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8

吴博士 解经式讲道实录

180908林前11章27-34上】

11:27 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Whoever, therefore, eats the bread or drinks the cup of the Lord in an unworthy manner will be guilty concerning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

这节经文,无论字面本身,还是内涵,都极其严肃,却因为在教会里太熟悉了,虽是一句大白话,在我们听起来却始终不明要领。首先,什么是“不按理”?是指我们吃饼喝杯的方法不合理?还是指我们的态度不合宜?如果既不是指“方法”,也不是指“态度”,那么,指什么呢?对此,“不按理”一词的英文“unworthy”,(直译是:“不值得”或“不配得到”),给了我亮光:如果吃喝“这饼和这杯”的人,低看了“这饼和这杯”的价值,那么,“这饼和这杯”也会反过来宣告说,不管你是谁,请你走远一些,“这饼和这杯”与你没有关系,因为你不配得着“这饼和这杯”。我认为,这才是“不按理”三个字所表达的意思。

那么,什么是“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呢?就是以“配得”的方式和身份,“吃主的饼,喝主的杯”。—–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马太福音》15章里记载的一个故事,可以作为短句“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的注解

耶稣离开那里,退到推罗、西顿的境内去。有一个迦南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他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从那时候,她女儿就好了。(《马太福音》15:21-28)

在这则故事里,谁是“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的人?耶稣说,“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就是这样的人再问,故事里的迦南妇人是不是“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的人? 对此,门徒们认为,她不是;耶稣却认为,她是。——— 请注意现场的精彩对话:门徒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耶稣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回答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说: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 可见,在耶稣眼里,她才是“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的“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一个自认“不配”的却成为“配得”(in a worthy manner)耶稣恩典的人!

什么叫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什么是“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什么叫“干犯主的身、主的血”?

这句经文确实很严肃,我们一般不知道什么叫按理,特别是“理”这个字;“不按理”的解释从英文翻译“unworthy”透出一个亮光,抓住这个亮光,实际上“不按理”是指他“不配得”。沿着这条线,什么叫“不配得”呢?在我写读经笔记时,马上就联想到上述迦南妇女那段经文,总觉得主耶稣怎么能这样说话呢?“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说得很难听,印象很深刻。所以写到这里突然会有这个联想,后来发现这个联想是非常合适的、合宜的。我们总觉得主耶稣在说这个妇人像狗一样的,说你根本不配,你来求我,我这个是给以色列迷失的羊吃的,你又不是以色列人。你看,这就是我们原来的理解,非常重视她不是以色列人,而是迦南妇人这个身份。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完全错了,以色列人指的不是血统的以色列人,是指属灵含义上从神得救的人。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原来的偏见已经要破掉了。原来耶稣这句话:“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就是一个普遍性真理,说的是这个经文不给那些不配得的人。我们会以为这样把福音变得很廉价,好像求着赖着的人就能得着似的,其实不是这个意思,耶稣这话没有说这个妇人像狗一样不配吃,不是儿女,压根儿没这意思。事实证明,这个妇人在当时的场景下,耶稣确实是接纳她,把恩典给她的。所以恰好她是配得的人。你设身处地去想这个妇人真是很难得,耶稣当时也是个人,这样说话,她居然没有被气跑。假如我这样跟人说话,谁都气跑了,计较这话语的人一定是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不知道这救恩多么可贵。迦南妇人不仅没计较,而且还直冲这个要害,要害是我要这个救恩,可见这个妇人其实是个实例,比我们在座每一个人都高。我记得我们在1155查经班赶走很多人,其实也没赶,就是你要听就听,不听就走,他就走了,因为他不在乎;或者你听不懂就走,或者你不要提问,你先hold住,他就走掉了;这是你把小事当大事,大事当小事了。假如救恩真的是给你永生的话,你怎么能计较这个呢?所以这个妇人不简单,这个妇人觉得自己不配,反而她是最配得的。在基督救恩里就是这么吊诡,骄傲的人得不着,谦虚的人觉得这是天大的福份,反而得着了。

我突然觉得这个经文的联想真的很奇妙,所以就把这个“不按理”跟“不配得”联系上了。也有人在微信里问,我们不是都不配得吗?谁配得呢?问得好!但是有几个人真觉得自己不配得呢?都觉得自己不配得还是其实都觉得自己配得呢?这个地方要非常小心,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不错,所以说信基督教要信到最后,发现自己真的是“不配得”,要认识自己本相,搞到很深。这点其实是最难的,越是基督徒,当基督徒当得越久,越觉得自己了不起,好像跟别人不一样了,那些不信的人才是罪人,这是我们要反省的地方。所以,假如基督徒觉得自己是个义人了,离神是最远的;真的是越读《圣经》,越觉得是不配得的,才真正渴望这个救恩。所以我个人觉得这段经文在这里“配得不配得”作为“按理不按理”的注解简直是神来之笔。

也许你会想,英语确实很重要,英语不好的人怎么办呢?其实英语不好的人,要把读《圣经》字句的理解跟整本《圣经》的启示连起来,也就可以了。按理有什么理?谁是按理可以算是“不干犯的”?谁是按理能配得的?所以这个理没有理,完全是恩典。你这样一想的话,就不会说我是按理的,就不会来这一套。如果你说我是按神的方式,所以我配得了,你完蛋了。你还是出来配得,就是保罗说的,你可以自夸了吗?你比人家好了吗?这些全是跟《圣经》违背的。总的原则,不是非要这个词不可,而是只要你心里说“我是按理的,你是不按理的,所以我配得了。”你看,你一配得,就完蛋了!

众:这个“按理”,在我们里面有个纠缠:明明知道我们不配得,又很想得到,又知道唯有神的恩典让我们得的。

这个补充非常好。大家可以默想,你说因为我现在是以神的方法,按照神的要求,按照律法要求,我做得比人家好,一旦觉得你配得了,你就完了,就那么简单。所以在任何时候你都不配得,你承认吗?你不承认,你对自己还了解不深,你看不见自己的罪。所以保罗表达得非常清楚,没有一个人配得,毫无自夸。OK,我是不行,但因信称义,我信了,所以我配得了,这个也完蛋了!你信也不是你信,信也是神给的,你根本信不了。

什么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be guilty concerning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

这个比较关键,假如这个信是你信我信,基本上完蛋了。所以不是你信,是你从《圣经》里读出来以后,它给你的信,你压根信不了,这是很本质的东西。所以你认为你信,是主观的装腔作势,是自欺的、自义的,你根本没看出你压根不信的事实。这是很本质的话题,到最后基督徒都变成主观信,好像人家真不行,那帮人都不信,就我信;一旦信了以后,《圣经》也不需要读了,我已经信了,我已经得救恩了(所以就看不懂你干嘛要读《圣经》那么多呢?)。这是完全虚妄,大家要想得很透很透,把你的理性推到极致,不要一半停下来;这个极致是说,假如说是因为我信,所以我得救,你可以自夸了;保罗说毫无自夸,完全凭恩典,这是最后的极致,逻辑的极致。所以理性是很重要的,逻辑是很重要的。

什么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be guilty concerning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

且让我再次用大白话表达:在对待“主的身、主的血”(即“道成肉身的耶稣”)这件“事情”上,神宣布:你有罪了。换言之,神可以宽恕人的任何其它罪,但唯独不宽恕这个罪。什么罪?就是“以不配得的身份吃喝主的身、主的血”的罪!我想起了另外两节经文,可以作为这节经文的印证。

这里强调说,英文是“be guilty concerning the body and blood of the Lord“,你跟主的身体和血相连的时候,你“guilty有罪”,这个罪跟任何其他罪都有区别;任何其他罪都可以得赦免,杀人、强奸、偷窃,无论怎样都可以被赦免,但是在接近主耶稣基督的时候,你有罪就不得赦免。所以我们要搞清楚,什么叫干犯主的时候,你是有罪?后面两节经文就是主耶稣讲,什么都可以赦免,就这些事情不能赦免,我强调这是一件事情。我们前面不是说任何事情都可以被赦免吗?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吗?怎么会在相对世界的相对经验里遭遇绝对?唯独在这件事情上遭遇绝对了!你在明白主耶稣启示的这件事情上是怎么回应的?就是在这个地方,《马太福音》和《希伯来书》以下两段经文都是很扎心的。

