们远一点,然后他们就下去了,也就是神发怒,当时就把他们灭了,这是250人。我刚才查了一下铜蛇的事情,没说死了多少人,说许多人死了。后来蛇出来咬那些抱怨的人,以色列人中死了许多,后来耶和华晓喻摩西做一个铜蛇,只要你一看铜蛇就好了,被蛇咬的一看见铜蛇就活了。就活了,我不知道是死的人变活了还是突然人变活了,这里也没记清楚。这些是四件在以色列《民数记》、《出埃及》有记载的例子,保罗用来作为恶事的例子。

问:对亚伦和摩西的叛变事件,现在怎么看?

从肉眼看起来,相当于一个政治事件,对领导不服,为什么你能代表神呢?当时从肉眼看,完全是一个政治叛乱。圣经也说这是叛乱,把他们给灭掉了。这4件事情形式上很不一样,最后一个是政治事件,第三个是很一般的抱怨,第二个确实是奸淫、贪色,再加上拜偶像。第一个就是拜偶像,犹太人说亚伦你赶紧造个铜像,因为不知道摩西去哪里了,这个铜像代表耶和华。他们以为自己拜耶和华,却是拜了耶和华的一个偶像,以铜像代替耶和华,这个转化也是蛮微妙的,因为造这个铜像,心中还是耶和华,他也说摩西背后是耶和华。我们干嘛要摩西呢?自己搞个东西,只要拜铜像背后的耶和华就可以了!我口误了:不是铜像,而是金牛犊。但是金牛犊是代表耶和华的,不是代表牛,这个很重要。

现在我们分析一下,保罗引述的犹太历史上四起恶性事件,有什么特点?对此,我归纳如下。

  1. 就事情的现象看,从公然拜金牛犊;到放纵淫行;到通过挑战权威来试探主;再到碰见困难发怨言,真是属灵属世、从大事小事都概括了。保罗让我们看到了,“贪恋恶事”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我们的谨慎和鉴戒,也没有属灵属世,和大小事之分。
  2. 就事情的本质看,与人“贪恋恶事”的“生命向度”,即不信“恩典的神”有关。对此,我在后面会继续展开。
  3. 就事情的结局看,就是这四起事件的肇事者,最后都直接以“神口中的言,借摩西的手,当场灭命”为结局。注意,从整个人类历史的记载看,以这样(“由神口中的言当场击毙”)结局的恶人,可以说是非常的少。新约圣经里有两个类似的例子:一个是记载在《使徒行传》5章里的亚拿尼亚夫妇;另一个是出卖主耶稣的犹大的结局。——难道说,保罗所举例子的“事与人”特别恶劣?为什么如此特殊的结局会临到他们(happened to them)?我认为,下一节经文,恰好给出了回答。

为什么保罗举这几个例子?这几个例子里都是神亲自发命令,当场击毙的,这种例子历史上很少。在新约圣经里,有两个类似的例子,所以也不是只发生在旧约里,新约圣经里也发生了:一个是使徒行传里说谎的两夫妇,从性质上讲,我们觉得很可怜;另一个例子是犹大。

问题是:为什么这种事会临到他们?是因为他们人特别坏,还是事情特别坏?这个问题提出来是我们心里一直琢磨的,首先,我们会有两个声音:一,这个事情没那么坏吧?有的话,糟糕了,我平时也发怨言,也谎话的。二,觉得这个事情一定很坏,否则神不会这样,所以总是加上坏的,包括坐下吃喝,起来玩耍,非要加上玩耍一定还有很多其他的恶事在里面,是我们人为加上的。也就是说,我提这个问题非常有效,说明我们确实有这个问题。我们总觉得要么是很坏,描述得不够,应该有更坏的东西;要么是觉得很害怕,有那么严格吗?那我怎么办?接下去经文就是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这个事发生在他们身上。“happen to them”这句话很重要,这个事情怎么会发生在他们身上?是神介入的,在这个记载里面,神为什么要介入,让这个事发生?我们第一个想法是,神为什么让这个事发生?一定是人很坏,这是我们的第一性想法。其实圣经说不是的,圣经怎么说的?为什么happen to them?

