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ESV)13:6 it does not rejoice at wrongdoing, but rejoices with the truth. (NKJV) 13:6 does not rejoice in iniquity, but rejoices in the truth; 

第十个要素:不喜欢不义 (Rejoice not in iniquity,or it does not rejoice at wrongdoing)

1.  中文“不义”的英译是wrongdoing, iniquity,直译是“错误行为”或“不公正”。但保罗为什么不直接说,喜欢义,而用了一个双重否定句,不喜欢不义?可见,不喜欢不义,不等于喜欢义。比如说,人不喜欢赤裸裸的“不义”,却可能非常喜欢伪装的“假义”,或者“自义”。我们会看到,有关人的真相,正是如此。

2. 我注意到,中文“不喜欢”一词的英译,不是not like,而是rejoice not (or does not rejoice at),直译是:不快乐。细究起来,“不喜欢”偏向于表达人的主观意愿,而“不快乐”(does not rejoice)强调的是人的客观状态,即对事实(不快乐)的表达。因此,爱的第10要素表达了这样一种能力,即当人陷落在“不义”里就会有能力感觉到“不快乐”。联系实际,当一个人生活在一个不正义的社会环境里,却麻木不仁,若无其事,说明这个人缺乏爱的第10要素了。

3.  我觉得有点奇怪,人在“不义”或“真相”里快乐不快乐,好像只与自己的个人状态有关,似乎并不涉及与他人的关系,那么,与爱的能力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过,如果我们把第十要素与第九要素联系起来思考,就会发现,第九要素让我做到了“不计算人的恶”,第十要素补充说,尽管我“不计算人的恶”,但当我面对人的恶时,有能力感觉“不快乐”,对此,保罗说,就表明我对那些“落在不义里的人”,具备了一种由圣灵而来的爱的能力了。举一个例子,若我对我们国家里的不义感觉痛苦,恰好表明我对我的同胞有爱了。

4.  请问,人是不是天生就“不喜欢不义”(或天生就“在不义里感觉不快乐”)?我认为,这个问题并不简单。如果把这里的“天生”,定位在“该隐以后”,那么,我可以说,人其实是天生“喜欢不义”的。比如说,我们经常会在黑暗中独处时,喜欢想象一些暧昧的、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意念,就好比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地下室手记》里描述的那样。因此,可以说,我们都是一些天生“在不义里感觉快乐”的人。所以,再重复一遍,保罗说,你若做到了“在不义里感觉不快乐”,别忘了,这不是你天生如此,而是圣灵特别恩赐能力让你做到的。

5.  根据我的生活体验,只有当我与所爱的人处于同一个环境里,我才会感觉“不喜欢不义”,即对不义没有感觉快乐,好像我是一个天生“不喜欢不义”的人似的。现在我明白了,不是因为我天生不喜欢不义,而是因为圣灵直接赐给我爱的第十要素的能力,特别是当我面对具体的爱的人时,尤其如此。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贪官们也会把自己所爱的孩子,送到文明的国家里生活。贪官们自己也许一辈子都搞不明白,这是出于圣灵所赐的爱的第十要素。试问,如果我尝试把这个圣经启示的真相告诉贪官,他会相信吗?可是,仔细一想,作为一个天生喜欢不义的人,我们与贪官又有多大的区别呢?比如说,现在我把这个“圣灵恩赐能力的真相”告诉你,你相信吗?你很可能不仅不相信,甚至还非常不喜欢这个真相呢!再问,如果我们不相信,该如何让我们相信呢?

6.  是啊,如果我们不相信,神该如何才能让我们相信呢?我发现,正是这个诚实的问号,把我们带到了保罗爱的第十一要素:“只喜欢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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