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11月21日。明天就是2018年的感恩节了。我愿以一颗谦卑喜乐的心,将此文作为感恩节的礼物献上。愿我们都在保罗弟兄的启示下,看见并不断看见这样一个属灵的事实:“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阿门!

12:11 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All these are the work of one and the same Spirit, and he gives them to each one, just as he determines.

可以把这一节经文看作是对12:1-10的一个总结。保罗的重点落在哪里?落在恩赐的供应者“这位圣灵”,是同一个圣灵按照自己的意思把不同的恩赐分给各人(each one)。这是保罗在12:2里说的,“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的”的那个奥秘。

从下一节开始,保罗讲述的重点,从“恩赐”与“圣灵”,切换到“基督徒”与“基督的身体”。按照保罗前面的启示,“恩赐”(即人的能力)是“看得见”的,赐恩赐的“圣灵”是“看不见”的,但后者借着前者让自己“显示”出来;同样,“基督徒”是“看得见”的,“基督的身体”是“看不见”的,但后者也通过前者让自己显示出来。就这样,保罗给我们启示了,“看不见的,通过看得见的,将自己显示出来”这样一个结构。我发现,这正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相互连接的结构,或者,看不见的“绝对性”,通过看得见的“相对性”,显示自己的结构。我们逐一默想具体的经文。

12:12 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The body is a unit, though it is made up of many parts; and though all its parts are many, they form one body. So it is with Christ.

保罗从人肉眼看得见的“人的身体”(相对性存在)出发,谈论一个人肉眼看不见的(绝对性存在)“基督的身体”。怎么谈论呢?保罗再次用比喻(或类比)的方法。自问,在这里,保罗用什么(A)比喻什么(B)呢?自答,保罗用“人的身体与肢体之间的关系和感受”,比喻“基督的身体与肢体之间的关系和感受”。注意,这个比喻里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意思比较显明,肢体“组成”了身体;第二层意思比较含蓄,因此也更加深刻:肢体让身体“显露”出来。换言之,人的身子由具有不同功能的肢体“组成”;同时,人的身体也通过“肢体“显露”出来。正是在这个类比里,保罗说,基督也是这样。意思是,“基督的身体”也是由具有不同恩赐的基督徒“组成”,并且通过这些基督徒(肢体),将基督的身体“显露”出来。换言之,“基督的身体”是一个虽然人肉眼不可见、却在属灵的眼睛里的客观真实的存在,并且可以通过祂的肢体(基督徒),而在人肉眼前“显露”出来。(顺便说一下,用海德格尔的语言说,就是不可见的“存在”,通过可见的“存在者”,显露出来。因此,基督的身体是存在;基督徒是存在者。)

为了更加准确把握保罗比喻的意思,我们还需要细致体会“耶稣”与“基督”两个概念里的微妙而重大的区别。什么是“基督”?我们会说,拿撒勒的耶稣就是基督。其实,这个回答是不准确的。难道说,基督徒是“拿撒勒的耶稣”身子的一部分?当然不是。耶稣有自己的身子和肢体(眼睛、耳朵、手、足等),与我们这些基督徒没有关系。换言之,“耶稣”是指人肉眼可以看见的、道成肉身的拿撒勒木匠的儿子;“基督”是指人肉眼看不见的三位一体神的一个位格(即“圣子”)。“基督”在历史上,以耶稣的肉身进入人类的时空和经验,并在十字架上受死和复活,向人类显示自己是永生神的儿子。

我们还可以继续自问自答。那么,这个通过“耶稣”向人类显露的“基督”,三位一体神里的“圣子”,难道还在这个地球上?还在世界里?保罗回答说,是的,祂还在地球上,还在世界里。据此,保罗的意思是,这个世界里,不仅有人肉眼不可见的“圣灵”,借着人的“恩赐”显示祂自己,还有人肉眼可以见的“基督的身体”,通过祂的“肢体”基督徒,变得人肉眼可见了。—— 可是,在我的第一性反应里,我会说,好吧,我知道了,但说来说去,这只是保罗的一个比喻而已。我的读者是否也是这样想的,认为这只是一个比喻而已,不必大惊小怪。请问,这是不是一个比喻而已?