10:11 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Now these things happened to them as an example, but they were written down for our instruction, on whom the end of the ages has come. 

中文没有英文清楚,“for our instruction(警戒我们)”,这件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作为例子,特别写下来,是为了我们;你体会一下这个语境,这个事情可以不发生在他们身上,意思是说神用不着以这种方式当场击毙,他们反正也会死,他们反正也会受惩罚的;但以这种很极端的方式当场击毙而且写下来,为什么?我们问的是这个问题,难道他们特别恶吗?没有说他们特别恶,只是要写下来,为了警戒我们。明白吗?(众:不理解,有点牵强。)没有牵强,你原来那个想法,仔细想还是律法思维。律法思维说,神这样做一定是那个人问题很严重,因总是在神以外找,这就是律法思维。神反而要变成你好,我只能对你好;你坏,我只能对你坏吗?律法定下来,神反而是被动的吗?这是律法思维一个蛮严重的问题,神不再是至高主权。我们的思维是,神这样做是因为让我们这些人得益。怎么得益?有例子说明,这个思维也是蛮颠覆性的。

问:我有一个问题,我能不能说神能用那些人做那个小事来做例子教导后人?也可以随时用我们做例子来教导后人呢?

不是做例子,是神让这个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these things happen to them),神以这种方式惩罚他们,不是指他们做这个事情,是神为什么让他门这么做?神为什么让他们当时死?

问:作为个体来讲,会不会也发生在个体身上?

这就看神的。我们说了,其实蛮少的,除非你这个人很有必要,被神挑中。我特别强调,这个例子是蛮少的,神作为慈爱神,一般不会这样做的。

问:是不是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事情是很多人有的,但是只有极少数被这样处罚了。

对,这很明显(obvious)。你说谎话,新约圣经里说谎话,这种事情太多了;包括抱怨困难,太多了,所以不是因为这个事情本身很恶,是神选这几个人当作例子,为了我们的好处。

问:这个点,不是这个事情特别恶是吧?这个点特别不一样。

因为事情特别恶,还是一个律法思维的问题。保罗举的四个例子,有大例子,有小例子,特别是第三个例子,我们觉得是值得咀嚼的,是为我们的好处。照理讲因为恶的话,神应该让希特勒当场倒毙,让秦始皇当场倒毙,而且应该记录下来给大家看,你多么恶。

这节经文与经文10:6互为呼应,再一次重申了这些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英语是this things happened to them,并在圣经里记录了下来。不是因为这些人或事特别的恶。注解,难道你会认为人在困难时发怨言是特别的恶吗?而是为了鉴戒我们,“鉴戒”一词的英文词是instruction,直译是“教导”的意思,即这些倒霉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并在圣经里记录了下来,是为教导我们。

为什么说倒霉呢?大多数人发生这种事情,也可以活到70岁。但他们当时就没了,这就是倒霉,被神选中了。

我们也许会问这些事情本身也确实是很恶的,不然上帝为什么惩罚那么严重?这个律法层面的信息是不是也是真相的一部分?对此我的回答是,这个律法层面的信息不是上帝在这里要传达的信息,而是来自撒旦的鼓噪,因为上帝律法的信息比这严厉多了。恶不分大小,全部都走在不归路上,与此同时上帝给罪人另外开了一个出路,一条恩典的路。特别提醒读者,要警惕顽固的律法思维的解经倾向。