  1. 《马太福音》12:31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看来,“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与“亵渎圣灵”无异;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等于“亵渎圣灵”,两者一个意思。

2.   《希伯来书》6:6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看来,“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与“离弃道理”无异

这里又出来名词“离弃道理”。我们有三个名词了:第一个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第二个是“亵渎圣灵”,第三个是“离弃道理”。其实这三个名词最容易理解就是“离弃”这个词。什么叫“离弃道理”?《希伯来书》讲得很清楚。有些人从来没被光照过,从来没有理解过;或者你曾经理解了,曾经明白又回去了,就叫“离弃道理”,就那么简单。基督徒几乎每时每刻都受到这种诱惑,接触道理,感动了,然后又回去了,用各种机会、各种借口又回到原来老我的看见里去了。这就是《希伯来书》非常扎心的地方。

问题很严重,我们务必认真追问:(自问)什么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自答)就是藐视主的吩咐,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好像没有听见一样;或者,听见了,记住了,却不去行;或者,听见了,也记住了,也去行了,却没有完全行,只行出自己愿意的那部分,或者容易的那部分,或者自己理解的那部分,对自己不理解的那部分,永远放在一边,置之度外。

一旦说到“行”,我们的神经马上紧张起来,又说“行(为)”了,不是不看“行”吗?《圣经》是说“行”的,只是《圣经》说的“行”不是你理解的那个“行”;《圣经》说的“行”是生命的真正改变,从里面本质改变,而不是外表做出给人家看、或给自己看,给神看的东西。《圣经》说的“行”就是“改变”的意思。《圣经》说的不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或者头头是道知识全懂,人没有改变;《圣经》说的改变是“行”首先从里面出来,外面全是里面带出来的,而不是没有里面,外面装出来,好像觉得自己得救了,或者变好了。《圣经》是在这个意义上讲“行”。那么,上面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听见了、记住了,不去行;或者听见了、记住了,去行了,没有完全行;或者只愿意行自己懂的那部分,不懂的部分永远放边上。其实这段话讲穿了是“完全自己把关”,不是放掉自己给神带领,让神把你带到一个境地去;讲穿了就是你的信还是我打头的,主语还是我,是你在主控,这种信到最后都属于回去的意思。刚才我们不是说“离弃道理”,你又回去了,怎么回去的?就这样回去的,你的主语永远在那里,而不让主来控制你自己;其实这种信,就是我信、我控制、我理解、我决定、我懂、我不愿意,这种信仰全是假信仰,你根本没信,你信你自己。这就是“离弃道理”的一个主要途径、方法、样式,我们是这样离弃道理的。你看,教会里有几个人读《圣经》?你吴少海喜欢读书,你喜欢钻研,难道我一定跟你一样吗?那神造我是不一样的。你看,还是我!

众:那也包括我们读经到这一段,都按照自己的脑子里的想法去理解。

按照自己愿意信的,而不是客观上《圣经》到底说什么。他说的也许是你很不愿意听的,你很不愿意跟随。这都是我们基督徒在救恩道路上碰见的困难,到最后都是我说了算。所以这段话说我们就是这样离弃的,我们确实是主语,对信的理解还是我信、我理解。并且每个人解释都不一样,你吴少海解释为什么是真理?为什么我解释不是真理呢?还是我在这里,这种信仰连起步都没开始,你压根没相信《圣经》的神是真的,神是客观的,他是唯一真理。

看来,关键是,(自问)什么是“主的吩咐”?(自答)如果紧扣前后文,就是主在最后晚餐里的吩咐?(自问)有哪些吩咐?(自答)在整个圣餐的全过程里,主只吩咐了两件事:

1,“如此行”(do this);这一吩咐的“现场和表层”含义,就是“效法”主(或者带领敬拜仪式的牧师)“吃饼和喝杯”的缓慢动作和恭敬态度。我们会说,这个没有问题,我可以做到。还有呢?就是“如此行”的“延伸和深层”含义,于是进入第二个“吩咐”。

为什么关键是“什么是主的吩咐”?第一句经文“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意思是“吃主的饼,喝主的杯”是主的吩咐,所以要回到“不按理”这个点。什么叫“不按理”?关键是:什么叫“吃主的饼,喝主的杯”?这里要紧扣经文,不要自己发挥,这个很重要。所以,我特别强调在圣餐全过程里,主只吩咐两件事,不信你必须再去读。因为我告诉你,我们发挥出很多很多吩咐,绝不是两个;比如说我们爱邻居,我们要像主一样牺牲自己;比如说我们要做光做盐,我们怎么样怎么样,你飞得非常高,其实全是你的想象力。

这次读经文,我们发现仅仅是两个吩咐,而且首先要紧扣现场。紧扣现场的第一个动作是拿起饼来放嘴巴里,咽下去,慢一点,不是动作本身,是为了记念我。然后我默想,没问题,我可以做。你看,假的基督徒总是取那个你愿意做,你能做的部分,每一个圣餐我们都会装腔作势,拿起饼来装出很严肃的样子慢慢吃,会像演戏一样演一遍,这个没问题。我做完了,还有呢?这就是人的罪性,总是演戏。

进入第二个吩咐了。你要这样吃饼只是表层的现场意思,它后面还有内涵的延伸意思。我们愿意做这个表层意思,今天到教会圣餐回来好像完成什么大事一样,好像自己跟这个世界分别出来,其实压根就没区别。这个动作到此为止一点意义都没有。假如你没有进入下一个深层含义的话。

2,“记念我” (in remembrance of me ):这一吩咐的“现场和表层”含义,就是平常口语里说的“记住”。记住什么呢?记住现场里发生的一切,记住主话语里的生动“比喻”,和“比喻”所指向的“意义”。可是,请注意,这些都只是第二个吩咐的“现场和表层”含义。如果我们从“主的晚餐”领受的,仅仅是“记忆”、“比喻”和“意义”,那么,我们就是藐视并干犯了“主的身、主的血”了;我们就是“不配得着”(unworthy)的人了;我们就是亵渎圣灵、“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了。

什么叫“unworthy”?什么叫“亵渎圣灵”?什么叫“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这三个都讲得很清楚。若是你领受神的吩咐时,只停留在现场的表层含义,能真诚地反思、审查我们过去的基督徒生活,已经很不简单了;在圣餐现场,我们装出记住那一夜发生的事情,把经文再背一下,再记住这个比喻所指的深层含义,再默想一下就可以了。我们说,至少在圣餐时我们确实努力记住,至于平时忘掉有可能,每次吃饭都要记一下是有点难,但是那一天我可以有意识记一下,也不难。你看!这很典型,这种生命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你不配得,这个生命就是亵渎圣灵,就是把主重钉十字架。为什么这样说?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它的含义你根本没抓住,你把它看浅了,看容易了,你以为这样做就得救恩了。所以我们说,假如你低估了我(神),我也可以说,你离开我吧,我跟你没关;假如你很多祷告,老来打扰我,你不要打扰我,你跟我无份,就指这些人。

看来,对主的两个吩咐,我们千万要警醒,不要停留在“现场和表层”的领受上,并因此自欺自义。值得警醒的是:在老我里,我们总是把第一个吩咐,误读为“行为主义”;把第二个吩咐,误读为“在记忆里”,而不是突破行为与记忆的影子,进入到“在基督里”的生命。

第一个吩咐是“如此行”,我们一听“行”,OK,去做好事,我们帮邻居,效法耶稣,只有表面行为,内心没有改变。第二个吩咐是“纪念我”,OK,要记住,不要忘掉,每天背《圣经》,每天默想祷告,在话语里转来转去,从来没有能力突破记忆的影子、字句的影子,都不知道什么叫突破,更不能理解什么叫“在基督生命里”。

