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6 who has made us sufficient to be ministers of a new covenant, not of the letter but of the Spirit. For the letter kills, but the Spirit gives life.

让我们回到文本的前后文逻辑流里读这节经文。在二章结尾处,保罗写下了:“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 在三章里保罗两次作了回答。先是经文3:5:“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第二次是经文3:6:“他(神)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我注意到,保罗在这里发明了一个新词:“新约的执事”。我特别检索了,中文“执事”一词在整本圣经里一共出现了17次,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上帝的执事”,或“上帝话语的执事”,或“上帝圣殿的执事”出现的。“新约的执事”(ministers of a new covenant)仅出现一次,就是在这里。无论是“新约的执事”,还是“旧约的执事”,都是为神做事,都是“神的执事”。我很好奇,保罗会用怎样的表达,把两者的关系与区别讲明白呢?我发现,保罗只用了一节经文,就把“旧约执事”与“新约执事”的区别,干净利索地表达出来了。(从英译本里可以看出来,经文3:6上半节是前一节经文的分句;下半节才是独立句子。我打算分成两部分进行默想。)

3:6 (上)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who has made us sufficient to be not of the letter but of the Spirit. 

请注意,和合本用了“精意”一词与“字句”一词相对应,但特别加注“精意”与“圣灵”并用。可是,“精意”与“圣灵”字面意思出入很大。若把“精意”理解成在“字句”背后的“意思”像“精灵”,就与英文小写“the spirit ”(精灵)接近了;但与英文大写“the Spirit”(圣灵)还是差别很大。到底哪个比较符合保罗的原意?考虑到保罗在前后文里强调“圣灵”,另外大多数英文译本用了“the Spirit”,我认为用“圣灵”比用“精意”可能更接近保罗的原意。

可是,我又发现,保罗用“字句”与“圣灵”表达“旧约的执事”与“新约的执事”,让我感觉前者太轻,后者太重,二者份量有点太不对称了。反之,如果用“字句”与“精意”,这个不平衡的别扭感就会减少许多。再三琢磨后,我又发现,我在无神论的前见里,认为“字句”是人的产物,因此轻看了“字句”一词的分量了。但圣经的启示不是这样的。《创世纪》记载从被创造的第一天起,亚当与夏娃就会使用语言对话。而且,旧约启示我们,“字句”(人的语言)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而且也是人与灵界之间的沟通媒介,是神赐人的最大的属灵礼物。这样看来,保罗说,“旧约执事”的能力“出于字句”;而“新约执事”的能力“出于圣灵”,不仅没有轻重失衡,反而显得清晰有力,促人深思了。

我还有一个小问题需要通过“自问自答”来梳理。(自问)保罗用“字句”作为描述“旧约执事”的关键词,是出于他的随意创造,还是有旧约的根据?(自答)我认为与在前文里保罗刚刚提到的“石版十诫”的典故有关。正如使徒约翰曾总结的,“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因此,由“字句”一词所代表的“神的律法”,与描述“新约执事”的关键词“圣灵”相对应,就显得恰如其分,有着坚实的圣经根据。

3:6 (下)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For the letter kills, but the Spirit gives life.

在前后文的逻辑里,这句经文是为了进一步解释保罗之所以说,“新约执事”的能力“不是出于字句,乃是出于圣灵”的原因(因为….)。但事实上,后代基督徒经常把它从前后文里独立出来,成了被广泛传播与引用的圣经精句。因为经文本身言简意赅,隐藏在文字背后的丰富而深刻思想,也容易被后人人云亦云的陋习与前见而忽略了。我们这次要放慢速度,用心捕获文字背后的“小精灵”。

让我们再次回到文本的前后文逻辑流里。我注意到,这是保罗在《林后书》里第三次提到“生与死”的主题。第一次是一章里讲到祷告时(1:10 他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他将来还要救我们。)第二次是在二章里讲到基督福音香气时(2:16 对于灭亡的人,这是死亡的气味叫人死;对于得救的人,这却是生命的香气使人活。这些事谁够资格作呢?)这是第三次。我发现,前两次保罗仅仅提醒我们肢体里属灵争战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但这一次不同。这一次保罗竟然把潜在的杀手指给我们看。保罗说,快过来看,这就是灵魂的杀手。哪里?那字句!是字句杀人啊!For the letter kills!

我必须慢下来。有太多的困惑与不解需要认真澄清。(自问)如果“那字句”特指由神赐摩西十诫的典故引申的“神的律法”,那么,保罗是指“神的律法杀人”吗?(自答)不是的。因为保罗在《罗马书》7章里澄清了,“12 这样,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和良善的。13 既是这样,那良善的反而使我死吗?绝对不是!” 可见,保罗的意思不会是指“神的律法杀人”。(自问)保罗会不会指“神的律法的字句”杀人?(自答)我认为也不是。常识告诉我们,“字句”没有力量从书本中爬出来拿刀杀人。(自问)会不会指人利用“字句”杀人呢?(自答)可以的。举例说,长官发布命令让士兵杀人;法官下判决书让警察抓人;或者法利赛人借彼拉多的手杀耶稣。可以说,人类历史就是一部“人利用字句力量杀人和互相残杀的杀戮史”。(自问)“字句”杀人仅仅局限于肉体的杀戮吗?(自答)不应该。保罗已经告诫我们,肢体里的最大危机不是肉体患难,而是属灵争战。我相信保罗说,那字句是叫人死,他的意思决不会局限于肉体的死,而更多的应该指灵魂的死。(自问)那么,“字句”或“神的律法的字句”可以杀人的灵魂吗?(自答)可以,这也正是圣经启示的真相:撒旦精于利用字句,包括了“神的律法的字句”,诱惑和压迫人走上弃绝神的救恩的绝路。因此,撒旦是“字句杀人灵魂”的专家级杀手。