“不然上帝为什么惩罚那么严重?”这个问号是律法层面信息,是不是也是真理的一部分呢?问的很巧妙的。难道你把律法信息都搞没了吗?是神惩罚他,这个信息难道不是真理的一部分吗?我说这个信息是撒旦的鼓噪,因为它遮盖了更大的信息,它把我们从更大的信息上带走,它强调的是这个地方特别坏,所以神要惩罚他。我说更大的信息是,没有特别坏、不特别坏的,大恶、小恶全在不归路上——这是更重要的信息!但是这些人,神给他开出路,那就是恩典的救恩。神没有说这个大恶不开出路、小恶开出路,这全是律法思维。这全是法利赛人的思维,这个大恶,耶稣怎么跟他交朋友?我虽然不好,但是我至少大恶不犯。法利赛人就这样想。

写到这里我突发奇想,脑子里出现这样一个场景,一群小学生正在参观一家工厂,面对一位训练有素的工程师操作一台复杂的机器,小学生们诧异机器上一个开裂的大口子里哗啦哗啦流出了一大堆奇形怪状的边角废料,工程师耐心地解释说,产生这些废品是一个不可少去的程序,是为了造就那些从另一个出口里流出的真正合格的产品。是啊,这个世界上我们肉眼所见到的一切,包括了大量的失败和混乱,在全能的上帝那里都是富有成效和目的的。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看见这些失败了,但是神真正目的不在失败那儿,真正的目的永远是在那个成品,是为了造就那个产品。圣经记录那么多失败,其实在神那里都不重要,神只看重那个成功的,而且全是为了成功的受益,这也是很吓人、很大的一个信息。神不在乎那些死去的老我,那些失败的,他只宝贝那个成功的。

问:这个意思就是富有成效和目的的?

对,这一切失败其实都是为那个目的,不是为这个目的。就是余数的概念。

这节经文里有一个短句,英语是to whom the end of the ages has come。请问这里的whom是谁?难道不是指那些倒毙的人?机器里流出的废品?保罗说不是的,是指我们。仔细一想,其实并不奇怪,我们不是已经倒毙,也是正在倒毙的人啊。英语是(the end of the ages has come),在末世来临,这一点上我们与整个世界,当然也包括了他们,没有区别的。因为对于这个世界来说,the end of the ages has come,末世已经到了。这里说也是我们,这是很可怕的。

严格的英语句子,这个whom是指我们,怎么会又指我们?其实仔细一想当然是,因为这个世界都属于我们,我们作为世界的一部分,他们、我们作为世界的一部分,都是指我们,你除非逃出来,你不逃出来当然是末世。

问:我觉得这个地方跟前面最开始有呼应,前面最开始说出埃及的这些人,他们真实的通过那些神迹,其实跟我们现在这个状态非常非常像。当提到那个不是预表,是耶稣真地跟随他们的时候,其实就关联到现在这个点上来,倒毙的也有可能是我们,或者是正在倒毙,这个地方是跟前面一个特别的呼应、对应的。

好,谢谢。      

10:12 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There fore let anyone who thinks that he stands take heed lest he fall. 

我们如何才能使自己成为神合格的产品呢?假如我们从来没有严肃认真地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我们大概就是保罗这里说的,“自己以为站得稳的”人了。那么,怎样才算是“谨慎”呢?怎样才“免得跌倒”呢?且让我们学习保罗,怀着一颗“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in weakness and in fear and much trembling)的心,老老实实地思考这四个千古教训吧。

1. (10: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哦,不要拜偶像。

2. (10:8) 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哦,不要行奸淫。

3. (10:9) 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哦,不要试探主。

4. (10:10) 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哦,不要发怨言。

记住了吗?记住了。有问题吗?没有问题。哦,不对,也许有些问题,特别是第3与第4几乎可以说做不到。什么叫“试探神”?一个人在日常生活里一句怨言都不发?不仅在口上,连心里都不能有。请问,有人能做到吗?保罗真的做到了吗?如果保罗夸口说他自己做到了,保罗会不会因此成了“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需要谨慎”的人了呢?

读到这个地方大家有问题吗?这应该都是我们的问题,你假如觉得你没这个问题,你要么是假人,要么是死人。大家同意吗?要不要看看自己内心的意念?