在前面我曾说过,我们与道成肉身的基督的连接,不是借着“记忆”,也不是因为“知道”了一个“比喻”,或 “领受”了一个“意义”(或一套“教义”),乃是通过“主的晚餐”的启示,“看见”了一个以十字架为中心的、上帝对罪人的救恩计划;这是一个客观的“真相”,不会因为人的意志、情感、有限理性而发生任何改变。感谢主,我们如今因着门徒们见证,“看见”并“领受”,而且在圣灵的帮助下“进入”到这个“真相”之中了。无论是在庄严的圣餐仪式里,还是在我们日常的体验里,吃喝、走路、工作、娱乐、睡觉,还是软弱,生病、衰老、甚至死亡,我们都在这个真相之中。我也因此变得更加真实,活在不断“去遮蔽”生命更新中,“直等到他来”

这里讲到一个客观真相,是在主的晚餐里启示出来的,一个以耶稣基督的牺牲为中心的上帝对罪人的救恩计划,这是个客观真相。为什么说不会因为人的意志、情感、有限理性发生改变?第一,不会因为你愿意相信或不愿意相信,不会因为你的意志选择,客观真相就改变。第二,不会因为你的情感,有时候突然有感觉,眼泪流出来,有时候没有感觉,客观真相跟你这个情绪反应没关系。第三,就是有限理性。有时候我觉得可以理解,有时候理解不了,怎么这样子呢?怎么这样怪呢?跟你能不能理解,也没关系。它是个完全客观的真相,事实真相。

我们如何让自己活在这个真相里,而不是拒绝真相,活在虚假里?假如它是真的,你不在真相之中,就活在虚假之中,这就是整本《圣经》说的。关键是它是真相吗?这个问题要反复问,它是真的,还是这帮基督徒编出来的故事?万一它是真相,那你现在的生命就在真相之外,就与你无份。我们确实要不断问自己,信仰最后是它是真的吗?这个问题你怎么回答?谁能回答你?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你,只有上帝能回答你。当上帝回答你的时候,不在乎基督徒的那个演戏生命,乃在于无论什么时候都活在真相里,不仅仅在吃圣餐,去教会读经的时候(好像不查经了,马上又变老样子了)。在你的日常体验里,吃喝、走路、工作、娱乐、睡觉、还是生病、死亡,都在这个真相里,而且因为你在真相里,所以你这个人变得真实了。基督徒首先要变成真实,而不是虚假。变成真实有一个特征,你不再看人的脸色了,你不在乎人的评价了;人表扬你,你高兴,人批评你,你就难过,你就不在真实里,因为人的看法全是暂存的,没有意义的。

11:28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Let a person examine himself, then, and so eat of the bread and drink of the cup.”

这个经文这么简单,怎么默想呢,你都很好奇吴少海是怎么默想的?“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实在觉得这个话阿门,同意。假如你发现经文没有什么好想的,就是很简单,那你可以看我怎么默想?你发现有启发,要学习。

是啊,如果人对主的吩咐(“如此行”和“纪念我”)没有真正的领受,因此也没有真正的省察,试问,人还能有什么真正有意义的“然后”呢?

OK,原来吴少海是这样默想这个经文的。我默想“然后吃这饼,喝这杯。”,是说假如没有真正的省察,你吃这饼,喝这杯,全是徒劳的。我这里发挥一下,岂只吃这饼,你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所以这省察变得那么重要。任何努力,包括什么?包括全世界说你了不起,你真是个伟人,你对世界贡献真大,全是徒劳的。你首先必须有这个省察,这是我默想出来的。因为吃饼、喝杯在这个信仰里是最重要的,别管世人说你了不起,名垂历史,把你吹得很高,都是徒劳的。因为吃饼、喝杯,在基督教信仰里面是那么重要,他只说“然后”,是你必须在有省察的前提下,吃饼、喝杯才有意义。这让我们说,那什么叫“省察”呢?再回去,你看我这样默想,这句话意思就出来了。

所以保罗说,置于首要地位的,是“人应当自己省察”。

好,既然省察那么重要,在一切的首位,那省察什么呢?你就自然问出来,省察什么呢?这个地方特别有问题。教会教我们,省察你上个礼拜犯了什么罪了,你对老婆是不是又发脾气了,你对父母又不孝敬了,或者你对邻居,或者对上司又说谎话了,老省察这个玩意儿。《圣经》是不是老叫你省察这个玩意儿呢?按照前后文好像不是省察这个,在一切省察面前,你认出这是主的身体吗?你看见了吗?

(自问)为什么不是一边“吃这饼、喝这杯”,一边“自己省察”呢?(自答)当然是的。但这句话的重点是,如果没有“自己省察”,再怎么“吃喝”,再怎么“记住”,再怎么思考话语背后的“意义”,都是徒劳的,都是亵渎圣灵,干犯 “主的身、主的血·············”了。

这个地方你默想(自己搞自己一下),为什么不是一边吃一边喝,因为教会说你吃喝的时候要省察,就一边吃,一边喝,一边省察。但是保罗这里说,你若没有省察,别吃喝了,别去干犯、冒犯了。那我说,为什么不是一边吃一边喝呢?我的回答是,当然一边吃一边喝,但是意思是:假如你没有省察,吃喝是徒劳的。这个理解吗?像这种默想是非常到位的,不是说你不能一边吃一边喝,也不是说你首先必须在家省察以后,才能吃,这个大可不必。你是在一边吃一边喝,但要明白这个省察不到位,吃喝的动作是徒劳的。这就是我们语言上搞自己,我们要自己走出来,不要被语言搞进去。下回就不敢吃喝,我都要省察清楚,那我什么时候省察清楚呢?

保罗强调,人能做的最首要的一件事,就是“自己省察”了。有了这样的“省察”,人才开始进入所有有意义的“然后”,也就是日复一日的吃喝“主的饼、主的杯”,即在神眼里的正常的生活程序和内容了。

有了这个省察,你倒是可以穿过、透过、跨过主的圣餐这个形式,过你正常日子。什么叫正常日子?你的正常日子都在真相里,你该怎么过就怎么过,是这句话的意思。你倒不需要非要礼拜,每月的第一周去圣餐,今天要洗个澡,不要那么拉里邋遢,你倒不需要做作、不用刻意,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你这个人本来就是不爱卫生的人,爱不爱卫生跟救恩也没什么关系。就这意思!

既然这里的“省察”如此重要,且让我继续自问自答。这节经文的中文是“自己省察”,英文是“省察自己”examine himself。那么,(自问)人应当“自己省察”什么呢?或者“省察自己”什么呢?对此,你也许有很多正确回答(提醒,在我们过去的理解里,“省察”往往局限在对“罪”的省察),但是,请记住,在我们所有必要的省察中,居首位的,是这样的省察:你从“那一夜”领受的,仅仅是由记忆连接的感动?由比喻代表的知识?由文字传达的意义?还是,除了这一切(“记忆”、“感动”、“比喻”、“知识”、“文字”、“意义”)以外,你领受了,一个比你自己的“存在”还要真实的“真相”?正是这个真相,让你的世界颠覆,天地反转?

表达上要严谨,不是说你的记忆或者感动、比喻、知识、文字、意义没有价值,或是错的,只是说不能成为你的阻拦,以至于不能进入它指向更深的对真相的看见,以至于不能活在主的吩咐这个真相里。所以,我们对真相的看见还真的是从第一性的记忆、感动、比喻、知识里出来,因为基督也是借着第一性向你传达。也就是说,叫你活在真相里面,不是叫你看清这个记忆,或者看清这个感动,或者看清这个比喻,或者看清这个知识,或者看清这个教义,而是说基督徒要学会超越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要抓了后面把前面否定掉,就像我们学了微积分,把加减乘除否定掉一样。我讲了无穷多遍,但是我们总是犯这个错误。最后是天地翻转,世界颠覆,若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就全都是皮毛的东西了。

11:29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For anyone who eats and drinks without discerning the body eats and drinks judgment on himself.