亲爱的读者,当我仔细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读保罗的这段经文后,当我不愿意被“这只是一个比喻而已”的前见遮蔽时,我才发现,当保罗说,“基督也是这样”,他确实是用“身体与肢体”的关系,比喻“基督的身体与基督徒”的关系。但是,关于“基督徒是基督身体的肢体”这一陈述,保罗并不是在用比喻,而是一个用“是”的陈述句:基督徒”就是“基督身体的肢体”!换言之,经文12:12 即是一个比喻,又不是一个比喻,而是一个关于being 的属灵看见。

下一节经文是对这个属灵事实(真相)的更加具体的描述。

12:13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For we were all baptized by one Spirit into one body–whether Jews or Greeks, slave or free–and we were all given the one Spirit to drink.

保罗说,这些基督徒,不管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看起来千差万别,但因为“从一位圣灵受洗”,就成了一个“身体”。自问,谁的身体?自答,基督的身体。再问,基督看得见?还是看不见?自答,前面说过,肉眼看得见耶稣,但看不见基督。再问,人肉眼看得见“基督的身体”吗?自答,按照保罗这里的说法,因为这些基督徒组成了“基督的身体”,所以,原本看不见的“基督的身体”,就成为看得见了。于是,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基督徒是基督身体的肢体”,不是一个比喻,乃是一个属灵的真相。

那么,谁是这些组成基督身体的基督徒呢?是不是贴上基督徒标签的人都算呢?对此,保罗在经文里特意作了两个规定:1. 都从一位圣灵受洗;2. 都饮于一位圣灵。因此,可以说,任何不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都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基督徒,因此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基督身体的肢体”。第一个条件,是关于新生命的来源;第二个条件,是关于新生命的成长活力的来源。正因为“起头与活力”都依赖于同一个圣灵,因此这些看起来五花八门的“新人”,才成为一个身体:“基督的身体”。

也许有弟兄姐妹问,我怎么判断同一个教会里的、或不同教会里的弟兄姐妹,是不是都符合这两个条件呢?如果我不能判断,我怎么能确定,我们聚在一起是不是真的组成了“基督的身体”呢?

我认为,保罗紧接着的经文,恰是为了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即同属一个身体的肢体之间的互相感受,是我们辨认“彼此是否同属于一个身体”的重要根据。

12:14 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12:15 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12:16 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12:17 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哪里闻味呢?12:18 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2:19 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哪里呢?12:20 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12:21 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12:14 Now the body is not made up of one part but of many. 12:15 If the foot should say, “Because I am not a hand, I do not belong to the body,” it would not for that reason cease to be part of the body. 12:16 And if the ear should say, “Because I am not an eye, I do not belong to the body,” it would not for that reason cease to be part of the body. 12:17 If the whole body were an eye, where would the sense of hearing be? If the whole body were an ear, where would the sense of smell be. 12:18 But in fact God has arranged the parts in the body, every one of them, just as he wanted them to be. 12:19 If they were all one part, where would the body be? 12:20 As it is, there are many parts, but one body. 12:21 The eye cannot say to the hand, “I don’t need you!” And the head cannot say to the feet, “I don’t need you!”

显然,在这大段经文里,保罗用了比喻的方法,“人身体上各种肢体之间相互依存、互不可缺乏的亲密感受”,保罗用这种常人都有的共同感受,来类比“基督徒彼此所享有的同样的亲密感受和关系”。

请注意,保罗在这里用了许多拟人的对话,若脚说… 若耳说….等。保罗的意思是,属于同一个身体的脚或耳,是不会这样说的;即便它们这样说了,仍然不能改变它们同属一个身体的客观事实。保罗以此类比另一个事实,我们这些同属基督身体的基督徒,也是一样;也许我们仍然看不见“我们同属一个身体”的事实,但这也不能因此改变这个事实。

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同属一个身体的我们,不会因为看不见而改变这个事实,那么,会怎样呢?会不会一直看不见?并因为看不见,而像保罗在比喻中的那些脚和耳朵一样,时不时发出真诚的抗议声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或者,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或者,对边上的肢体说:“我用不着你”!–—–—  仔细想想,我们之所以会这样说,也是合理的啊,因为我们确实没有看见彼此属于同一个身体啊!对此“合理性”,保罗怎么说啊?