众:拜偶像,拜偶像不是你做一个像,我们每个人都在拜偶像,挣更大的钱,事业要发展,这些都算偶像。

因为对环境发怨言,这个太普通。你说不要发怨言,你好像真的不发怨言一样,这个就是我们以前读经的方法。

还有,保罗例举的四件事,难道不是这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情吗?难道不是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情吗?既然它们是这个世界里发生的“人与事”,它们怎么会是“绝对性”呢?不是说,这世界上所有的“人与事”都是相对的吗?与“绝对的救恩”不能简单地划等号吗?既然我们“作或不作”这些事仍然属于“相对性范畴”,努力“不作”这些事,怎么就可以让我们避免跌倒,成为神喜欢的从另一条“出口”里流出来的“合格品”了?

这段话是我们从前面一直预备到第七章才开始思考的相对、绝对的问题,发现整个哥林多前书就是在讲相对、绝对。如果没有前面的预备,这些问题都提不出来,所以你要很珍惜这个问题。明白吗?也就是说这个问题不是从前后文下来,乃是从第七章开始,我们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发现保罗就是提出这个问题。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假如是这样的话,我们现在有矛盾了,保罗举的这几件事情,是相对的吗?是相对的话,他这样提出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该怎么避免,怎么会走进绝对呢?还是回到我们的核心背景张力,不要漏掉那个东西。

且让我换一个方式来表达。设想一下,如果保罗强调的不是这四件事情的事情层面,而是强调事情层面背后的什么“东西”呢?如果保罗强调的是肉眼不可见的、超越事情层面的、更内在的、更本质的“东西”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这个隐藏在四个历史典故背后深藏不露的某个共同的“东西”,我们能否在保罗的文字里找到它呢?

很重要,是在保罗的文字里找到它,当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最好在经文地找到,不是自己海阔天空乱想。有时候找到,有时候找不到,继续找,直到神籍着经文启示你。

嗯,有的,我找到它了。就是保罗写在经文10:6里的话 “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英文是:Now these things took place as examples for us, that we might not desire evil as they did.——这个深藏不露、导致人成为“哗啦哗啦从一个裂口里流出去的一大堆废品”的那个“东西”,早已经被保罗用最浅显直白的语言表达出来了。它就是四个字:贪恋恶事,英文是:desire evil。——接下来,我会用一问一答的方式把这里的思路写下来。

从结构来讲,保罗10:6是一个总纲,7、8、9、10是四个例子,这四个例子其实都是在第6节总纲出来的,就是你们不要像他们一样,他们做那么多恶事,但他们里面有一个特点、特征、共性,那就是贪恋恶事(desire evil),所以desire evil是这四个事情里面一个共性的东西。

(读)问:“贪恋恶事是“事情”吗?

答:不是,它是一个关于事情的“欲望”(desire),是一切具体“恶事”(包括人内心具体的恶念)背后的发动者。

问:“恶事”是什么?

答:就是让“贪恋恶事这个深藏不露的“东西”得以彰显出来的任何事情。

问:能举例子来说明吗?

答:可以。就好比保罗所举的四个例子。

问:能具体解释保罗的例子吗?

答:可以。“拜偶像”、“行奸淫”、“试探主”和“发怨言”,就是四件“恶事”。它们都含有一个共同的因素,就是“不信神”。

问:“不信神”这个因素,算是一件“事情”吗?

答:如果把“不信神”表达为“not desire good”(不贪恋善事),其实就成了“贪恋恶事”(desire evil)的同义词了。因此,“不信神”与“贪恋恶事”一样,不是指事情层面,而是指所有恶事背后的推动者。我们可以说,“不信神”与“贪恋恶事”互为因果。

问:可否解释“贪恋恶事”导致“不信神”的圣经根据吗?

答:可以。人“不信神”不是因为不知道神,乃是因为人“贪恋恶事”。正如《约翰福音》(3:19)“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这里的“倒爱黑暗”与“贪恋恶事” 是同义词。

问:“不信神”导致“贪恋恶事”呢?