反复来反复去,又聚焦这个点,我们很容易在这个点逃离了。省察什么,省察我上个礼拜是不是又做坏事了?这样省察自己罪其实能自义,这个要好好分析,这才让你无路可走。其实走到这里是真的无路,除非你的世界观颠覆。

 180908林前11章27-34中】

这节经文,正是保罗对我们“人应当省察自己什么?”问题的一个及时补充。保罗说,在“那一夜”以后,上帝给予对人(所有人)的理性认知的最高挑战,只有一个:你能否看见,我们在日常生活的重复吃喝里所享受的一切,其实就是“主的身体”!保罗说,如果你在这个认知上失败了,你就与上帝在永恒里无份了。为什么?“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最后,为什么“因为吃喝,若不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这是上帝对你理性认知的最大挑战,你能看见吗?,不是眼睛对着空气看、对着云彩看,是你的理性能看见吗?这是对理性认知的最高挑战,对人这个挑战是最高的!在这个挑战上,你假如失败了,就跟你无份了,那你就是吃喝自己罪了,永恒就跟你无份了。就那么简单,整本《圣经》讲的是这个,阿门!吓人吧?!

所以11章讲的就是整本《圣经》的关键的关键。而且这是向理性挑战,我们理性被挑战到吗?我昨天对我太太发脾气确实是我不对,我太太对我那么好,我又自我中心,我又自以为是。你看,这是理性认知,是低级的认知,不是高级认知;高级认知是神的身体被你享用,你一切来自他,你看见吗?这才是最高挑战。不要眼睛老是把自己认知看成很不简单的,我居然幡然醒悟,我看见自己不足(我以前总觉得我太太有问题,我发现我有问题)已经了不起,这个太低级了!你的信仰起点是从你是罪人开始的,有什么了不起的呢?所以不要在基督徒起点搞来搞去,搞一辈子,教会也搞每天认罪、认罪,认什么罪?你要看到神是怎么救你的?!所以这句话又让我们非常感恩,保罗讲来讲去,啰哩啰嗦,居然讲这个东西,而且完全是从圣餐里面领受出来的!可是我们从圣餐领受出来全是自义,全是演戏,全是作假,这个其实也不奇怪,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在神面前作假,在人面前也作假,在亲人面前也作假,在朋友面前还是作假。

英文短句:eats and drinks judgment on himself,直译是:吃喝你们对自己的审判了。(自问)难道不是神对我们的审判吗?(自答)是的,也不是。因为神已经在人的良知里,让人自己审判自己了。——写到这里,我想起了《约翰福音》16:8-11经文:“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是的,“那一夜”,他留下了话,让我们在日后的日子里,记住他,思考他的话,并省察自己: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也就是“为罪”,不能分辨主的身体,乃是因为不信,在神的眼里,这是罪;“为义”,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你们不在我里面,在神的眼里,这是不义;“为审判”,凡不按理吃喝“我的身、我的血”的人,都是与“这世界的王”站在一起的,都要等待神的审判!

把《林前》11:29和《约翰福音》16:8-11连起来,让我们再次看见,讲到关键时刻,这些重要经文讲的都是一件事,完全可以互相印证。关键就是这件事,信仰的关键就是你看见吗?这里的自问自答其实也是一个蛮好的示范,因为英文直译是:吃喝你们对自己的审判。我的理性问题:怎么我自己审判,不是神审判我吗?我的自答:新约《圣经》所启示的良知就是审判,所以你说神在审判,自己良知在审判,其实都对。又联想到《约翰福音》16:8-11这句话:“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为你们不信我,跟这个地方连起来,你分辨不出这是主的身体,因为你不能相信你日常享受的就是主的身体,你觉得日常享受的怎么跟主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就是自己赚来的吗?是因为我努力,我赚到这个房子、我的社会地位,全是我努力,跟主有什么关系呢?所以叫“不信”,在神的眼里“不信”就是罪。“为义”,我怎么不义?我比人家好多了,爱邻居、帮穷人,已经好多了;神说你不在我里面,我到父那里去了,你居然没有跟过来,这叫“不义”,神的标准跟你不一样。“为审判”,你是不按理吃喝“我的身、我的血”,怎么叫“不按理”?假如觉得自己是配得的,用配得的心态来吃我的饼,喝我的血,其实你跟世人是一样的,世人也觉得自己配得,不需要救恩,所以你是站在世人立场上,审判就临到你了,到时候我会让你知道你为什么不配得。你自己忘了,我全记住,这是《圣经》启示的,你做过的心思意念全记在帐上,会让你想起;因为你帮了这人、帮了那人全记住,但你害了人、说谎言全忘光,所以这个会审判。我们发现,假如用“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去默想《约翰福音》“为罪、为义、为审判”是完全同构的,这也是《圣经》奇妙的地方。

11:30 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 That is why many of you are weak and ill, and some have died.”

这节经文里的“软弱(weak)”、“患病(ill)”和“死(died)”,是指肉身生命,还是指“属灵生命”?

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问题。“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这句话指什么?是我们信徒中间有生病的,最近有人死掉了,还是指属灵的意义?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是一个双关语,既指肉身生命,因为这些都是人要经历的不可避免的事实;

就是说,信徒里面确实有人生病,确实有人身体软弱,很可能上个礼拜有人死掉,所以指这个没问题,因为是既成事实。但是也可以指属灵,为什么呢?因为属灵永远是保罗话语关切的焦点(保罗当然不关心属肉体的东西,他又不是医生),所以指属灵是更合适的。而且这里有个补充语说,“死”原文作“睡”。基督徒可以把死看成是暂时睡着,因为你得永生,其实也是暗指属灵的,至少不仅指属肉体的。就这个意思,是双关语,因为《圣经》本来就不分属灵、属肉体,是我们把它分开了。人经历属肉体的生病、属灵的生病,都是生病,所以《圣经》这两件事情都要处理。不是说不管身体生病,只管灵魂生病,所以这个双关语应该是这样的。否则变成《圣经》不管属肉体,只管属灵,好像灵肉是分离的,《圣经》从来不是这样一个立场。

下一个问题是,它与上一节经文是怎样联系?是“因为/所以”的关系吗?

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所以(或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换言之,难道说,保罗的意思是,这些我们人生经历中的负面事件,它们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我们不分辨是主的身体,等于吃喝了自己的罪,所以主要惩罚我们?可是,且慢,如果是这样,这里的逻辑,不正是典型的“律法思维”吗?——我们暂时hold住这个问题,继续读经文。

确实有很多弟兄姐妹也有这个问题,读到这里都说OK,把《林前》11:29和11:30连起来,就是因为/所以的关系(我把脉很准的)。因为前面是,你吃喝不分辨是主的身体,你就吃喝自己的罪;后面是,因此,你们中间就有人生病了,有人软弱了,有人死掉了。无论这个软弱是指肉体的,还是指属灵的,我们一定会读成因为/所以的关系。读成这样的话,hold住,这个律法思维是会出来的。所以这是个提醒:第一,让你承认律法思维出来了;第二,那律法思维错了吗?难道不是因为/所以关系吗?第二个问题是重要的,假如你没有发现自己律法思维出来了,就不会说难道律法思维错了吗,难道不是因为/所以关系吗?我告诉你,是律法关系,不又是律法关系,就这个结构。假如你读成律法结构,仅仅读成因为/所以,你完了;它是因为/所以,因为/因此,但是你假如只读到这个层面,就读到律法思维里去了。为什么你完了?因为这个层面老我都可以读出来,老我特别喜欢因为/所以。神要罚你,所以我赶紧变好,好像神罚你就能变好一样;神罚你就能变好,那律法就有救恩了;律法里面没有救恩,保罗说得很清楚;靠律法就能得救恩,耶稣也不用死了。这个理我拉到这地方,大家都明白;假如我不这样说,你又跳进死的里面去了。

11:31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But if we judged ourselves truly, we would not be judged.”