带着这样的意向性,我再仔细阅读这段经文,发现在这段经文里,保罗除了写想象中的不同肢体之间拟人化的问答以外,还有四节经文,是保罗对这些发出抗议声音的肢体的教导:就12:17 -20节经文。保罗说,你们这些在基督身体里各为肢体并连成了一体的基督徒们,因为看不见而发出糊涂的声音,但我保罗看见了这个你们目前还没有看见的属灵事实,因此,我对你们说,你们糊涂了。请问,12:17 若全身是眼,从哪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哪里闻味呢?12:18 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12:19 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哪里呢?12:20 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

在上述保罗的教导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这个属灵事实(即属灵的客观存在)里,直接看见了其背后的神的旨意:“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肢体之所以以如此的方式互相搭配连结,原来都是“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所安排的啊!中文“如今”的英文是 in fact ,即事实上如此。

12:22 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12:23 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12:23 and the parts that we think are less honorable we treat with special honor. And the parts that are unpresentable are treated with special modesty,

这两节经文的奇妙在于,它生动地描述了,一个基督徒的眼睛,在“属肉体的”和“属灵的”两个世界观之间迅速切换。也可以说,这段经文表达了基督徒的“老我”与“新我”之间的张力。具体地说,经文中“人以为软弱”对应的是“属肉体的眼睛”,“更是不可少的”对应的是“属灵的眼睛”。同样,“看为不体面的”是“老我”的认知,“越发给它加上体面”,则是新我的生命;认为“不俊美的”,是老我的偏见,“越发得着俊美”则是新我的眼光。两者对比强烈,张力十足。但这也正是这段经文真实美好的地方。真实在哪里?真实在传达出基督徒生命内在的张力;美好在哪里?在张力下,基督徒愿意顺服在“属灵的看见”里,也就是从前半句出发,在后半句里立足。

12:24 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12:24 while our presentable parts need no special treatment. But God has combined the members of the body and has given greater honor to the parts that lacked it,

当一个基督徒愿意顺服在新我的看见里,也就越发摸着了神的心意。保罗在这两节经文里写出了基督身子对肢体的心意。如果有读者问,难道在神的眼睛里,还有哪些肢体是“有欠缺的”?既然神认为有欠缺的,为什么又要把“加倍的体面”加给他呢?我的回答是,不是神认为有欠缺的,而是在人的老我的眼睛里,觉得有欠缺的,对此,保罗做的,是毫不犹豫地否定了老我眼睛的狭隘偏见,他启示我们说,不仅没有不体面,神还乐意把加倍的体面,加给人的老我看不上的。

默想到这里,我继续自问:如果我看不见“神把加倍的体面”加给那“有欠缺的”,比如说,我自己就是我和人的老我认为“有欠缺的”,我还为此苦恼不已呢,应该怎么办呢?自答:在保罗的启示里,我看见了自己的“看不见”,也因此,我活在“我的看不见”与圣经启示的“看见”之间的张力里;我把对这样的张力的体验,看作一个基督徒对此生生命经历的“双重真实”的体验。正是在这样一个“双重真实”的体验里,上帝在我们身上做祂那神奇美好的救赎之功。

12:25 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12:25 so that there should be no division in the body, but that its parts should have equal concern for each other.

请诚实设想,人与人之间,怎么可能做到不分门别类呢?太难了。因此,如果你居然做到了,(即便是部分地做到了),这难道不是神在你身上所做的“美好的工”吗?你还会坚持认为是你自己做到的吗?如果你认为是神在你身上做到的,你是否也因此体验到了,神的真实,和圣经的真实?这种“没有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的体验,不正是我们在属灵肢体里对全新人际关系的体验吗?如果没有这样的体验,我们岂能真的相信神的真实,和圣经的真实呢?我们岂能夸口说我们同属一个身体?

(我可以挑战说,那些在革命团体里体验到的同志之间的爱,或者在异教里成员之间的爱,与这里说的“肢体彼此相顾”,有什么区别吗?这个问题涉及了“什么是爱”的正确理解。对此,我们留到13章时,再作深入默想和讨论。)

12:26 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12:27 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12:26 If one part suffers, every part suffers with it; if one part is honored, every part rejoices with it. 12:27 Now you are the body of Christ, and each one of you is a part of it.

显而易见,这段话是一个类比:用人身上肢体之间相互关系和感受,来类比基督徒在基督身体里的相互关系和感受。可以说,没有比这里的比喻更加恰当了。但是,我要再次提请读者特别注意,在这个比喻里,不是把“基督徒”比喻成“基督身子”,乃是经文12:27说的,“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 阿门!(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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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huang2015@iclou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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