答:《罗马书》一章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可以把这里的“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等同于说人“不信神”,“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变昏暗”,就是善恶不分,贪恋恶事了。

问:是否可以把“贪恋恶事”看作人离开神以后的一个错误的生命“向度”?

答:可以。保罗千言万语,就是为了鉴戒我们不要进入这个“贪恋恶事”的生命向度。

问:好吧。现在我们已经找到这个“东西”了,又如何让我们做到“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呢?

答:我想这正是保罗在下面经文里要讲的,且让我们紧跟保罗的思路吧!最后的问题是与下面连起来。

这里解释了贪恋恶事本身不是事,是所有恶事后面的一个东西,是有一个绝对。所有的事情是相对的,但是贪恋恶事是绝对的,我们就把这个结构理出来,大家有问题吗?我们不是一直找那个事情背后的东西吗?

根据保罗经文10章的启示,保罗所说的那些事情,在我们看来有些是很严重的,有些真的觉得每天犯的,确实神选这些事,对他们发生非常严厉的后果,神说我让这个事发生在他们身上,以这种方式发生,是因为要写下来告诉你们。告诉我们什么呢?我们第一反应是,这个事不要做,以后这个事不要做,以后这个事做了我一样倒霉。这是我们第一性在律法里面的反应。

咦,根据前面的启示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相对的吗?难道这件事情是绝对吗?这个事不要做,做到了吗?保罗做到了吗?心中不发怨言?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难道这个事儿我拼命做到,我就没问题了吗?其他事呢?罪恶很多,举不胜举,保罗只是举了4个例子,还有40个、400个或4000个呢?哦,也许保罗讲的不是事情层面的,也许保罗让我们鉴戒、避免的是事情背后的某个东西! 这样我们的眼睛开始穿过事情本身,指向一个肉眼不可见的事情。因为事情总是肉眼可见的,你做那个事,你看见,人家看见,我们可以避免看得见的东西不做,在人的面前我们可以做得非常好;但是假如看不见的层面有一个东西呢?在神那里看见了呢?如果保罗说的是这个,那我们不是读错了、搞错了吗?!这段话就是这个意思。明白吗?

问:事件背后的绝对性呢?这里还没有说。

不是说了贪恋恶事吗?这个贪恋恶事本身不是事情,而是事情背后的一个推动者吗?今天我跟严老师的对话,觉得严老师这个提醒是蛮重要的。严老师说:其实这个贪恋恶事就是做事的动机。我们事情做出来,但是这个动机(motivation)是恶的。所以你做没做都不重要,你只要有这个motivation,也许你没做出来,但是你有这个动机。我跟严老师的对话是:我不建议用“动机”这个词儿,我在这里说“贪恋恶事”这个东西,我用东西而不用“动机”这个词。 虽然它好像相似,区别在哪里?我跟严老师说:动机很可能是我的动机,把我绑在一起;而我说的那个东西,很可能那个东西不是你。这个跟我们前面讲的“它者”,跟前面讲的“空房间”都是相关的,所以我们把这个口子开在那里,不要马上堵得太死。我说的是一个独立的东西。

问:比如说这个人突然犯个错,然后这个错误背后是蓄谋的?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你为什么会犯错?错误本身不重要。这个东西保罗说了是“贪恋恶事”,你就盯住“贪恋恶事”。

问:这个地方慢一点,吴博士。

好! 所以这个地方你要紧扣经文,是保罗启示我们是“贪恋恶事”,所以你要把这个当成亮光。我用一个“东西”是指前面的亮光,也许不在事情层面,也许在肉眼不能见的层面。因为事情的层面都是相对的,前面的亮光你不能放掉,你好不容易有这个亮光的;既然不在事情层面,保罗举的4个例子本身不是,一定是4个例子里面有一个东西,那东西在保罗文字里找找看?保罗告诉你是“贪恋恶事”。