这里确实是,如果你不懂英文,就抓不出这个东西来。这里有好多judge,因为不至于“受审(judge)”,基督徒都知道“受审”至少有两层概念,第一是末世审判,神判你的罪;第二是你的良心判你的罪。我们不至于受审,我们逃出受审的命运,是怎么逃出来的?是你要“先分辨自己”,你看!就变成很重要。全部经文讲的救恩是说,你这人不需要受审了,你不像世人一样被神审判,然后进入地狱。所以经文就变得很重要,仔细想一下,怎么叫“分辨自己”?问题就变成“分辨自己”是什么意思,以至于我们不受审?那当然太重要了!假如你不认真,糊里糊涂又过去了;你认真,是说你对救恩很认真,我可以不至于受审,这不得了,世人都要受神的审判,我怎么不需要受审呢?你要“先分辨自己”。那什么叫“先分辨自己”呢?如果这个你又没搞懂,不是《圣经》又白读了吗?这亮光又错过了吗?所以这个认真是必然出来,理性也会出来的;除非你理性没有出来,本来就是摇头晃脑,和尚念经,跟佛教徒一样读经,你是不会出来这些问题的。所以神要求很简单,请你认真当回事,自己搞明白。我们有时候读《圣经》是给神看的,给教会看的,给他人看的;自己明白不明白,反正我已经得救了。

注意,这节经文的英文里,有两个“judge”。第一个中文译成“分辨”,即灵里的分辨;第二个中文译成“受审”,即在律法下的接受神的审判。我认为,这样的翻译和区分是准确的。先看第一个judge:“若是先分辨自己”(if we judged ourselves truly)。注意副词truly,即真实地分辨自己。请问,这里“分辨”是分辨什么呢?紧扣上下文,我找到了两个相关词,可以为我们提供参考。

  1. 经文11:28里的“省察examine”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Let a person examine himself, then, and so eat of the bread and drink of the cup.”)。

当你说分辨、省察,你都可以漫无边际的去分辨,去省察很多事情,也没错。比如你分辨川普总统是不是代表神的,可以用神来分辨、省察,但是这些都可能跑太远了。《圣经》启示说“人应当自己省察”,直接跟吃饼、喝杯有关,所以你要把漫无边际的分辨、省察拉到一个聚焦点上,这就是《林前》11:28给你的提醒。你不要省察、分辨跑太远了,散开来了;你要聚焦到这饼、这杯上,就是聚焦到11章28节的启示上了。

(自问)省察什么呢?(自答)我的解读是,人“省察自己”的聚焦点,一定与紧跟在短句后面“吃这饼、喝这杯”有关,因此也与“主的吩咐”有关。(自问)“省察自己”(或“分辨自己”),与省察“主的吩咐”是怎么连起来的呢?即“主的吩咐”是怎样与我们的生命发生关联?或者,有没有发生关联?

第一个问题:“省察什么”?我刚才说你们很可能漫无边际去省察、分辨很多东西,这句经文提示你聚焦在这饼,这杯。第二个问题怎么来的?第二个问题说,为什么不叫省察这杯,这饼,为什么“省察自己”呢?自己怎么跟这杯、这饼相连呢?所以每一步都是非常有逻辑的。保罗就说省察这杯,这饼好了,为什么省察自己,或自己省察呢?可见这个粗略的自己是跟饼、杯相关的。假如你没有真正领受这饼、这杯,你这个自己是活在虚假里;你只要领受了这饼、这杯所启示的真相,你自己才活在真相里,自己是这样关联的。明白吗?所以这是第二个问题。

发生什么样的关联?(自答)通过省察这几个问号,我们才会真正明白,主是谁?我们是谁?主与我们的真实关系是什么?主说,若没有这样的省察,我们无论在宗教里的“吃饼和喝杯”,或在日常生活里的吃喝,就成了徒有空壳的宗教仪式或纯属肉体的暂存经验了。

一种是你在很庄严肃穆的宗教仪式里,徒有空壳;一种是忘记宗教,像常人一样吃喝享受,属肉体的暂存经验。无非这两种情况,都是跟永生无关的。

2.   经文11:29里的“分辨discerning”(“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For anyone who eats and drinks without discerning the body eats and drinks judgment on himself。”)。这节经文讲得更加明白“分辨”(discerning)的意向性,直接指向主在圣餐时讲的话: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对此,也许有人会提出质疑说,在圣餐里,主特指他手中的“这饼和这杯”,但这里保罗泛指人日常生活里的吃喝经历(For anyone who eats and drinks)。两者是有区别的。其实,这正是我们过去认知上的最大误区。由于这个误区里,我们分不清日常生活里“人吃喝”,其实就是“主的身体”。看不见这个属灵的“真相”,我们就仍然活在欺骗里,因此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这正是我们需要时刻省察自己的地方。

这段默想是重复前面我们对定贯词的默想。重复一下,否则我们又忘掉了,我们又容易说,这个不搭旮的,跳跃太快,你怎么从这饼、这杯,到这个泛指,怎么连过来呢?那段默想再重复一下。

有了上述两节经文作为理解的前提,那么,11:31经文里的“分辨(judge)”的意思也就清晰了。我们要“分辨自己”两点:1,是否“看见”了我们平常吃喝的正是“主的身体”?2. 是否“看见”了让我们看不见这个“存在真相”的、老我生命里的重重遮蔽?(且让我把这两点叫作:“自我省察二要点”,即有没有两个“看见”?)

“自我省察”是基督徒属灵生命成长的一个最经常需要做的功课。“省察什么”?平时教会理解就是省察我们的罪。这个地方我们提出自我省察两要点:第一个,你看出这是主身体吗?第二个,你看出这个主身体跟你生命的相关性吗?

即有没有两个“看见”?如果对这两个问号的回答都是Yes,保罗说,我们就已经行走在逃离“被审判”(包括末日大审判和人内心良知的审判)命运的道路上(即神赐给我们的出口)。

你看,救恩就变成很简单,这两点省察,保罗说你要不断省察,“每逢”就是在日常都要省察。假如这个省察的结果是你们在路上(Yes,you are on the right way );假如这两点你还是糊里糊涂,你还在(wrong way)瞎搞。我们以前是刚好不省察这两点,我们只省察上个礼拜又发脾气了,又没克制住了,跟救恩来讲,全是瞎搞。也许你这个省察确实让你的个性、行为、人品有改变,又有什么用呢?!假如没有后面两个省察的话。

可以说,这是保罗所传福音里最简明扼要的信息。

11:32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But when we are judged by the Lord, we are disciplined so that we may not be condemned along with the world.

又奇怪了。保罗刚刚说了: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现在却紧跟上说:我们受审的时候(But when we are judged),这是怎么回事?可见,这节经文里的“受审”(judged),与经文11:31句子里的两个“Judged”,都不一样,既不是指上述“自我省察二要点”所指的两个“看见”的“分辨”,也不是指主的末日审判或人内在良心的审判。那么,这里的“受审”指什么呢?对此,感谢主,保罗在同一节经文回答了我们的问题。保罗说,这里的“受审”一词的意思,乃是被主惩治(judged by the Lord, we are disciplined)。原来如此!居然如此!怎么会如此???—— 主惩治”是什么意思?是惩罚吗?是因为我们没有做到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所以神发怒了,要惩罚我们?可是,再说一遍、这样解读经文,岂不是又掉进了律法思维?如果这样解读不对,那又该怎样解读这节经文呢?

这个地方需要停下来。我们每次在这个地方犯错误,我们惯性思维那么强大,这个地方是非常珍贵的,所以这个笔记是很大的帮助,这些问题都问得非常好。假如把“惩治”又理解成惩罚,岂不是又进入律法思维吗?那不进入律法思维该怎么解读这个经文呢?

