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ESV)13:6 it does not rejoice at wrongdoing, but rejoices with the truth. (NKJV) 13:6 does not rejoice in iniquity, but rejoices in the truth; 

第十一要素:只喜欢真理(rejoices in the truth)

1.  保罗在第二要素以后,一口气用了8个“否定式”。一直到了这里,保罗才突然刹车,转弯,开始连续给出了6个“肯定式”要素。非常明显,在所有16个要素里,从第十(不喜欢不义)到第十一(只喜欢真理),一定是一个非同寻常的重大跳跃。

2.  对我上面的说法,读者也许会感到奇怪。因为在通常的理解里,从“喜欢不义”的罪人,到“只喜欢真理”的新生命,可以说是一个断层式的跨越,但从“不喜欢不义”,到“只喜欢真理”,似乎只是一个连续的递进,怎么会说是一个重要的生命飞跃?——好问题!

3.  对上述问题,我的回答是,从“喜欢不义”,到“不喜欢不义”,其实只是连续的递进,因为两者面对的都是同一个东西:不义。为什么从“喜欢不义”到“不喜欢不义”,不是一个本质的飞跃?在人看来,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但从圣经的眼光看来,其实不算什么。这里的变化,圣经里有一个比喻:只是一个从“以为自己不是瞎子的瞎子”(以为黑暗是光明并喜欢),到“看见了自己是一个瞎子的瞎子”(发现自己看到是黑暗并不喜欢)的区别而已。因此不是本质的变化,因为前后都是瞎子。《约翰福音》把这里的变化,称为施洗约翰的“水洗”。但是,从“不喜欢不义”,到“只喜欢真理”,才是一个断层式的飞跃。既从“不喜欢黑暗的瞎子”,到“喜欢光明的明眼人”的体验飞跃。由此可见,从第十要素到第十一要素,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飞跃。

4.  因此看来,第十要素(不喜欢不义)表达的,仍然属于善恶层面的体验:喜欢黑暗是恶;不喜欢黑暗是善;而第十一要素(只喜欢真理)表达的,才是进入真假层面的全新体验。换言之,“不喜欢不义”是对于“假”的真实体验;“只喜欢光明”是对于“真”的真实体验。可以把这里的体验飞跃,类比为在基督里“重生”(灵洗)的快乐。阿门。

5.  我注意到,作为第十要素“不喜欢不义”的平行对比句,第十一要素应该是“只喜欢公义”。为什么保罗不说“只喜欢公义”,而说了“只喜欢真理”(在真理里快乐)? -—– 又是一个好问题! 

6.  对此,我的默想是,在神的眼里,“神的公义”与神启示的“真相”是一回事。但人因为受欺骗掩目不看神启示的“真相”,所以也不认识何为“神的公义”。而对于第十要素里的何为“不义”,人却可以凭着先天良知来辨别。我的意思是,当人回归到良知里,就本然地“不喜欢不义”。但因为人“自义”的罪,即便在良知里,人对“何为义”仍然只有模糊的认知,看不清楚。换言之,人在良知里所不喜欢的“不义”,是真“不义”;但人即便在良知里喜欢的“义”,却可以是“自义”的“义”,因此是“假义”。也因为这个事实,当人对自己说,“我喜欢公义”,人此刻仍有可能活在自欺里不自知。在这个意义上,保罗说,人唯有在真相里,才真正认识神的公义。阿门。

7.  于是,就引出了我的下一个问题:既然人的良知被人“自义”的罪玷污了,不能真正认识何为神的义,那么,神用什么办法让人突破“自义”的遮蔽,真正认识“神的公义”呢?-—-—-又一个好问题!

8.  对于上述好问题,我在保罗对“律法与恩典”的严密思辨里,找到了亮光。保罗指出,人心中基于良知的义,总是局限在善恶命题的判断里。因为良知和律法是上帝放在人心里关于善恶的绝对标准。而神的义,是超越善恶命题的、关乎真假命题的判断。人唯有进入“神的启示+人的良知体验”的双重真相里,才能够对“何为义”作出符合神的标准的正确判断。离开了神的启示,人的体验,即便符合良知,仍然会陷入自义的陷阱。换言之,虽然在神那里,“公义”与“真相”是统一的;但在人这里,“公义”往往成了一个远离“真相”的、人所认可的自恰系统(“道理”)。

9.  由此看来,人凭借良知可以辨认出“何为不义”,却因为撒旦的欺骗,让人产生自义的幻觉,而无法真正看清“何为义”。人唯有在神的启示,加上对良知的真实体验,才可以达到对“神的公义”的认识。阿门。