我读经是带着问题读,不乱想,因为这个问题是前面启示我的,没有前面的启示,我也以为这件事情我们避免掉就可以了,对不对?我们到最后也避免不了,所以这是我们的纠结。经文启示我们,保罗在总结提出这4个例子时确实先用一个大纲: 他们都是贪恋恶事(desire evil);既然这样,desire evil很可能是我要找的那个东西。那个东西是不是等于我的动机呢?我觉得这个要hold住,别那么快;说是我的动机,很可能把这个东西跟我绑太紧;而desire evil很可能是其他的东西,那东西一定会让我desire evil,可以了吗?所以我往前走是走得很慢的。 我把desire evil等同于不信神。神是代表good;Evil,good是绝对的东西,圣经启示desire evil和good是绝对的;没有说evil一点点,good一点点,圣经没这个概念;在相对的人里面是有的,在神那里没有这个东西;神说圣洁的就是圣洁的,没有说一点圣洁,在人的世界里是有的。你是desire evil,就等于是not desire good;不desire good,你才会desire evil;上帝是good,上帝是一切good来源;desire evil就等于不desire上帝,也就是不信神,不渴慕神。所以desire evil跟不信神、不渴慕神、不感激神、不追求神,实际上是等价的,互为因果的,几乎同一个概念。所以我说,这里的不信神、不渴慕神、不感谢神,其实都不在事情层面,都是我们做恶事后面的推动者。

【录音文件:180615林前第10章1-13下】

众:我觉得讲的非常好,前面讲一遍,后面又讲一遍,我觉得基本上把这个东西讲清楚了。关于这个“它者”,我觉得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

我们1155团契有很多词汇在前面准备好了,包括“意向性”、“向度”等。 意向性就是desire,就是你对这个有渴望、有渴慕、想知道,所以意向性也是个与desire相关的东西。这里的“向度”是个方向性,“意向性”也有一个方向。desire good还是desire evil,神看是绝对的;世界上不认为是绝对的,我可以desire不那么好的,或者不那么坏的。这个“向度”概念也是蛮重要的概念,后面会展开,其实这里已经展开了。

10:13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No temptation has overtaken you that is not common to man. God is faithful, and he will not let you be tempted beyond your ability, but with the temptation he will also provide the way of escape, that you may be able to endure it. 

“试探”(Temptation, trial, test)是基督教信仰里一个重要概念。我愿意借此机会就这个概念作一个回顾。

  1. 神试探人吗?——No。请参考《雅各书》1:13: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Let no one say when he is tempted, ‘I am being tempted by God’, for God cannot be tempted with evil, and he himself tempts no one. 
  2. 撒旦试探人吗?——Yes。请参考《马太福音》4:3:耶稣被圣灵引导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Then Jesus was led up by the Spirit into the wilderness to be tempted by the devil. 
  3. 神为什么让人遭遇试探?——请参考《雅各书》1:12: 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Blessed is the man who remains steadfast under trial, for when he has stood the test he will receive the crown of life, which God has promised to those who love him. 
  4. 人应该如何面对试探?——请参考主祷文:“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And lead us not into temptation, but deliver us from evil. ” 即遭遇试探时,求圣灵带领我们不进入(not into) 试探。

主祷文的中文翻译是“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其实这里英文是“带领我们不要进入试探”,但反而是deliver us from evil,从evil里面拯救出来。所以不是不与试探遭遇,乃是遭遇试探以后“不要进入试探”。这个概念是蛮重要的,因为遭遇试探是神安排的,神让你遭遇试探,魔鬼把你带到试探里去;神把你救到试探以外,遭遇以后你不进去,不跌进去,但是你要遭遇。这个概念我们以前讲过的而且讲得比较透的,假如这个概念不透的,你要认真想想这个概念。