必须在经文里寻求亮光。这里“惩治”的英文翻译是discipline,直译是“规训、训练”,也就是教会里经常说的“主的管教”。我们一定还记得,保罗在《林前》9:27的英文里曾用过这个词:But I discipline my body and keep it under control, lest preaching to others I myself should be disqualified。保罗还用了赛跑、斗拳等体育竞技项目作为比喻。注意,在9章里,discipline的主语是“人自己”,是人为了竞技得胜需要长期艰苦的“自我训练、自我控制”,因此是一个主动意识带出来的成长过程;在这里,discipline的主语是“主”,我们自己很可能出于人的自然本性是不情愿的,因此很可能是一个被动的、被训练、被成长过程。保罗说,这个“被训练”过程的目的,只有一个: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这个认知与保罗在9章里说的是一个意思: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结论是,所有来自主的惩治,都出于一个目的,就是救罪人免于灭亡,反得永生。

各位,一个重要概念出来了。我们对教会里经常说的“主的管教”这个词的理解开始复杂起来了。“管教”当然有惩治/受罚的含义,但要开始警惕了,假如我们只读到这个含义,就又掉进律法思维了,那就压根连“神之恩典”边儿都没摸到。神的管教是怎么跟救恩连在一起?是通过另一个词“discipline(训练)”连在一起的。这个词保罗在9章里面已经用过一次,那里保罗说我自己训练我自己。你看,自己训练自己,因为救恩也离不开你自己,不是神拽着你,你自己好像什么都不行,人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必须的。所以在这样一个框架下理解,保罗在《林前》9章讲的是在自由意志下做出的自我控制、自我训练。但同时我们也知道,假如没有神的干预,没有神的带领,没有神的主动,人怎么做都可能失败;所以这里讲的是神的主动,而且神的主动可能是人不能理解的,人是被动的。人由于有限经验、有限理性很不情愿,神是拽着你走的,救恩是神主动赐予的。你看,这两个层面出来,目的很简单,免得我们与世人一同定罪。从这个目的出发,你就知道,神即便拽着你,你很不情愿,埋怨神,神的旨意是免得你与世人一同定罪。确实有世人被定罪,只是你不在世人同行里,神特别关照你,把你带出来了。所以你才理解,原来这是恩典,一切都出于一个目的,就是救罪人免予死亡,反得永生。

这个大道理你觉得没问题,难是难在“惩治”就是指前面说的软弱、患病、死亡。这里的“惩治”不仅是包括肉身,而且是仅指肉身;因为属灵的患病、软弱、死亡不在这个“惩治”里。神没有说借着属灵的患病,故意让你患病,或让你得救,不是的!所以百分之百的意思是,神让你身体生病,让你身体软弱,让你身体死亡来训练你;而不是说让你灵魂软弱,灵魂患病,灵魂死亡来训练你。这个地方非常颠覆,以至于我们对此生的这些负面经验有全新的看法了。我们以前以为生病、软弱、死亡,一定是与罪有关,我们自己折腾自己,我们不懂、瞎搞,或者撒旦害我们;神是救我们,神怎么让我们生病呢?这里说的就是神让你生病,就是神让你软弱,就是神让你死,目的就是救你这个人灵魂。就是这个意思,这个是颠覆。你想想看,有什么地方不对吗?

那么,我们平时有没有体验到“主的惩治和管教”呢?或者,让我换一种问法,就是“主的惩治和管教”,通常会以哪些的方式在我们日常经历中出现呢?我发现,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在前一节经文(11:30)里提到了: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所以如果你真的读成恩典,就是在你们中间那些患病的,软弱的,死的,都是神特别照顾的。那些活得好好的反而完蛋了,活得好好的,出于土归于土,灵魂不得救。那是完蛋了。神都懒得去管他了,到时候按自然规律你就会死,救恩跟你无关了。有限理性能不能接受这个挑战?

众:神让人软弱生病是为了救他?太难理解了!

这时候你看见那些罪人还长寿呢。例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活到九十几岁呢,他写了很多反基督教的书,娶了好多老婆,生了很多孙子,这个人神怎么对他那么好啊?——神懒得理他,让他进地狱吧!圣经有很多这样的启示。又如,雅各的十二个儿子里最蒙福的是苦难最多的,约瑟被兄弟卖掉当奴隶,又被同事陷害,他是百炼成钢(包括摩西)。所以苦难是造就人的,如果看不清,苦难就是苦难。一落到我们身上,就无法接受,难道是神让我们生病?不是魔鬼让我们生病?最根本意义上是神让我们生病,因为神是终极上掌控一切,他是最高权威。

在前面我曾问过,这里的“软弱”、“患病”和“死亡”是指肉身的,还是指属灵的?应该是一个双关语,既指肉身的,也指属灵的。现在,我可以就此补充说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所有肉身“软弱”、“患病”和“死亡”现象的背后,其实都来自“主的惩治和管教”,无一例外!而且,这一切之所以发生,在主那里,其目的都是“救罪人免于灭亡,反得永生”,无一例外!另外,请注意了:人属灵的软弱、患病或死亡,绝对不是出于神,乃是统统出于人自己。同意吗?

理性清晰一点就回答了,神就是救你属灵健康成长,属灵的软弱死亡对,也是救你灵魂手段。假如这个罪人不能领受的话,那他也只能如此了。

众:但这里你说流浪汉是怎么回事呢?

也是一样的。肉身任何负面的东西都一样,所以你要抽象原则,关键是你能领受吗?你不能领受也是白搭。如果你能领受,他(神)真的需要来搞你,他不搞你,你反而不能成长,这就是训练的意思。运动员不训练能行吗?就看你看重什么东西了。这也解释了很多基督徒是短命的,最吓人的例子就是施洗约翰。施洗约翰是怎么死掉的?莫名其妙被小女孩杀掉了,其实不是小女孩,是神让他可以死了。所以说假如你看重此生,不看重永生的话,你无论如何不能领受,所以这就是对理性的挑战。

也许有人会问,上述结论,只对基督徒有效,还是对所有的罪人都有效?应该是对所有的罪人都有效,

你说亚伯,亚伯被该隐杀掉,也是个例子。

包括属血气的人,和重生得救的人,都有效。换言之,所有的人在此生里,在肉身层面上所遭遇的所有负面经历,都是来自“主的惩治和管教”,其目的都是出于神救恩的至高旨意。无一例外!阿门!

晓玲刚才说吓人。其实你换一种眼光,倒可以真的释放了,倒是可以享受了,享受你的肉身软弱、肉身患病、肉身死亡。因为当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跟那个相关的话,你还有什么可恐惧的?你恐惧是因为怕我死了,亏掉了、完蛋了,此生不就结束了吗?我死了,什么都没有,这帮人活着还在享受,这让你恐惧。所以你的恐惧来自你看不清死意味着什么。

现在我们即便对肉身软弱都可以欣然接受,享受这福分。我们的有限性不就是肉身软弱吗?你这个人长得那么矮,一米六十,人家长得一米七,比你漂亮,你很羡慕人家,这不就是你的有限性吗?你羡慕人家长那么漂亮,你记性那么差,智商那么低,人家智商这么高,这全都是软弱、有限。所以你都可以坦然接受,都是福分来接受,在这个意义上,岂止智商、漂亮、身体健康,也包括你的遭遇、你的家庭,你生在很富裕的家庭,或者生在很贫穷的家庭,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不也是一种缺陷吗?背后是神。全部拉开,都是一个逻辑。这是对真信仰的一个真挑战。

关于“discipline”(管教、训练、惩治)概念,我还有3点补充。

  1. 我们以前所理解的“神的管教”概念,有太多“律法思维”的痕迹,需要被清洗干净。什么是“律法思维”?就是我们在意识里或无意识里,觉得神“惩治”,是因为我们还信得不够,或我们的行为与我们的信不相称,所以神要惩治或管教我们。

教会就停留在这个说法上,从来没有跳出来。OK,我不靠行为,信得不够,你的生命不够,你的生命跟你的信不相称,总是莫名其妙,反正不够,所以惩罚。这些全是律法思维,把神看低了!你什么时候够过?从来不够,永远不够,这是你的真相。你要知道你永远不够,不因为你好了才救你,完全出于恩典。所以这个律法逻辑要破掉,顾虑完全可以放下来,救恩单单出于恩典。