10.  请问,第11要素里的“人在真相里快乐”,是人的自然能力所为?还是人在圣灵的帮助下作到呢? 保罗的回答是,不是人的自然而为,而是圣灵恩赐能力的结果。乍看起来,这一点确实有点奇怪,但仔细一想,这一点并不奇怪。因为我发现,人其实并不天生地喜欢真相,即便是人在良知里!(说实在的,这一点发现让我非常吃惊。)因此也解释了,为什么人生里的大部分快乐,都要靠幻觉和自欺来维持的。比如说,在众人对爱的期望里,最看重的两点,一个是“喜欢”,一个是“幸福”,都关乎人的“主观性”感受;而“真相”,恰恰只关乎世界的“客观性”事实。在人的主观愿望与客观真相不一致时,人喜欢自欺,不喜欢真相,因为真相恰恰是人赖以生存的自欺(主观性快乐)的第一杀手。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保罗说,“人在真相里快乐”的真实体验,是圣灵恩赐能力的结果。

11.  关于第10要素的“水洗”,和第11要素的“灵洗”的类比,我还有一个问题。既然第10和第11要素都是圣灵恩赐能力做到的,这样一来,与上帝的救恩岂不也成了圣灵“随时随地随已意”恩赐的结果?换言之,上帝在人的救恩上岂不又不公平了吗?

12.  注意,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认识到,圣灵恩赐能力的直接结果,仅仅只是让人有了一份具体实际的体验。比如说,让人有了“不喜欢不义”的实际体验和认知,或“喜欢真理”的实际体验和认知。但是,人有了这样的体验,并不等于人就把这样的体验,转换成一个与这样的体验和认知相一致的生命。换言之,人甚至都没有觉察到自己曾有过这样的体验,或认识到这样的体验其实是来自圣灵的恩赐。于是,来自圣灵恩赐能力的宝贵体验,被人出于谬误的其它体验所淹没,无法用于圣经启示的亮光下的反思,而白白浪费了。

13.  写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约翰福音》(3:19)说,“光來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这节经文说的就是,人因为光来到世界(圣经启示的基督),再加上上帝在创造时赐给每个人内在的“良知之光”,人才会在对各自经历的“体验和反思”中,看到了自己在行为(实际经历)里“不爱光,倒爱黑暗”的恶(既第10与11要素的反面词)。“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3:19)。 这里说的“但行真理的”,与第11要素里的“只喜欢真理”是同一个意思。这里说的“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与保罗说的“人的能力来自圣灵恩赐的能力”,是一个意思。于是,《约翰福音》(3:19)的前半段说的是律法下的认罪;后半段说的是恩典下的救赎。连在一起,就是人的生命经历了从第十要素的“律法下”,到第十一要素“恩典下”的生命飞跃。这样的体验飞跃,是圣灵恩赐能力让人做到的(“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14.再次提醒各位,我们不应该把第11要素,等同于新生命,或理解成某种泛泛的新生命能力,似乎是说,因为有了这样的圣灵恩赐能力,所以我们就有了新生命。不,不是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所有爱的16要素,都是圣灵恩赐我们在具体关系和境遇里,收获了具体的爱的体验。换言之,作为圣灵恩赐的爱的“具体能力”,与人的新生命所本然活出来的“泛泛能力”,两者之间并不是直接的“等于”,而是间接的“孕育”。前者犹如助产师,促成了新生命诞生和成长。

15. 这样看来,“三管齐下”的救赎计划的奥秘,恰恰隐藏在第10到第11要素的飞跃里。在第10要素里,圣灵让我们体验到了“在不义里不快乐”是真的;在第11要素里,圣灵让我们体验到了“在真相里快乐”也是真的。这些都是圣灵恩赐能力的真实具体的体验(第二管),于是,人开始了在圣经启示的亮光里(第一管),对经历的“基于良知的体验和反思”(第三管)。在这样的过程里,新生命得以发生。因此,我认为,接下来的第12-15要素(“凡事宽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和凡事忍耐”),表达的是圣灵恩赐的“具体能力”,与人的新生命本然活出来的“泛泛能力”,两者之间的融合。这个“二者融合”,即新生命的诞生,是神以“三管齐下”的方式在人身上主动发起的、连续动态的救恩之功。

16. 一点补充:我发现,人有两大问题:一是喜欢“不义”,这由“水洗”解决;二是喜欢“自义”,这由“灵洗”解决。“良知”解决“喜欢不义”;“启示”解决“喜欢自义”。“体验与反思”,前者通过“良知”,针对“不义”;后者借着“启示”,针对“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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