你怎么会遭遇试探,却不会往里面钻呢?第5点就解释这个问题了,神是让你遭遇试探。譬如说神让你碰到困难,你吃吗哪舌头难受,如果吗哪做得很可口,每天变花样你当然就没这个问题;神造吗哪就一个味,就让你遭受这个困难,明白吗?这个困难在你那里变成试探,看你出不出怨言。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你的任何遭遇、任何经历都是神安排的,他是好的;只是遭遇以后,你能不能战胜或者站立住,站立住的人有福了。我们从主祷文就知道,所谓站立就是说你不要进去(not into temptation),什么叫进入试探(into temptation)?第5点就会讲。

  1. 人遭遇试探后,为什么喜欢“进入”(into)试探?——请参考《雅各书》1:14: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But each person is tempted when he is lured and enticed by his own desire. ——换言之,是人的“欲望”诱导人进入试探。所以,《林前》10:6里的“贪恋恶事”(desire evil),与《雅各书》1:14里的“私欲”(desire),是一个意思。(但是,中文“私欲”一词让人联想到儒家道德里“大公无私”的“私”,其实是不准确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贪恋恶事”的“欲望” 。)

当试探来的时候,我们里面有一个贪恋恶事的东西,这个东西会带领我们往里面钻。假如说那边神有一个出口给我们,但我们一见到试探就开心地往里钻,就是我们的问题了,那个出口我们就错过了。我们为什么往里面钻?按照雅各书说,因为我们有一个desire,这个desire其实也就是desire evil(贪恋恶事),让我们往里面钻。这不是人的本性吗?我们里面有一个贪恋恶事的东西,让我们在试探面前往里面钻,这时我们就错过神另外开的出口。神不是说吗,我在试探的同时,我给他开出口“the way of escape”,我觉得连起来很说明问题。

让我们回到经文10:13。这是教会在信徒遭遇困难时用来安慰人的一句经文。显然,在引用了犹太先祖跌倒的例子,并告诫众信徒“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后,保罗说,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他确实有让信徒们惊惶的心得安慰的意思:不用怕,上帝对你们会下手很轻,是你们可以忍受得住的。——我的问题是,他们呢?既然“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如何解释他们“倒毙”的事实呢?他们最后没有胜过试探,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所遭遇的试探,对于他们来说,过于大了吗?否则他们怎么会失败呢?另外,保罗说,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如果是这样的话,请问,对于这些倒毙在旷野里的先祖来说,神也给他们“出路”了吗?如果也给了,他们为什么没有能够忍受住呢?

对以上问题,我的默想是,上帝对他们也是一样的,也是下手很轻的,因为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英文是:No temptation has overtaken you that is not common to man。直译是,把你们击败(overtaken)的试探没有一样不是常人所遭遇的。

你看,这个temptation(试探)已经把你overtaken(抓住了、击败了),把你抓住的那些temptation其实都是常人可以受的,英文是no temptation, it is not common to man。两个NO,否定之否定,所以都是common to man,就是常人都可以遭遇的。上帝说,其实我没有特别难的给你,我给你的都是常人会遇见的。听懂了吗?

可是,仔细想想,这句话听起来其实并不是那么安慰人的。因为它的准确意思是,那些在过去击倒犹太先祖的试探,其实正是神安排给每一个、常人所遭遇的。是的,他们都失败了。你们呢?——对此,你觉得安慰吗?

那些把他们击倒的试探,其实神准备给每个人,是一样的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的,不是说我对那些人特坏,然后那些人失败了,那你们呢?你觉得安慰吗?这个常人都会遭遇的,神安排给常人遭遇的,这些人失败了,你觉得你行吗?

且听下一句: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英文是:God is faithful, and he will not let you be tempted beyond your ability. 意思是,神是信实的,他不会偏爱你们胜过历史上那些失败的先祖,因此,毫无疑问,神也会安排同样的试探,即那些曾经无情地击败了先祖们的试探,给予你们。当然,在上帝眼里,这些都是每一个常人能够胜过的试探。可惜他们都失败了。现在轮到你们了。你们会怎样呢?——对此,你还觉得安慰吗?