且让我再说一遍,我不是说,“律法思维”的逻辑是错误的,而是说,“律法思维”的逻辑,即便是对的,却因为不完全而遮蔽人的。因为它让我们看不见一个超越了“律法逻辑”的、更真实、更本质的逻辑,那就是“恩典逻辑”。

恩典逻辑才是神的逻辑,整个世界、整个宇宙、整个人类运行在神的恩典下,这才是更本质的东西。律法思维完全是一种遮蔽,没有看到本质的东西。律法思维不是说它是错误的,我们确实不够,神确实在惩罚你;神也可以不惩罚你,都懒得惩罚你了。比如那个罗素,神都不用刻意惩罚,就按照自然规律惩罚你。你看罗素很多情人,生了很多私生子,到最后家族为了财产,老年临终的时候得不到亲人、子女的爱。这种就是自然律法的惩罚,自然良知就惩罚你了。类似例子太多了,盗国贼、独裁者死得都是很惨的,因为一个朋友都没有,一个亲人都没有,虽然风光,靠权势控制,大家全是假装奉承,他是享受不到真爱的。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也已经得到惩罚了,神不需要他经历失败的惩罚;神也可以让你像拿破仑那样,一夜就失败了,俄罗斯一场暴风雪就失败了;神也可以让你好像真到顶峰一样,毛泽东到死的时候还控制十亿人民,权力滴水不漏,以为自己很厉害,其实爱他的人已经没有了,全是勾心斗角。

换言之,神的管教,主要的并不是出于我们还不够好,(虽然“我们不够好”总是一个基本事实),而是出于,在神的旨意里,我们虽然永远不够好,但神要把我们从一个“永远不够好”的生命,“救赎”到一个神的眼里“称义”的永远美好的生命。在神的出于恩典的救赎计划里,对人的“惩治和管教”是必须的步骤,犹如旧约里的“矿石炼成真金”的比喻。

旧约里这个比喻是很强调的。这个比喻说,真信徒是要经历这试炼的,这试炼的背后就是很多患难,犹太民族是个例子。

  • 也许有读者会挑战我说,难道这一切(人肉体“软弱”、“患病”和“死亡”现象),与人自身的罪无关吗?或者,与人藐视自然规律而导致生病的事实无关吗?或者,仅仅出于自然规律的自然结果呢?

第二个问题,就是晓玲经常提醒我的,她说你不要让我拉到神那里去,你自己不按照规律生活,无关吗?难道你生病不是因为你自己不好好睡觉,该睡的时候不睡,难道都跟神有关系吗?

180908林前11章27-34下】

第三个问题,单纯属于神。你本来神规定你最多活在一百二十岁,所以你很难超过一百二十岁。到目前为止,我们说长寿也没有超过一百二十岁。所以说也跟神无关,只是自然规律在起作用而已。那这个挑战是这样来的。好,看我怎么回答。

我在这里把人肉体生命和死亡现象与神出于恩典的管教、训练、惩治挂钩,是不是有点太过武断,是不是有反科学倾向呢?是不是属于愚蠢危险的反智主义?

我的回答:是的,不是说不是。

对于这样的挑战,我完全由衷的接受。人生病和死亡当然与人的罪有关,也与人忽视自然规律的生活习惯有关。更大可能是出于自然规律及自然现象,但是,

“但是”这个转折非常重要,这个转折让你看到更大真相。你这是小真相,我给你看大真相!

但是,亲爱的弟兄姐妹,请千万记住,这一切,与神出于恩典的“管教、训练、惩治”之间,并不矛盾。用我曾经用过的“大圈套小圈”的比喻,神出于恩典的旨意和作为,属于套在“小圈”外面的“大圈”;而人(包括人的罪)与自然相关的部分,都发生在“小圈”里。可以这样说,正是借着

(1)人的罪与律法的冲突,以及由此带来的律法意义上的惩治;(可以称为“罪与律法纠缠的小圈”)。

“罪与律法纠缠”,因为你的罪,你的身体会生病的。典型的例子,比如酗酒,或者滥交,或者不活在正常的生活规律里,你是会生病的(包括同性恋)。

(2)因人的有限性所遭受的各种曲折和打击;(可以称为“有限性小圈”)。

(3)借着神设立的自然规律的自然运行,(可以称为“自然规律小圈”),所有人都不能脱离这三个“小圈”,人活在其中,可谓千锤百炼。而神的“大圈”,即对人的“管教、训练和救赎”,正是借着三小圈,在人的身上发挥作用。

我解释一下(2)“因人的有限性所遭受的曲折与打击。”比如神造我,有限性是神给的。比如有些人这个地方有限一点,有些人那个地方有限一点;比如这个人读书不好,追求事业就老受打击,这也是神管教或者拯救的一个小圈,你在这个小圈里千锤百炼,在这个打击下,你能看见神的恩典;又比如一个读书很好的考上状元了,从这个背后能看见神吗,或者还是活在自己的自义里,以为全是自己出来的。你看,人的经历是不一样的,经历背后是神,没有一样是你自己的。你的智商不是神给你的吗?情商不是神给你的吗?经历不是神给你的吗?天生特长也是神给你的,否则怎么叫“天生”呢?神的大圈是借着小圈在你身上作用的,所以当你强调“小圈”的时候,没有任何逻辑可说“大圈不存在”。

  • 也许有人会继续挑战说,人肉体“软弱”、“患病”和“死亡”现象的背后,难道不是撒旦吗?——挑战得好!我的回答是,撒旦是那恶者,它是一头游街的狮子,因着人的罪,借着欺骗来吞吃人。这里的“吞吃”,包括诱惑罪人进入或肉体或灵魂的毁灭之路。

撒旦要诱惑我们进入毁灭,可以是肉体毁灭,可以是灵魂毁灭,反正是恶的;它的恶是因着人的罪,借着欺骗,假如人没有破口,它无机可乘;可惜的是我们都有破口,所以它总是有机可乘。问题是撒旦的手段就是借着欺骗,不具备物理的能动破坏力,欺骗你上当,然后在你身上发生作用,只要你不上当,它是毫无力量。撒旦确实不仅毁灭你的灵魂,还毁灭你的身体,但毁灭身体的主要目的是毁灭你的灵魂。比如说让你死得很早,你就没机会读《圣经》,还是为了这目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说是的,挑战得好,背后是有撒旦。

但是,请注意,神划给撒旦的地盘,只是三个小圈中的一个小圈,

三个小圈,撒旦只占有一个小圈,另两个小圈跟撒旦无关。你就要回去看三个小圈,为什么只有一个小圈是划给撒旦的?

即“罪与律法”。撒旦与后两个“小圈”,即“人的有限性”和“自然规律”均无关系,两者都是出于神自己的设定。阿门。

至于“有限性小圈”,比如那位手脚都没有的尼克(Nick),天生手脚没有(或者一次偶然事故),这种有限性其实跟撒旦无关,是跟神相关的。有限性其实不能阻碍人去认识神,你只要有突破的经历,在这个意义上,有限性跟撒旦无关。“自然规律小圈”更跟撒旦无关,人到一定年龄一定会老花眼,男人一定会前列腺有问题,都跟撒旦无关,都跟神有关。所以,撒旦只在“律法与罪”小圈搞欺骗,一般是借着自义,欺骗你走自义的道路,而不是走救恩的道路。

11:33 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待。So then, my brothers, when you come together to eat, wait for one another.”

至此,可以说,保罗把我们看待人生负面经历的眼光,彻底颠覆了。原来都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有了这样的眼光,我们就可以进入保罗这里的“总结语”了: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要怎么样呢?要彼此等待。——天哪,这是一个怎样的劝告!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劝告啊!