跟读保罗的文本,到了这里我感觉心头发紧,头皮发麻,有点坐立不住了….. 且慢,撒旦利用字句(包括圣经的字句)杀人的灵魂,这确实是圣经启示的属灵真相。可是,(自问)保罗怎么可以把撒旦这个灵魂杀手与“旧约的执事”连在一起呢?难道保罗说,“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他的意思是,“旧约执事”撒旦的帮凶,他们杀人的灵魂?(我有强烈冲动要对自己说,住嘴!)我们知道,保罗的神学彻底颠覆了犹太教的基础。但总不会是以这种方式颠覆吧?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保罗是这个意思,犹太人怎么受的了?犹太教的领袖们怎么能接受保罗这样的认知呢?(自答)是的,犹太教的领袖们根本无法接受保罗这样的认知。事实上,他们最后终于借罗马皇帝尼禄的刀砍下了保罗的头。

可是,且慢!这说明了什么呢?设想我是犹太教徒,我也接受不了保罗这样的肆无忌惮。让我们谨慎再谨慎,再盯住保罗的文本,看看保罗到底是不是这个意思。

保罗说,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你看啊,在这段经文里,保罗没有说“旧约的执事”凭字句叫人死。保罗只是说,我们这些“新约执事”与“旧约执事”不一样,我们“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即圣灵)”。然后保罗补充说,“因为那字句叫人死,精意(即圣灵)叫人活。” (自问)这段文字的意思是不是,“旧约执事”的工作也是“凭着精意(即圣灵)叫人活”?(自答)不是的。若是的话,“新约执事”的工作与“旧约执事”的工作就没有区别了。(继续自问)若不是“凭着精意(即圣灵)叫人活”,那么,在圣灵之外,“旧约执事”还可以凭什么其它能力叫人活呢?换言之,“旧约执事”是否可以借助自己的能力,或其他神灵的能力,叫人活呢?(自答)不能。因为根据旧约的启示,除了独一真神的灵(即圣灵)以外,没有任何能力可以叫人有永生的生命。(自问)难道保罗的意思真的是说,“旧约执事”的工作,就是叫人不能活?那么,不能活就是死吗?(自答)不能活就是死。难道不是这样吗?若不是这个意思,还会是怎样的意思呢?我的弟兄姐妹们,请问你能读出不是这个意思的其它意思吗?…..

看来,我的上述自问自答,把我逼到了一个地步。我还可以把保罗的意思说得更加直白些,就是,这些旧约的执事都是替神工作的人,他们教导人遵守神的律法,并宣告,凡活不出神的律法的要求的人,必出于土归于土。灵魂必不得救赎,必没有永生。无一例外。祸哉祸哉。阿门。

默想到了这里,我也许可以把保罗在前面说的关于“福音的香气”连起来。保罗说,福音的香气分两种,对一些人是死的香气;对另一些人是生的香气。前者与“旧约的执事”职分相对应;后者与“新约的执事”职分相对应。“旧约的执事”凭“神的律法的字句”发出福音死的香气;“新约的执事”凭精意(圣灵)发出福音生的香气。原来如此。圣哉圣哉。阿门。

(提醒:“福音的香气”是从福音自己发出来的,不是从人发出来的。因此,不是说“旧约的执事”向人发出“福音死的香气”;而是说“旧约执事的职分”就是代表神向世界发出“福音死的香气”。这一点非常重要,请读者务必仔细阅读和理解。)

但是,且慢。我坦白承认,虽然我不是犹太人,我也不是为犹太人打抱不平。但作为外邦人,我仍然觉得,保罗的话太过蛮横,不可思议的粗暴,我可以接受“撒旦是借用字句的力量,欺骗人弃绝神的救恩,让人的灵魂走上不归路”的属灵真相。但我无法接受,作为神的工人,犹太人的“旧约执事”,怎么可能像撒旦那样,也欺骗人弃绝神的救恩,并以这种方式杀死人的灵魂?不,他们不是撒旦,他们不可能像撒旦那样存心欺骗,杀死人的灵魂!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神为什么容许他们这样做?神为什么容许他们这样做长达几千年?神不能阻止他们吗?

保罗曾告诫我们说,“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Brothers, do not be children in your thinking. Be infants in evil, but in your thinking be mature.”(《林前书》14:20)。看来,关于“旧约执事”的疑问,我上述“自问自答”还远远没有结束,还有太多的混乱需要清理。比如说,“旧约执事”这个职分是怎样向全世界的人发出“福音死的香气”?他们是怎么用神话语的字句杀人的?为什么保罗又说,“旧约执事”的职分仍然有荣耀发出来?还有,这些做“旧约执事”的人,他们能得救吗?若能得救,他们是如何得救的?….等等,等等。

让我在下一篇里继续自问自答吧!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作者

bei.huang2015@icloud.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