“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我安排给你们的那些试探,也是我安排给他们的那些试探,也是常人能忍受的试探。这两句话仔细听起来,假如那些人失败了,你就要小心了,因为神给他们的试探跟你是一样的,都属于常人能忍受的;在神的眼睛里,常人都可以过的,怎么他们过不了呢?所以我的意思是,前面的两句你并不能得安慰的,同意吗?

我认为,真正安慰人的,是这节经文里的最后一句: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英文是:but with the temptation he will also provide the way of escape, that you may be able to endure it. 直译是:但是(一个转折词),

这个“但是”很重要,前面两个你都是很害怕的,“但是”这个地方才转折。前面两个你感觉不那么受安慰,“但是”别怕,我还有一个安排。一个转折词“但是”在这个地方出现是对的,中文里没有“但是”,所以中文的逻辑结构不是很清晰。

在你们(人类)遭遇这些试探的时候,他(上帝)也会给你们提供一条出路或逃路(the way of escape), 通过这条逃路,你就可以忍受住(也就是战胜)你所遭遇的试探。对此应许,上帝是信实的,他说到做到。就看你们能不能(或愿意不愿)走上这条逃路了!阿门。

我提醒一下,这个逃路不是让你从这个试探逃掉,离开这个试探,不是的;这个逃路是说,你在试探里又不进入试探,这个遭遇还在,但是你不进入里面那个恶的地方去。里面的恶,其实也就是desire evil,desire evil也就是不要上帝,你好好体会。当你不要上帝的时候,你就是进去的;当试探来临的时候,你把上帝给忘掉了,你就进去了,一个小小的东西就让你进去。这里的试探也不都是坏的,这个美色,其实在人里面也许是个好事儿。比如我在旷野打仗,突然一个民族碰见外邦女子来欢迎我们,对我们很好;若不在神里你还觉得是一个天大的好事,而好事有时候是一个很大的试探。我们用自己的经历来理解,比如你突然发财了,或者突然中奖了,就是很大的试探;所以试探不一定都是坏事,也许在人里面是你巴不得的,你才会进去。是不是?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现在,我可以清晰地解释,先祖们“旷野倒毙”的痛苦事实,与经文所启示的“神的安慰”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先祖们在受试探时,没有像逃难的人那样奔向那唯一的“逃路”。也就是说,在神让人遭遇试探的同时,总是为人开了一条“出路”。可惜先祖们全都“以为自己站得稳”,在“非出路”上,其实就是“贪恋恶事”的大道上闲庭漫步,前呼后拥,没有悬念地“倒毙”了。可是,他们怎么知道自己走在“非出路”上啊?他们该如何认出那是一条“贪恋恶事”的“非出路”啊? 请问,在这条“末日之路”(the end of the ages)的路口,有记号可以辨别吗? 

最后的问题是为10章下半部分做一个链接,关于“非出路”的辨别。从总的结构来讲,跟《创世记札记》是一致的,就是神总是有两条线,试探的同时安排出路。你假如往出路走就没事,你假如不往出路走,这个试探你是档不住的。

问:怎么辨别出路和非出路?

出路是常人能忍受的,正常人都应该往这个出路走,所以你不往出路走不正常,是因为你已经desire evil了。神造人本来是desire good,你怎么desire evil?只要你desire good,一定是正常的,因此说常人可以忍受。desire good就是回到神那儿去,只要你接受神的带领,只要你在神的保守下,这些都是可以忍受的。极端例子是保罗使徒最后受难,他们在神的保守下觉得都是it is ok;假如那时候心中没有神就完蛋,这是最极端的例子。我们在试探里面,是不是相信这个神是又真又活的,是不是相信这个神是恩典的神,是不是在这些真理里面,还是这一切全没了?我们这样一想,这个经文都是很清晰的,只是我们确实在那一刻都没了,那就难怪倒毙。

我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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