保罗弟兄啊,你从11:17经文开始,讲教会聚会里一些信徒各种的不良行为再讲到“圣餐”的历史,回顾了“那一夜”现场里发生的事,你还为我们分享了自己对“主的吩咐”的深刻领受,你洋洋洒洒,一路带领,又是劝告,又是警戒,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灵里的救恩,到肉身的惩治,真可谓上天入地,此生永生,全包括了。我们都惊呆了。——可是,到了结尾处,你的总结语居然只是:“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待!”请问那些原先的问题,比如“蒙头不蒙头”、“该不该结婚”、“吃不吃拜偶像的祭物”等困惑与纠结,还有“分门结党”的纷扰,“聚会时醉酒”、“信徒之间打官司”的混乱,别忘了那个“有人娶继母”的丑闻,这些曾叫保罗烦心和痛心、并严肃提出批评的现象,都解决了吗?不好意思,我亲爱的保罗弟兄,感觉起来,你好像有点虎头蛇尾啊!

这是我在结尾处的一份感受。前面讲的洋洋洒洒,突然就结束了。你们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待,引出这段话。

保罗说,冷静,你们“要彼此等待”。可是,等待什么呢? ——好吧,让我们冷静,憋住气,不嘀咕,不喧嚷,耐心等待,等待保罗11章里的最后一句话:

11:34若有人饥饿,可以在家里先吃,免得你们聚会,自己取罪。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if anyone is hungry, let him eat at home,so that when you come together it will not be for judgment. About the other things I will give directions when I come.”

单就字面意思来看,这节经文应该说是够直白了。它至少传达了以下2点信息。

《林前》11章结束在这里:“若有人饥饿,可以在家里先吃,免得你们聚会,自己取罪。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这句话直白得一塌糊涂,全讲清楚了。你会说,保罗讲什么了?什么讲清楚了?我后面就出来两点(至少两点),你们看,同意不同意我的这两点?

  1. 教会的聚会,主要不是为了解决和满足人(信徒)属肉体(包括身体和精神)需求而设立的。上帝在教会以外,赐给人在地上的家(home),即人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的家庭单位,是为了帮助人解决在“出于土归于土”过程中的困难和需求,也包括让人享受在此过程中的相对美好。

我有困难找晓玲,晓玲有困难找我;我生病,我的孩子来照顾我,这些需求在单位(家)可以相对稳定地帮助你,同时人也在其中享受相对美好,比如说晓玲很爱我,我的孩子很孝顺,让我可以享受。我从保罗的话怎么读出这个?保罗说人若饥饿,你在家里先吃,你不是有家吗?你干嘛老是到教会找这东西?这是我们对教会的误区,我们希望牧师在我们困难的时候来帮忙,为什么不找你的舅舅、大哥去?牧师来做这个好事,做雷锋?莫名其妙,完全搞错了!谁家里水管漏了、厕所堵了,牧师去修。保罗说回家去吧,除非你家里没人,那我们当然爱你,可你首先有家,若有人饥饿了,你到家先吃好,那个单位是满足你这个需求的,除非你真有困难,另当别论。不要把教会跟家混淆了。你看,保罗说“如果有人饥饿,可以在家先吃。”就这个意思,我就把这意思读出来了。

因此,保罗毫无犹疑地说,若有人饥饿,可以在家里先吃。

按照逻辑,你有家来照顾这些问题,都是属肉体的,包括你精神孤独了,需要人陪你说话了;除非你想认识神,想知道救恩,这个大舅、大哥不懂,要牧师帮你忙,或者弟兄姊妹帮你忙。这两层需求是一个天、一个地,要区别出来。

保罗在此清晰地界定了,属血气的“家”与属灵的“家”(即教会)之间,在功能和目的上的区别。

所以,保罗在这里界定了属血气的家与属灵的家(教会)之间在功能、目的上是完全不一样的,不要混淆在一起。

  • 推而广之,若有人看不见教会聚会的属灵(即救赎)功能,而把教会当作解决或满足人属肉体(包括精神和爱)的需求,都是藐视了神的教会,因此都踏上了“你们聚会,自己取罪”的不归路了

属肉体不一定是肚子饿了,包括你的精神需求、友谊的需求、爱的需求,孤单的需求,教会来陪我,有人关心,假如跟永生、认识上帝无关,全是属肉体的精神需求,这是我们混淆的地方。假如把教会的功能需求局限在这个层面,你就藐视教会、低估教会,你即反思,走上自己取罪的不归路了。因为这就是亵渎圣灵,圣灵说我救不了你,你那么靠近,到最后一步,居然踩在这个地雷上!

无论聚会内容是所谓的“爱宴”,还是所谓的“主的晚餐”,都是一样的。由此看来,魔鬼的主要功能就是诱惑信徒把教会当作属血气的“家”,打就自义、打着文化、打着爱的名义,是撒旦的重大阴谋。

那我们看,现在教会几乎变成这样子。像个同乡会、社交团体一样,全变成这样,撒旦重大阴谋得逞了。

神呼召真信徒,把原本属血气的“家”(home),一家人吃喝照顾,变成神的属灵的“教会”(church),而不是反过来,把属灵的“教会”变成属肉体的“家”,

我对《圣经》有一句话,印象深刻,【太24:19】“怀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祸了。”你怎么咒诅怀孕的妇人?假如你生孩子,只生肉体孩子,不能把你的孩子带到属灵的救恩道路上,你是有祸的,指的就是这意思。所以真信徒要把家变成属灵的教会,而不是把教会倒回来,变成属肉体的家,自以为得救,反而是落了个自己取罪的结局,非常恐怖!因为不读《圣经》,我们在福音里走自己的路,这叫“自己取罪”。

免得一家人或聚会的人,亲亲热热,却落得一个“自己取罪”的结局。

那么,“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只要你们教会聚会的目的和功能,不再与“解决和满足属血气的需求”混淆一起了;只要你们在教会聚会时,始终记住并坚守,寻求神的救恩的意向性,你们就行在神的救赎的路上了。其余的事情,包括我们在前面曾认真讨论过那些事情(“蒙头不蒙头”、“该不该结婚”、“吃不吃祭物”、“分门结党”、“聚会时醉酒”、“信徒之间打官司”、“有人娶继母”等等),全部属于“相对性范畴”的内容了。弟兄们啊,请务必明白,我在前面努力陈述的,只为了一件事,(对此,你把它叫做“虎头”也可以),就是让你们抬起头来,睁开眼睛,在每一个“相对性”的经历中,都看见“主的吩咐”和“主的身体”在这一切(“相对性”)背后透露出来。保罗说,正是因为我看见了这个“绝对性”的“点”,我才会到你们这里,当我面对你们和我自己的时候,感到“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

(自问)哪个“点”?

(自答)“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自问)“那一夜”是一个“点“?一个关乎“绝对性”的“点”?

(自答)是的,“那一夜”,就是那个“点”,无论从空间性、时间性、历史性来看,“那一夜”都是开天辟地,继往开来;“那一夜”是“暂存”与“永恒”之间一个既交替又断裂的“奇点”;在“那一夜”里,所有活在暂存(“相对性”)里的人,得以看见来自永恒的“绝对性”的光,并聆听到了那个微弱却又宏大、愚拙却又智慧的救恩的呼唤声。保罗说,我亲爱的弟兄们啊,与这个“绝对性”的“虎头”比起来,其余的事,真的可算是“蛇尾”了。

不过,我们已经知道,保罗即便在“相对性”的事务上,也是一个待人处事极其认真的人。因此,他说,其实“蛇尾”也很重要,这样吧,我已经说的够多了,你们耐心等待,等待下次,我来的时候再安排吧!

今天的默想笔记讲完了,已经讲了两个多小时了。谢谢各位很耐心,我自己也从来没想到我11章会读出这些东西,压根就没想到,完全是《圣经》字句本身的逻辑,本身的语言流把我带到这个点。我非常感恩,也非常感恩弟兄姐妹让我分享这个信息、这个看见、这个感动。本人在下周美国的礼拜三离开美国,中国礼拜四到达上海,很感恩神有这样的安排,也盼望与国内的弟兄姐妹再聚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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